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细则(4)

2018-12-27 19:07

投资建设内容包括:

。 投资建设进度目标为:开工时间: ;投产时间: ;(其中: 单项

工程投产时间:

) 建成后的供电范围包括:

建成后提供的公共服务标准达到:

。 建成后经营时限:

3. 投资建设要求

乙方按照以上要求具体组织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 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工期进行试点项目建设。工程建设如需外委,必须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建设主体。如需融资,必须

16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

乙方需合理控制投资,切实保证投资应用于试点项目建设,对非试点项目建设内容的投资,在后续的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核准中不予计入。

乙方须严格按照协议建设范围及建成后供电范围进行投资建设,不得建设协议范围以外的配电网设施。

其他规定:

乙方须按照以上约定进行试点项目投资建设,在运营过程中应达到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公共服务标准。如有违反且拒不整改的,取消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资质,取消其增量配电业务市场准入资格,已建成项目由甲方指定电网企业无偿接收并代履服务。

4.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签署页 甲方: (盖章)

17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18

附件3: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验收流程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验收流程

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竣工并完成施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向核准部门提出启动验收申请(申请书模板见附件)。

接到业主启动验收申请后,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范围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设立验收组,验收领导小组组长应由项目管理单位和电网企业共同担任,验收工作组组长由能源局相关部门担任。

工程启动验收应满足下列验收条件:

(一)待验收的工程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二)建设单位已完成工程竣工预验收,验收资料齐全、完整,出具竣工预验收报告并提交验收启委会。

(三)各项验收中的缺陷已消除。

(四)各类生产准备、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能满足投入运行的需要。

(五)具有完整的施工图纸(附修改标记)、设计变更、设备技术资料。

(六)反措已经按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要求落实。

二、启委会组织验收组编制工程启动验收方案(包括验

19

收具体内容和变电一次组、变电二次组、资料组、土建组等若干专业小组的组织机构),验收方案审查通过并报启委会主任批准后,验收组按照分工、验收内容、验收时序开展验收工作。

20


四川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细则(4).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读本心得体会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