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置用电和消防设施。
(4) 配备施工机械安全装置和设施。 (5) 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测定扣件紧固的力矩扳手、风速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 (6) 保障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2.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原则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国家有关施工安全标准、规范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为依据,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安保体系是项目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举措,是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隐患、实现项目部安全目标的保证。
(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遵照《安全保证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并符合建筑企业和本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的现状及特点。
(2)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形成安全体系文件,包括安全保证计划,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和法规文件,各类记录、报表和台帐。
3.2.2 安全生产策划
(1)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实施安全生产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 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的手段与措施;
2) 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如:脚手架工程(含特殊脚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用明火、沉井、深基础施工和爆破工程作业规定;
3) 确定冬季、雨、雪天保温防冻及夏季防暑降温、防风防干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5) 作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 6) 选择或制订施工各阶段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7) 制定安全记录的表式,确定搜集、整理和记录各种安全活动的人员和职责。
(2) 根据安全生产策划结果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安全保证计划可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完整体现。
(3) 安全保证计划实施前,须经工程项目部的上级机构确认。 (4) 确认要求
2) 上级机构有关负责人主持安全保证计划的审核;
3) 执行安全保证计划的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参与确认; 4) 确认安全保证计划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5) 确认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6) 解决任何与安全保证计划不一致的事宜; 7) 确认工程项目部有满足安全保证的能力; 8) 记录并保存确认过程;
9) 经确认过的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2.3 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工程的难点、重点,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指定了下列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 塔吊装、拆技术施工方案;
(3) 落地脚手架施工方案; (4) 模板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5)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6) 围护施工方案;
(7) 施工现场防水技术措施;
(8)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3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保证措施)
3.3.1 采购过程的控制
采购的钢管、扣件、安全网、安全笆、安全帽、安全带、漏电开关、配电箱、限位装置、保险装置、五芯电缆、起重钢丝绳、消防设备等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3.3.2 对供应商的评定条件
(1) 供方应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的质量信誉、经工商行政和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有经营许可范围的诚信企业。
(2) 进沪企业应出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还必须持有上海市建管办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进沪许可证。
(3) 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3 采购文件的审批
(1) 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设备科陈勇负责项目经理部采购物品的审核计划,由项目经理陈猛批准。
(2) 特种安全和新型推广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技术科马国平、安全科曹国强、吴建方审核、批准。
3.3.4 材料采购和验收控制点
(1) 由项目部材料员陈勇负责对项目部所需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由工程项目部材料仓库马正兴验收、安全科曹国强配合。
(2) 采购可以用计划采购和直接采购两种方式。其中计划采购须上报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直接采购须经工程项目部材料员填写申请表,经工程项目材料设备肖洪涛批准后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厂或商店进行采购。
(3) 对业主提供物资的最终验收,由项目部安全科曹国强、技术科马国平、材料仓库马正兴共同执行。对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同时办理好入库手续,进行贮存维护。
(4) 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合同、安全设计要求的产品,材料仓库应予拒收。 3.3.5 采购资料的管理
材料部门责任陈勇应及时提供所购各类物品的合同书、协议书、质保书等采购文字资料。安全科资料员闫四清根据资料的类别和用途分别装订成册并妥善保存。
3.4 分包方控制
3.4.1 对分包方的控制有以下几点:
(1) 查本工程分包方名录,核对这些分包方是否列人合格分包方名录中,如合格分包方名录中没有,则检查该分包方的评价资料及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 查分包合同及附件。是否按分包方施工许可范围进行发包,手续、条款、附件等是否等符合要求。
(3) 查对分包方的进场施工交底的内容、签字手续,特别是安全交底方面的资料是否齐全。
(4) 查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的日常监督检查有无资料积累。 3.4.2 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
(1) 由经营责任人顾来宾对分包方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经营手册、外省市企业进沪许可证等。
(2) 由技术科责任人马国平对分包单位的业绩进行考察评估。施工业绩主要包括分包方的工程质量、施工技术水平、安全措施、管理能力等,依此评定分包方能否满足工程项目部安全体系的要求。
3.4.3 施工现场的考察
由工程项目部责任人陈刚组织有关人员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考察,检查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要求,确定合格分包商。
3.4.4 对分包方的管理——分包合同 (1) 工程项目部与合格分包方进行谈判,就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包括由分包方提供名单、安全人员管理图表和与项目相对应的安全管理体系。
(2) 对下属施工人员建立有关管理档案,由项目安全部门责任人曹国强进行核实、检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和实施。
(3) 分包方对分包项目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技术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认证,审核工作由技术部门和安全科共同负责。由技术部门责任人马国平,安全部门责任人曹国强审核认证。
(4) 控制要点
1) 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必须是企业自有职工和符合建委、市劳动局规定的可用人员。不得违章自行招聘社会外来人员和盲流人员。
