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调研文章 浅谈基层民行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运用(2)

2018-12-29 22:31

初查和侦查工作,纳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体化运作机制之中,实现了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两者的良性互动。 (三)“横向协作”——增强兄弟院交流

同级人民检察院之间要加强协作,经常进行经验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在业务方面检察系统还应当总体统筹,必要时,上级检察机关通过整合本辖区内的各种专业人才资源,进行跨区域调配使用。进一步加强民事、商事、行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通过办案实务、案例研讨、汇报等形式培养干警的独立思考和综合分析能力,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素质。

(四)“总体统筹”——提升民行工作水平

还需要在上下级检察院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息交流系统,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定期对下级检察院的依法办案进行检查,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定期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通过上级检察院的全局调配,总体统筹,对有规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从而能够在整体上对整个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给予指导、提升。如我院近年来受理的10余起申诉案件,就是通过同黄山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请示、沟通,在市检察院专家的指导下,仅用很短时间就完成了对这些案件的审查并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大大缩短的办案时间。 三、一体化办案模式总的特点及面临的问题

一是从书面提请到当面汇报,加强沟通,避免了重复劳动。基层院和市院面对面交流,参与研究案件的两级院人员均能够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从一案一议到普遍指导,积少成多,提高

了素质。三是由意见分歧到共同结论,减少了矛盾,统一了认识。四是从提请了事到跟踪问效,加大责任,增加了效果。五是变案件积压为及时办理,加快节奏,提高了效率。

任何一种工作机制在其具体的运行过程当中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们的一体化办案模式也是如此。我们认为,运用这种办案模式可能会遇到以下二个问题。一是由于市院的靠前监督,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基层院的干警形成或多或少的依赖心理,不利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二是市院虽然对基层院的民行队伍状况有所了解,但对基层院民行队伍单个干警的综合素质不一定了解甚透,所以在调配力量查办案件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用警不合理的问题。但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实践中会通过人为的因素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四、结语

司法环境作为经济建设的整个社会环境的一部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中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净化司法环境,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平等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2013年调研文章 浅谈基层民行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运用(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内能教学设计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