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工作。增加的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相关工作。2.l.5办公室(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要落实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2)办公室职责:①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②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③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④向县人民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⑤为新闻媒体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⑥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2.1.6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
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致病原因等工作。(3)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迅速查办案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收回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控制流通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查处。(4)专家咨询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5)综合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级有关部门。(7)信息发布组在县广电局的指导下,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组织对外发布,并视情况通过外事部门向我驻外有关使领馆通报情况。(8)后勤保障组由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9)警戒保卫组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
控制措施,组织救援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察和相关的技术鉴定工作。2.2乡镇应急指挥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其办公室设在乡镇人民政府。2.3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昌宁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昌宁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指导各乡镇实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可参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的职责,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2.4专家咨询委员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职责是:(1)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并提出建议;(2)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参与制订、修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3.监测、预警与报告3.1监测系统建立全县统一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