2) 进场一周内,将施工人员的五证登记造册,并送交工程项目部归档以备政府行业、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3) 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和儿童)不得入住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 3.5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控制,确保施工生产遵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顺序要求进行。
开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
(1) 落实施工机械、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计划。 (2) 落实现场施工人员。
(3) 按业主提供的资料对施工区域及其受影响的区域内地下障碍物予以清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4) 按安全、文明、卫生、健康的要求设置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卫生设施,由综合科蔡迎之负责实施。
(5) 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3.5.1 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内的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电工、焊工、塔吊、施工升降机的装拆工人,还应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相关证件方可上岗,由综合科及相关负责人负责确认。
3.5.2 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本工程占地面积较大,施工人数多,安全防护工作十分重要,对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必须做到防护明确可靠,技术合理,经济适用。
(1) 实施要点
1) 按照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方案执行。
2) 防护职责落实到人,具体由施工科许宏顺、安全科闫四清、各施工班长负责操作。 3) 在主体建筑物的周围,按标准化规范搭设双层防护棚及人行通道。 4) 加强对临边洞口的封闭围护设施的检查工作。
5) 对外脚手架与建筑物间空档较大的部位增设隔离杆,再铺毛竹笆。 3.5.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 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1) 地下室临时用电线路全部架空,临时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必须由电工组长张辉耀负责,组织专业人员(持有效双证的维修电工)进行施工。
2) 配电房内安全工具及防护措施,以及灭火器材必须完好齐全。 3) 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场所的设备,要严格监控、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项工作由闫四清负责。
4) 对移动机具及照明的使用,应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并经常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由电工郝建负责。
5) 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应有专人进行维修和管理,由闫安负责。 6) 每月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 (2) 实施要点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照项目部临时用电设计(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再由安全科及技术部门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应单独设置随机控制电箱。
1) 施工现场每天由专业电工郝建负责安全用电的巡视、维修和整改工作。 2) 夜间值班电工必须两人上岗。 3) 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操作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离措施,并指定专业人员进行监护。
4) 杜绝施工用电常见通病。 3.5.4 施工机械
(1) 塔吊和施工升降机
1) 本工程为高层建筑,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配备大型塔吊两台,协调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委派项目部安全主管闫四清与材料设备科陈勇负责运转、维修及保养工作, 塔吊的安装拆除已承包给专业施工队伍(详见塔吊装、拆技术施工方案)。
2) 施工要点
① 装拆及加节由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② 安装或拆除前,由生产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及拆装安全技术交底。
③ 装拆时由安全科安全设备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④ 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⑤ 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由材料设备科负责(电工负责人,机修负责人,司机总负责人)。
⑥ 塔吊、施工升降机每次加节,均应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加节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控制点
① 必须由总工程师批准方案后方可实施。
② 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
业,监督、核验工作由安全科负责。
③ 安全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及调整工作由维修、保养工负责。
(2) 中小型机械的使用
本工程共有钢筋弯曲机两台、切断机两台、对焊机一台、木工机械两台、砂浆机两台、混凝土震动器四台、电焊机四台。因此,必须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管理。
1) 实施要点
① 项目部派材料设备科、安全科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平时经常检查机械运行情况,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② 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③ 按规定搭设机械防护棚。
④ 机械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随机开关应灵敏可靠。
⑤ 督促操作人员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做好运转记录。 2) 控制点:
① 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指派专人负责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工作和检查工作。
② 固定机械设备和手持移动工具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由电工负责。 ③ 中小型机械的使用必须做到定机定人、定岗位,并持证上岗。 3.5.5 脚手架工程
(1) 本工程结构复杂,考虑结构施工、装饰的安全生产,项目部、技术科决定采用型钢挑排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用工字钢悬挑斜拉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工程师的计算、审批后从三层开始实行两次挑排,每次挑排高度为24m,详见落地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安2-1-5),附着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安2-1-6)。
(2) 由于工程的周围设有高压线路,又近交通干道,结构周围及机械设备等均应搭防护棚,通道外均应设密网防护脚手。
(3) 实施要点
1) 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搭设。 2) 按照沪建施(83)201号、(87)525号文件规范要求搭设,并按JGJ59-99中的脚手架检查评分要求进行验收。
3) 安排经过培训的持有上岗证的架子工进行搭设
4) 搭设、拆除时,必须设立警戒标志,并指派专人监护。 5) 搭设完毕,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4) 控制点
1) 必须选用优质的钢管材料。 2) 搭设过程中分阶段验收,分步、分阶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设有接地避雷措施。 3) 使用时要按规定荷载要求使用,严禁乱堆乱放各种物件,严禁超载。 3.5.6 临边、洞口的施工防护
(1) 临边的施工采用钢管作防护,在墙体中放置预埋铁,用电焊将钢管焊接成防护栏,再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设置安全标识。
(2) 楼层内所有预留洞口都必须闭装盖实,用2.5cm以上厚度的木板,将洞口钉住封实,并且经常检查,有专人负责防护、维修。
(3) 楼梯口的栏杆用钢管搭设成临时楼梯扶手,并按规范进行搭设,设置安全标识。以上防护和临边洞口防护,由木工班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