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调度室
矿救灾指挥部成员
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通风区、 安检科、车队、生产科、机电科、医院、地测科、供应科、保卫科、工会、总务科.
公司调度 救护队
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姓 名 刘远广 郭利学 龙 鱼 严华均 蒋家正 王云高 常相建 姚贵华 范国政 龙 波 黎光兵 王盛国 陈乔庄 刘远钢 职 务 矿 长 总工程师 副 矿 长 副 矿 长 副 矿 长 副 矿 长 通风副总 安全科长 机电科科长 通风科科长 采煤队队长 掘进队队长 供应科科长 救护队队长 矿调度 办公室电话号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888 49382228 49382888 49382498 手机号 15923913362 13883160589 15310696257 13527342488 13883449097 13983846035 15102317612 15922717185 13509481989 18983818266 13983822081 18223045182 15025332316 第二、救灾与处理事故的原则
一、指挥部行动原则,指挥部所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指挥部集合,了解事故的地点、事故性质、事故范围、井下人员分布、确定主扇工作性质,制定抢救措施,指挥救护队进行抢救。 二、指挥部成员分工: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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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通风副矿长:根据灾害事故的情况,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3)机电副矿长:负责井上井下的电路网络,组织制定维护电路网络和作战计划。
4)安全副矿长:根据灾害事故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救护,负责人员的安全。
5)副矿长: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查清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6)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变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7)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8)安全副总: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9)通风副总:按照总工程师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工作安排,监控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10)机电副总:按照总工程师命令负责组织人员制定修复电路网络作战计划,尽快的修复电路网络使电路网络回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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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12)安检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13)生产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14)通风区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测通风状况,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
15)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山救护队、矿长和公司有关领导汇报,及时下达指挥部命令,随时统计掌握井下人员状况。
16)物质管理科长、机电科长、运输区长、医院院长、干部科长等都应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负责完成抢救和处理事故中的任务。 17)、保卫科长:保卫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严防坏人乘机破坏,非经指挥部同意任何人不得入井。
18)、工会主席:负责伤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原则
总原则是避免第二次爆炸或连续爆炸,为此不要轻易改变通风方式,采掘工作面不要随意停风,已经停了的局扇不要随意开动。 2、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救护队要从进、回风道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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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遇险人员,如因爆炸引起火灾,则应在救人同时灭火,同时要快速封闭采面,封闭要尽量接近火源。
3、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虽然温度很高,但由于通风设施的破坏而停止供风,造成缺氧,抢救时的通风工作一定要在无隐患和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进行。 四、火灾处理原则:
总原则:初见火要积极扑灭,以免火情扩大化、复杂化、电气设备着火要先切断电源,不用导电器材灭火,人员在火焰上风侧或新风侧工作,下风侧人员应佩戴自救器,经由最近线路撤到新风流中去,如条件不具备,则应构筑临时硐室待救。
2、掘进工作面火灾,局扇工作制度不要轻易改变,可由救护队灭火,如风筒着火,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则可分两种情况进行抢救,一是瓦斯浓度,则可先扑灭火,另一种是当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境界时,则可加强通风,瓦斯浓度暂时不能达到爆炸临界线后,方可组织灭火。
3、硐室着火,要奋力直接灭火,或关闭防火门进行隔绝。 五、主扇工作制度
主扇工作制度的改变,必须根据火灾发现地点、瓦斯积聚的可能性,自然风压和火风压的大小及作用方向等诸多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推论,拟定合理的调整方法,一般情况应遵守:
1、火灾发生在总进风流中(进风口、井筒内、井底车场或总进风道)时,应进行全矿反风,防止烟气侵入井下采区,反风风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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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人。倾斜巷道要特别注意风流逆转。
2、火灾发生回风道中(总回风道、回风井底、回风井内)时,只有维持原风流方向才能将烟气迅速排出。
3、采区内发生火灾时,风流调整比较复杂,确定主扇制度十分重要,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可进行局部反风,防止风流逆转,只有在遇险人员全部撤走以后,并确认火源附近无瓦斯积聚而可能引起爆炸危险时才能减风或停风。 第三节 避灾路线
各井区要根据各个作业地点人员的分布提出一般情况下的避灾路线,选择撤离路线的原则是: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时,要迎新鲜风流撤退,水灾时通过上水平巷道撤退,爆炸和火灾的撤退路线可分正常通风和反风两种情况进行选择,避灾路线要在每季度开始进行修改。为确保井下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2008年一季度井下各工作面地点的避灾路线,望指挥人员根据不同灾害按下列路线指挥井下人员避灾,如井下作业地点改变时,要以作业规程的避灾路线为准。 掘进工作面避灾路线 第四节 重点地区险情预案 (一)加强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易发生瓦斯事故地点
随着我矿开采深度的增加和新采区的开拓,目前,我矿东四区十二层和西四区六层是高瓦斯区,以上两个采区在生产管理和通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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