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规程
17.2.1.全年及分月的本站最大有功、无功负荷及电量、汽量需求计划。
17.2.2.属总调管辖的主要设备检修计划。 17.2.3.电网事故紧急拉限电序位表变更建议。 17.2.4.本网各站无功补偿设备(电容器)的容量表。 17.2.5.新设备投产计划及电量、汽量需求计划。 17.2.6.其他和生产调度相关的资料。 17.3. 电网年度运行方式包括:
17.3.1.全网及变电站的分月最大有功、无功负荷、电量的需求预测及经济分析。
17.3.2.全网各热电厂的分月有功、无功可调出力及电量预测(含新投产设备)。
17.3.3.全网及各变电站的有功、无功电力电量平衡计划。 17.3.4.全年最大、最小和正常运行方式的潮流图、稳定计算结果和电压水平预测。
17.3.5.电网正常及检修的运行方式。
17.3.6.电网主要基建项目投运计划及其运行方式的预安排和分析。
17.3.7.电网检修进度表、新设备投产进度表。 17.3.8.电网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17.4. 根据电网运行需要,还要编制以下专题:
17.4.1.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和运行说明。 17.4.2.电网中主要设备和输电线路最大允许电流。 17.4.3.电网稳定限额、稳定措施及运行规定。
10
调度规程
17.4.4.电网短路容量表。 17.4.5.电网按频率减负荷方案。
17.4.6.电网事故时紧急拉限电序位表和保安供电明细表。 17.4.7.电网的年度方式还应包括上一年电网运行的分析内容。 17.4.8.其他重大问题。
17.5. 电网月度运行方式(月度检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7.5.1.电网主要设备的大小修计划进度表。
17.5.2.电网基建项目投运计划及其运行方式的预先安排和分析。
17.5.3.本月内基建与检修工作的配合及其注意事项。 17.5.4.其他需要安排或预安排的运行方式及分析。 17.6. 电网日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7.6.1.全网及分站有功及无功负荷和日用电量需要计划。 17.6.2.电网各热电厂有功及无功出力和全日发电量预安排计划。
17.6.3.电网内各热电厂机组运行、启停、检修、备用等预安排计划。
17.6.4.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含运行方式安排、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变更对电力通信设备的影响、运行注意事项和反事故措施等,必要时应附图)。
17.7. 电网特殊运行方式(含节日运行方式)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17.7.1.电网特殊运行方式(含节日运行方式)应包含电网日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的全部内容。
11
调度规程
17.7.2.法定节假日前后1—2日的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的全部内容。
17.7.3.有关历史资料中的日运行方式(日调度计划)的内容及其分析。
17.7.4.电网特殊方式(含节日运行方式)的有关薄弱环节、注意事项及对策。
18. 对运行数据为接入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用户,为掌握其负荷及电压情况,相关管辖单位应定期对用户负荷及电压质量进行实测,应将实测记录报送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以便分析汇总上报。 19. 每年三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为本地区雷雨季节,各单位应制定在雷雨期间的过电压保护方案和措施,并应尽量避免限制电网的一次运行方式,以保证电网运行的安全、经济和灵活性,同时需将防雷运行方式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
12
调度规程
第四章 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20. 总调管辖的热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编制的原则是从设备运行情况和保证电网安全及发用电平衡等实际出发,依据设备检修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等所规定的周期及检修工期,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各热电厂根据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编制的年度检修计划上报月度检修计划。日检修计划(含大、小修、临修等)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根据生产运方要求和检修计划安排批复。
21. 热电厂及变电站管辖的设备检修,影响到主网运行或发电机出力的,如运行方式、中性点接地方式、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等应事先报经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同意。 22. 设备检修按时间分为年度、月度和日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类别分为定期(含大、小修)、临时检修(含状态检修、低谷消缺)等。设备检修包括:发电设备、母线设备、输电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热网阀门管道等。定期检修指列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下达的月度检修计划的检修、维修、试验等。临时检修指未列入月度检修计划的检修,如设备异常、故障、缺陷等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役检修。低谷消缺指未列入检修计划,可在电网低负荷时段(7:00—17:00)完成的临时性消缺工作。 23. 为加强设备检修的计划管理和准确地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要求各单位:
23.1. 年度设备检修计划
根据当年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制次年度设备定期检
13
调度规程
修(含大、小修)计划,并于十月底前报送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经汇总、平衡后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组织编制次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批准下达执行。 23.2. 月度设备检修计划
根据本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和当前设备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编制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并于当月18日前将次月的设备检修计划报热电公司调度中心,热电公司调度中心平衡后编制全网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 23.3. 节日设备检修计划
在集团公司确定的放假日前半个月,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书面提出节日期间(含节日前后各一天或公司规定放假期间)的设备检修计划,经公司平衡批准后,由热电公司调度中心下达节日检修计划(含日运行方式)。
24. 凡属总调管辖的设备,虽已列入月度检修计划,但设备主管单位仍应在设备停运检修前向热电公司调度中心提出《设备检修申请书》。
24.1. 设备大修提前三天12:00前; 24.2. 设备小修提前一天12:00前;
24.3. 其他经公司批准的计划检修提前一天12:00前。 25. 临时检修及其处理
25.1. 在月度设备检修计划中批准的发供电设备定期(含大、小修和维修)以及节日检修计划以外的设备停役检修,均应统计为临时检修。
25.2. 临时检修(含状态检修、低谷消缺、故障检修等)不列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