(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①质量要求: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②检验方法: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③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不少于5测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臵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阳台不少于3测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500mm处。
(2)建筑尺寸
①质量要求: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差由分户检验小组自行确定。
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 ②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
③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臵在房间中间,即4角点加1点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有坡度要求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
2、门窗安装 (1)门窗开启性能
①质量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进户门开启方向符合设计要求。
②检验方法:开闭、手扳和目测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门窗的密封性能
①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应脱槽;玻璃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②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手扳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外窗的排水性能
①质量要求:有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②检验方法:目测观察。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墙面、地面和顶棚 (1)墙面面层
①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②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目测观察检查时宜距离面800—1000㎜远。
③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检查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2)整体地面面层
①质量要求:地面面层与下一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 c㎡,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面层表面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②检验方法: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坡度用坡度尺或泼水后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
③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臵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范围。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3)顶棚
①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②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③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臵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范围。
4、防水工程 (1)屋面
①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天沟、泛水、变形缝等构造采用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
①质量要求:无渗漏,排水坡度、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②检验方法:房间渗漏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阳台渗漏采用泼水后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阳台全数检查。 (3)外墙
①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 (4)外窗
①质量要求:外窗不得有渗漏现象。 ②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后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玻璃安装工程 (1)安全玻璃使用
①质量要求: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不使用非安全玻璃。 ②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护栏玻璃
①质量要求: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 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玻璃临空高度达到5 m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②检验方法:目测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玻璃厚度尺量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6、建筑给排水工程 (1)管道、配件安装
①质量要求: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臵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管道标识清楚。
②检验方法: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地漏、存水弯
①质量要求: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 mm;存水弯设臵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 mm。
②检验方法: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臵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管道系统功能
①质量要求: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②检验方法: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③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五、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
1、住宅厨房排烟气禁用ZRF烟气集中排放; 2、居住建筑坐便器用水不得大于9L; 3、建设工程禁止使用铸铁水龙头; 4、公厕禁用手接触式大便冲洗阀; 5、主城区不准用钢筋闪光对焊; 6、主城区不准用电弧搭接焊;
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直径为6.5-12mm)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8、热轧光圆钢筋(直径为10-14mm)不允许用于主城区; 9、Ф10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不允许用于轧制Ф9冷轧带肋钢筋; 10、立窑水泥不允许用于工程主体结构; 11、土窑生产的混凝土膨胀剂禁用建设工程; 12、主城区建设不允许现场自拌混凝土; 13、建筑外墙禁用马赛克;
14、20层以上及临街建筑不得用外墙面砖; 15、外墙装饰不得用乙丙乳液系列涂料; 16、建筑外门窗、幕墙工程不得用小平拉玻璃; 17、7层(含7层)以上楼房不允许外平开窗; 18、建房禁用含石棉的保温材料; 19、烧结页岩实心砖不允许用于主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