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吊挂,也可以采用主、次龙骨形式。有主龙骨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均应不大于1000mm。直接吊挂时,次龙骨的间距也应不大于1000mm。吊杆、龙骨安装方法及要求同前。
金属板安装一般为直接扣、卡到龙骨上或用专用挂件固定到龙骨上。安装金属板时,板面不得有划伤和变形,应保证板缝均匀顺直、板面平整一致。 2.7. 安装压条或收口条
各种饰面板吊顶与四周墙面的交界部位,应按设计要求或采用与饰面板材质相适应的收边条、阴角线或收口条收边。收边用石膏线时,必须在四周墙(柱)上预埋木砖,再用螺钉固定,固定螺钉间距宜不大于600mm。其他轻质收边、收口条可用胶粘剂粘贴,但必须保证安装牢固可靠、平整顺直。 3. 季节性施工
雨期安装矿棉板、石膏板等饰面板施工时,作业环境湿度应控制在70%以下。雨期各种吊顶材料的运输、搬运、存放,均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以防止发生霉变、生锈、变形等现象。
四.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表4-1 序号 分项 质量标准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1 主控项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石膏饰面板接缝必须按要求进行防裂处理。双层石膏饰面板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1.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箅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2 一般项目 3.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4.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5.4
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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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偏差 纸面石膏板 项目 国标 行标 企标 金属板 国标 行标 龙骨间距 龙骨平直 龙骨 起拱高度 龙骨四周水平 表面平整 接缝平直 面板 接缝高低差 顶棚四周水平 压条平直 压条 夺条间距 2.0 2.0 2.0 2.0 2.0 2.0 尺量检查 1.0 5.0 2.0 1.0 1.0 1.0 1.0 1.0 5.0 5.0 5.0 5.0 5.0 2.0 2.0 2.0 2.0 2.0 用直尺或塞尺检查 拉线或用水准仪检查 拉5m丝检查 3.0 5.0 3.0 3.0 3.0 3.0 3.0 3.0 3.0 5.0 3.0 3.0 5.0 5.0 2.5 2.0 1.5 2.0 1.5 2.0 2.0 2.0 2.0 2.0 拉线尺量 尺量或用水准仪检查 用2m靠尺检查 拉5m线检查 2.0 3.0 企标 格栅 国标 行标 尺量检查 尺量检查 企标 检验方法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五.成品保护
1. 骨架、饰面板及其他材料进场后,应存入库房内码放整齐,上面不得放置重物。露天存放必须进行苫盖,保证各种材料不受潮、不霉变、不变形。 2. 骨架及饰面板安装时,应注意保护顶棚内各种管线及设备。吊杆、龙骨及饰面板不准固定在其他设备及管道上。
3. 吊顶施工时,对已施工完毕的地、墙面和门、窗、窗台等必须进行保护,防止污染、损坏。
4. 不上人吊顶的骨架安装好后,不得上人踩踏。其他吊挂件或重物严禁安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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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骨架上。
5. 安装饰面板时,作业人员宜戴干净的线手套,以防污染板面或板边划伤手。
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 严格按弹好的水平和位置控制线安装周边骨架;受力节点应按要求用专用件组装莲接牢固,保证骨架的整体刚度;各龙骨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纵横方向起拱均匀,互相适应,用吊杆螺栓调整骨架的起拱度;金属龙骨严禁有硬弯,以确保吊顶骨架安装牢固、平整。
2. 施工前应准确弹出吊顶水平控制线;龙骨安装完后应拉通线调整高低,使整个底面平整,中间起拱度符合要求;龙骨接长时应采用专用件对接;相邻龙骨的接头要错开,龙骨不得向一边倾斜;吊件安装必须牢固,各吊杆的受力应一致,不得有松弛、弯曲、歪斜现象;龙骨分档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饰面板块的模数。安装饰面板的螺钉时,不得出现松紧不一致的现象;饰面板安装前应调平、规方;龙骨安装完应经检验合格后再安装饰面板,以确保吊顶面层的平整度。 3. 饰面板安装前应逐块进行检验,边角必须规整,尺寸应一致;安装时应拉纵横通线控制板边;安装压条应按线进行钉装;以保证接缝均匀一致、平顺光滑,线条整齐、密合。
4. 轻钢骨架预留的各种孔、洞(灯具口、通风口等)处,其构造应按规范、图集要求设置龙骨及连接件。避免孔、洞周围出现变形和裂缝。
5. 吊杆、骨架应固定在主体结构上,不得吊挂在顶棚内的各种管线、设备上,吊杆螺母调整好标高后必须固定拧紧,轻钢骨架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以免造成骨架变形使顶板不平、开裂。
6. 饰面板、块在下料切割时,应控制好切割角度,切口的毛茬、崩边应修整平直。避免出现接缝明显、接口漏白茬、接缝不平直、接缝错台等问题。 7. 各专业工种应与装饰工种密切配合施工,施工前先确定方案,按合理工序施工;各孔、洞应先放好线后再开洞,以保证位置准确、吊顶与设备衔接吻合、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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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质量记录
1. 各种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人造板材的甲醛含量检测(或复试)报告。
2. 各种材料的进场检验记录和进场报验记录。 3. 吊顶骨架的施工隐检记录。 4.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八.安全环保措施 1. 安全措施
1.1. 施工中使用的电动工具及电气设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规定。
1.2. 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工具(高梯、条凳等)、机具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利于操作,确保安全。在高处作业时,上面的材料码放必须平稳可靠,工具不得乱放,应放入工具袋内。
1.3. 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安全带,严禁一手拿材料,另一手操作或攀扶上下。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并配备防护用具。
1.4. 施工时高处作业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地面作业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箱,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1.5. 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溅落区的可燃物,并设专人监护。 2. 环保措施
2.1. 施工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的规定。工程所使用胶合板、玻璃胶、防腐涂料、防火涂料应为正规的环保监测报告。
2.2. 施工现场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必须做到活完脚下清。清扫时应洒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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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扬尘。
2.3. 施工空间应尽量封闭,以防止噪声污染、扰民。 2.4. 废弃物应按环保要求分类堆放并及时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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