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政补偿到位金额占药品实际价差总量的比例=月末财政补偿实际到位金额/政府核定的药品实际价差*100%;
3、中央和省启动资金到位率(对县级公立医院)=中央和省启动资金拨付到位金额/中央和省启动资金*100%;
4、改革补助资金到位率(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拨付到位金额/改革补助预算资金*100%;
5、县域内就诊率:县域内就诊患者数/(县域内就诊患者数+向上转诊的患者数)*100%;
6、医保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门诊收入中(内:应来源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内:应来源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算资金+内:应来源于其他医疗保险基金)/门诊收入中(其中:城镇职工患者政策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其中:城镇居民患者政策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其中:其他医疗保险患者政策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100%;
7、医保门诊费用实际报销比例=门诊收入中(内:应来源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内:应来源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算资金+内:应来源于其他医疗保险基金)/门诊收入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其他医疗保险患者实际发生费用)*100%;
8、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住院收入中(内:应来源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内:应来源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算资金+内:应来源于其他医疗保险基金)/住院收入中(其中:城镇职工患者政策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其中:城镇居民患者政策范围内实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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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费用+其中:其他医疗保险患者政策范围内实际发生费用)*100%;
9、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住院收入中(内:应来源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内:应来源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算资金+内:应来源于其他医疗保险基金)/住院收入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实际发生费用+其他医疗保险患者实际发生费用)*100%;
10、实际开放床位与人员配置比例=1:(备案职工数:实有床位数);
11、医护比=1:(注册护士数:执业(助理)医师数); 12、门急诊次均费用=门诊医疗收入/门急诊人次; 13、住院次均费用=住院收入/出院人次; 14、床日次均费用=住院医疗收入/实际占用床日;
15、出院者平均住院天数=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人次数; 16、每医生门急诊人次=门急诊人次/执业(助理)医师数; 17、每医生出院人次=出院人次/执业(助理)医师数; 18、门急诊次均费用增幅=(本期门急诊次均费用-上期门急诊次均费用)/上期门急诊次均费用;
19、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本期住院次均费用-上期住院次均费用)/上期住院次均费用;
20、基本药物销售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基本药物药品收入/药品总收入*100%;
21、药品加成率=(药品收入-药品费)/药品费*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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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业务收入=医疗收入+其他收入;
23、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人次数/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人次数*100%。
24、门诊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医院门诊收入/医疗收入×100%。 25、住院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医院住院收入/医疗收入×100%。 26、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占医疗收入比例=(药品收入-中草药)/医疗收入*100%;
27、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医院检查收入+化验收入)/医疗收入×100%。
28、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医院卫生材料收入/医疗收入×100%。
29、医务性收入总和占医疗收入比例=(医院挂号+诊察+床位+治疗+手术+护理)收入/医疗收入×100%。
30、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消耗的卫生材料费=卫生材料费/(医疗收入-药品收)*100;
30、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人员经费/业务支出*100%; 31、在职职工工资性收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伙食补助费)/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32、临时工工资=其它福利支出中临时工工资/临时用工人数。 3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34、绩效工资占在职职工工资性收入的比例=绩效工资/在职职工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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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业务支出×100%。 3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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