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贵阳社区就业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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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姓名: 指导老师: 完成日期:2012年12月23日
论文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是一个关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下岗、失业问题的加剧.社区就业逐渐成为再就业的主渠道。从社区就业的特点入手,结合社区建设实践分析社区就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拓展社区就业的对策,以真正实现社区就业的功能。
论文关键词:社区就业;社区服务;灵活就业
前言:就业是人们生活的核心,不仅是因为世界上很多人依靠工作而生存,它还是人们融人社会、实现自我,体现自身的价值。这使就业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改革、发展、稳定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而劳动再就业工作时影响社会经济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能否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各级政府解决再就业的压力日益增加,就业形势日趋严峻。
一、社区就业的定位及主要特点 (一)社区就业的定位
从社区就业概念的发生来看,贵阳的社区就业是相对政府就业(公务员)和传统的单位就业而言的一种客观存在。社区就业的目的是服务社区,社区就业的组织是劳动者自发或者自愿组成的,离开了这两条都不能叫社区就业。
从实际情形来看,社区就业就是把扩大就业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依托社区阵地,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服务,向社区要岗位,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和方便的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不仅对于完善社区功能,改进社区管理,营造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的社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是推动社区就业、促进再就业工程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服务对象或服务内容的不同,社区就业岗位一般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便民利民服务类。社区以居民为主体,凡是与居民吃、穿、住、行、娱乐、健身等方面有关的服务,都可以为居民提供便利。二是公益性服务类。公益性服务相对于少数人的高消费类服务而言,具有为大众服务、使大众受益的特点,属于非盈利性服务。三是后勤保障服务类。除社区居民外,驻社区内的各类单位所需要的服务也是多种多样的。随着国有企业逐渐剥离社会职能、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后勤保障社会化等改革步伐的加快,后勤保障类的服务需求将会大幅度增加。
(二)社区就业的主要特点
1.管理的综合性。社区服务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活动,牵涉面十分广泛。首先,从服务对象上看,涉及社区内的个人、家庭和用工单位;其次,从服务内容上看,涉及与人生存和发展相关的方方面面,如衣、食、住、行、娱乐等;再次,从接受管理的角度上看,涉及规划、城建、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机构,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
2.岗位的辅助性。与目前大中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就业岗位相比,社区服务的不少就业岗位具有辅助生产、生活和管理的特点。正是这种辅助性决定了部分社区服务活动随意性大、居民需求欠缺稳定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开发社区就业的难度。
3.方式的灵活性。社区就业是自主就业,这个自主可以是对某个体而言,也可以是对一个小群体而言。社区就业方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灵活性。因此社区就业岗位往往具有很大的弹性,这就为倡导的阶段性就业制度提供了很好的依据。社区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的一个蓄水池。
4.运作的双重性。社区服务包含政府导向的民政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部门的延伸服务,这些服务享受水平不高,但是具有一定的福利性。同时,它又包含大多
数市场导向的便民、利民、乐民服务活动,以及针对社区内用工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属于商业运作,在专业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盈利性,但是利润较薄且不稳定,因此需要一定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不仅仅是针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而且应该是针对社区就业发展本身的。 二、当前社区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社区就业发展潜力巨大,许多地方通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安置了一定数量的下岗职工,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较大困难,许多社区服务需求还处于潜在和隐性的状态,大多数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还徘徊在社区服务之外。是什么原因导致社区就业渠道不畅,再就业工程效果不理想呢?从当前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街道、社区定位不准
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只应该行使管理职能,不存在创收的问题。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就业负有重要职责。但街道无能力投入,无精力抓社区服务、社区就业,又如何承担这样的责任。 (二)社区居委会办法不多
社区服务业具有覆盖面广、所需投入少、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高、工作时间灵活等特点,特别适合解决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发展社区服务业已成为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在这项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的社区居委会却是有力使不上。对于社区服务能够提供的岗位,居委会的反映是我们是“公务员”不管这方面的事。本来,社区建设的目标是要把社区建成居民的自治组织,实现民主自治管理,政府则可以摆脱事务性工作,只做政策性指导和协调工作,但目前的情况是,很多事情社区想做,但到了街道办事处就是通不过。 社区服务既含政府导向的民政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部门的延伸服务,如老有所养、幼有所托、残有所助、贫有所济、困有所帮等活动,又包含大多数市场导向的便民、利民、乐民服务活动,以及针对社区内用工单位的后勤保障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属于商业运作。在专业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盈利性,但是利润较薄,且不稳定,因此需要一定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不仅应针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特殊群体,而且应该针对整个社区发展、再就业工作本身。
(三)社区服务缺乏规划,无序混乱社区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方便了社区居民,也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但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便民”和“扰民”成为一对难以解决的矛盾。从社区服务的实践来看,各地政府对社区服务业的发展非常重视,居民的参与热情也较高,各种各样能够满足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应运而生。但是,社区服务规划尚未纳入本地区的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涉及社区的城市规划的透明度、民主程度和居民参与程度还比较低,社区服务业缺乏科学研究和论证、缺乏规划、无序混乱的现象还很普遍。
(四).灵活就业无扶持政策。社区灵活就业是指失业人员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和规定范围内的社区服务项目,取得合法劳动收入,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的就业形式,从事个体经营和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不属于社区弹性就业的范畴。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游离于各项社会保险体系之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参加养老保险。这只解决了“资格”问题,实际上,和个体工商户一样,从事家政等灵活就业人员很少自己为自己购买养老保险。 三、拓展社区就业的措施
(一)认真抓好社区就业机构建设
主要是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向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延伸,组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一是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进行布局,社区就业服务机构、人员、经费、职责要全部到位。二是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有一个好的实施方案,防止
出现“贪官”现象。具体讲负责社区就业与负责退休人员社区服务管理的机构要选一些为人正直的人员。
机构内部工作人员分工有所侧重,形成合力。三是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就业服务机构必须强调服务职能的转变,既要为社区的广大下岗失业人员服务,又要明确这种服务应通过市场来运作实现,决不能使社区就业服务机构成为新的“政府部门”。同时,由于街道就业服务的人员是由劳动保障部门直接管理,其工作必须充分依靠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动争取街道党政组织的重视,把就业工作列入街道正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互相促进。 (二)积极促进就业岗位开发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必须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充分发挥其优势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坚持三条大方向,即社区就业产业化、实体化、社会化。依托社区,向居民家庭服务要岗位;渗透社区管理领域,向社区管理要岗位;鼓励自谋职业,向个私企业、非正规就业组织要岗位;向辖区内的用工单位要岗位向兴办的劳服企业、劳务型企业、小企业要岗位;向劳务输出要岗位。
(三)努力确保社区就业措施落实
一是下岗失业人员的管理数据化。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要指导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对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登记填表造册、建立基础台账、输人微机管理, 二是宣传教育普遍化。劳动就业管理部门要通过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择业观念意识教育和一对一的择业指导,使他们逐步树立“只要有活干、有合法收人就是就业”的新型就业观念,积极参与到社区就业工作中。三是用工需求信息和职业介绍网络化。逐步实现市、县(市、区)、街道用工信息和职业介绍联网化,为下岗失业人员求职提供信息,力争做到一点登记、多点查询、就近报名、及时成交,逐步形成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在内的社会服务体系。四是扶持发展政策化。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办社区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等网点和实体,大力发展微型企业、非正规就业组织,就地就近地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小结:总之,社区就业是一项新型的就业体制,是一个崭新的事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的权利和支配范围不断缩小,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发展,这就为社区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发展社区就业,扩大在社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力度,不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而且是推进社区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社区就业工作指南》作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出版 、出版社: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