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加大省部合作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推进机制,合力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
(五)加快城镇化步伐,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城镇化是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举措。要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政策引导和工作推动力度,坚持以城带乡,有步骤、分层次地推进城镇体系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一是组织搞好规划。适应区域结构布局调整要求,根据各地资源优势、区位特点、交通条件、文化特色、人口分布等状况,坚持完善功能、注重质量、协调发展,抓紧制定完善城镇总体规划及各项专业规划。二是突出重点,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长春、吉林两市辐射功能,打造大都市经济圈,促进中部城市群发育。其他市(州)所在地城市要适度扩张规模,进一步增强带动能力。实施“百镇建设工程”,突出发展县城,对重点交通枢纽、城区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辐射范围较广的重要节点城镇,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向中等城市迈进,努力成为区域发展中心。结合开发区发展,推进区域产业集群集聚,做大做强做优城区经济。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增强综合功能和承载能力,拓展发展空间。四是创新城镇管理机制。适应城市运行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广泛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数字化城管”方式,积极组织社会各个方面参与城市管理和监督,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民主化和社会化,提高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放开落户条件的政策,使进城落户农民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千方百计招商引资。改革是破解发展难题的根本措施,招商引资是借力发展的有效途径。要抓住机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我省改革取得更大进展,招商引资水平进一步提高。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和股份制经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基本完成41户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二是搞好厂办大集体企业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破解改革成本难题,力争在厂办大集体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上取得新进展。三是加快农村综合改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启动配套改革试点。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化债”任务。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是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发挥税收调控功能,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抓好增收节支,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研究推进电、热、气、水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国内外交流合作,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组织开展赴欧洲、台湾和环渤海湾省市等大型经贸交流活动,努力提高合同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提升第六届东北亚博览会水平,着力打造面向东北亚、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办好第九届长春农博会等展会。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引进外省资金分别增长15%和30%。组织参加上海世博会,更好地推介和展示吉林。
(七)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适应金融业做大做强、结构加快调整、经济快速增长的迫切需要,坚持一手抓信贷投放、一手抓资本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增强融资能力,促进金融与经济协调互促共同发展。
推动资本市场融资取得新突破。继续扩大主板上市,大力加强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积极争取境外上市,支持借壳上市,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和再融资,力争股票市场融资总量比去年大幅增长。实施“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选择100户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上市培育;选择300户特色鲜明、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实行金融机构对口帮扶。积极争取长春高新开发区成为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探索发展资产支持证券,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一批有特色的股权基金在吉林加快设立和运营,向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促进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研究设立中国-东北亚投资合作基金。
努力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加强项目融资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信贷资金需求。加大银行信贷支农力度,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服务。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行机制,增强投融资功效。争取引进2-3家域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规范发展融资担保行业,所有县(市)都要创造条件建立融资担保机构。继续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支持设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争取今年各项贷款增长幅度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吉林银行实施跨区域发展和上市经营,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加快省信托公司改制重组和产品创新。争取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设立商业银行。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林权、农业机械等抵押贷款试点,规范发展商标权质押、动产抵押、组合担保贷款等新方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更好地为改善民生服务。
完善融资能力建设保障措施。制定出台促进我省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政策,建立推进资本市场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扩大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强金融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构建“诚信吉林”。
(八)坚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思想,把科技、教育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措施,真正使经济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协调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强化科技、教育引领和支撑。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省级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和院士工作站,以及汽车零部件、主要农作物育种、医药等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和重大科技攻关“双十”项目,筛选确定具备条件的新项目。抓紧培育100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养100名中青年科技创新带头人。制定落实鼓励政策,吸引和促进优秀人才到科研、生产实践中去,开展“双千”行动,组织千名科技人员深入千户企业,进行科技服务,促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紧密对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引导更多优秀师范毕业生从事农村基础教育,推动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搞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发挥县级职教中心统筹综合功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新一轮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解决高校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实现新的发展。
努力繁荣各项社会事业。继续抓好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项目。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搞好省图书馆新馆和长春中国光学科技馆施工,实施数字出版工程,推进电影院线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积极做好宗教工作。推进国防教育,加强双拥共
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保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抓好优生优育促进工作。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办好第十六届全省运动会,筹办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关心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事业。做好人防、史志等工作。推进对口支援四川黑水县恢复重建,力争提前完成援建任务。
(九)进一步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吉林。发展是第一要务,民生是第一目标,稳定是第一责任。坚持全心全意惠民生、尽心竭力保稳定,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生活安宁幸福,凝聚起战胜困难、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
围绕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坚持新增财力70%用于改善民生,办好十个方面民生实事。一是积极扩大就业。重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实施百万特别职业培训工程。稳定用好10万个公益性岗位,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月均提高15%。二是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13%以上。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市低保补助月人均由170元提高到180元,农村低保补助年人均由760元提高到880元。将关闭破产地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增加到120元。医疗救助人次由43万增加到50万。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完善50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三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城市、煤矿、林业、国有工矿垦区棚户区和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以及城市廉租房建设“六路安居”工程,计划建设面积2905万平方米,改善44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5万户。四是实施“暖房子”工程。制定专项具体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热源能力建设,调整供热结构,推广使用新型供暖方式,强化能源保障,加大管理力度,创新运行机制,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改造小锅炉房600座、陈旧供热管网600公里,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