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水库调度管理办法

2018-12-29 21:24

XX有限公司

水电企业水库调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水电企业水库枢纽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水电企业水库调度管理工作,依据《水电厂水库运行管理规范》(DL/T1259-2013)、《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GB17621-1998)、《中国XX公司水电优化调度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程、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水库调度的基本原则:按工程设计确定的任务、参数、指标并综合考虑发电耗水率、水量利用率及电价等因素,在确保枢纽工程和下游防护对象安全的前提下,坚持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并重,综合协调水库防洪和发电,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利用效益。

第三条 各水电企业要在保证枢纽工程和下游防护对象安全的前提下,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及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挥和监督。

1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分公司及所属水电企业。

第二章 水库调度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水电企业水库调度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水库调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负责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公司及所属水电企业水库调度工作的指导,制定公司系统水库调度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各分公司主要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水库调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做好本区域水电企业水库调度工作; (二)指导本区域水电企业开展水库优化调度和梯级水库联合调度等水库经济运行工作,不断提高水库调度运行水平; (三)指导本区域水电企业做好水库运用参数和基本指标的分析、复核工作,保证水库调度运用指标的准确和有关指标的合理;

(四)负责本区域水电企业水库调度评价与考核工作。 第七条 各水电企业主要职责:

(一)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公司有关水库调度管理的方

2

针、政策和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水库调度管理制度;

(二)编制年度洪水预报方案、年度洪水调度方案、年(月)度水库调度计划、年(月)度发电计划、年度防洪应急预案等,并按相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认真做好水文气象和水库调度运行分析、水库调度工 作总结等各项工作;

(四)建立完善水库调度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与管理 人员,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积极开展水库经济运行工作,充分发挥水库的发电、防洪、灌溉、航运和供水等综合效益。

第三章 水库调度运用参数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八条 各水电企业要在工程设计、施工阶段和投入运行后注意收集水库调度运用的有关主要参数和基本资料。主要参数和基本资料是进行水库调度的依据,是水库调度的基础,必须充分重视。

第九条 水库调度运用的主要参数及指标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汛期限制水位、死水位及上

3

述水位相应的水库库容等;装机容量、发电量、保证出力、控制流量、多年平均发电量、发电水头、机组机型、主要运行工况参数等;有防洪任务的水库还应包括防洪高水位和防洪库容,下游防洪标准和安全泄量,汛期预留防洪库容的分期起迄时间等;兼有供水任务的水库还应包括设计规定供水水量及水位要求等。

第十条 水库调度运用的基本资料主要包括:库容曲线、设计洪水、径流资料、泄洪曲线、水轮发电机特性曲线、下游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引水系统水头损失曲线、下游河道资料等。

第十一条 对于泥沙问题严重的水库应定期进行水库淤积测量,按泥沙淤积情况复核库容曲线。新库容曲线需上报上级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 水库投入运行后,因水文地质条件、工程情况及综合利用任务等发生变化,水库不能按设计规定运行时,发电企业应及时汇报上级公司,并组织设计、勘测等单位,对水库运用参数及指标进行复核。正常运行的水库,每隔5-10年进行一次复核。

第四章 水文气象情报及预报

第十三条 水文气象资料主要包括:库区及大坝上游集水

4

区年、月、旬、日、时水文气象(包括降雨、径流、蒸发、水位、气温、湿度等)时间系列,典型年过程;库区历年各气象要素及气象灾害实测和统计资料等。

第十四条 各水电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已有的水文气象观测站。当国家基本水文气象观测站不能满足水库运行管理的要求时,可以增设新站,以库区干流和主要支流为重点,合理布设水文气象观测站点,以满足电站的水文预报要求。站点的选择应考虑代表性、交通、通讯条件,并力求稳定。

第十五条 各水电企业应加强对水文气象观测站及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水文气象信息畅通,并不断完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及信息服务平台。

第十六条 各水电企业应进行与水库流量平衡有关的水文气象要素的观测及计算,其精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站水库运行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十七条 各水电企业应设立水库调度机构,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快速有效收集和分析枢纽上、下游或流域梯级各电站水文气象信息,以满足水库经济调度的需要。

第十八条 各水电企业应创造条件开展中、长期水文气象预报,并收集水文气象部门的预报成果。

第十九条 各水电企业应及时对监测资料及有关分析成果

5


有限公司水库调度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有理数的乘法(2)导学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