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教育,把德育工作贯穿在学校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深化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加大对村小学课堂教学的指导,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评估,改进课堂评价,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加强教研机构及教研队伍建设,尽快配足配齐各学科科组长,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指导和监测水平。
5.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认真执行自治区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工作重心放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教好每一个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上来。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4月一20 11年7月)。 1.下达目标值。公布并下达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值。 2.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制定镇、学校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时间、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分年度实施阶段(2011年8月一2013年1月)。 1.2011年:
(1)建立健全制度。2011年7月前,建立健全我镇小学升入初中无缝对接制度、辍学学生报告制度、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复学制度和“控辍保学”情况动态管理月报制度等。
(2)落实双线责任。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小学“控辍保学”政府、教育双线责任制的要求,建立我镇“控辍保学”工作双线责任制,并于2011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层层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任务。
(3)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小学要依据户籍管理机关提供的学龄人口花名册,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取证工作,真正摸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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龄儿童数量和接受教育情况。2011年9月底之前按照班级—学校—镇中心校—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的顺序,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
(4)建立健全“周查月报”制度。各校要从2011年9月开始,建立健全并执行“周查月报”制度。要求每一所小学坚持一周一核查、一月一汇报,每月月底前上报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小学每月进行汇总上报教育局,并对各小学上报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周查月报材料要公示、要存档,严防弄虚作假。
(5)做好年度检查评估工作。2011年10上旬各校做好年度自查自评工作(含乡镇中心小学对所辖村小学的检查),2011年10月中旬组织中沙镇级检查及整改,2011年11月迎接贵港市级年度检查,2011年12月迎接自治区级年度检查。 2.2012年:
(1)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各校要创造性地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各项工作。
(2)做好迎接互检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区工作部署,要开展县际、市际、校际之间开展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标完成情况互检工作。其中,2012年4月各市组织县际之间互检,2012年5月自治区组织市际之间互检,各校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重中之重是确保巩固率达标。
(3)年度自查自评和上级检查。2012年10上旬各校做好年度自查自评工作(含乡镇中心小学对所辖村小学的检查),2012年10月中旬桂平市组织检查,2012年11月迎接贵港市级年度检查,2012年12月迎接自治区级年度检查。 3.2013年:
总结表彰。2013年1月,自治区公布检查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通过检查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连续两年检查未通过的,撤销“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称号,限期整改,重新评估验收,同时追究相应责任人应承担的行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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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镇也依据自治区公布检查结果及本镇各小学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提高年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确保达到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年活动的预期目标,镇中心小学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韦 海 镇中心小学校长
韦胜光 镇中心小学党委总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黎炯炎 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梁建德 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薛远耀 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马伟疆 镇中心小学公室主任 李松俭 镇中心小学语文辅导员 李梅芳 镇中心小学数学辅导员 李树海 镇中心小学报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提高全镇义务教育学额巩固率工作中,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小学完成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效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小学控辍保学、提高学额巩固率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炯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伟疆同志担任。
各小学也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巩固率提高年活动工作的领导小组,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其他领导、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提高巩固率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和实行责任追究。我镇义务教育巩固率的指标按99.5%以上执行,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达标。市教育局将每年对全市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工作进行一至两次专项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奖惩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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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奖励。对控辍保学工作达到基本目标以上的小学前5名、的学校分一、二、三等奖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达到先进目标的学校给予特等奖;对控辍保学工作突出的班主任进行表彰和奖励。
2.惩罚。对因体罚学生、排斥差生、不让学生参加有关质量检测、管理混乱导致学生辍学的小学及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对在控辍工作中不予配合、履职不严、推诿扯皮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年辍学率超标的学校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并追究校长的责任,校长在当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中不能定为优秀等级。对连续两年年辍学率超标的学校校长,在向镇中心校作防流控辍工作专项说明后,仍整改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要作相应的组织处理;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上学期或上学年年辍学率超标的班级的班主任和负有相关责任的学校领导、教职员工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晋职资格和绩效工资的30%奖励部分。
对村小学学额巩固工作的考核评估和奖惩,由各小学参照本方案具体制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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