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评估案例分析与报表分析

2018-12-29 22:38

深圳大学案例分析考试试题

二○一 七 ~二○一 八 学年度第 1 学期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投资项目评估

专业年级 主讲教师 周继红 评分

学 号 2015020438 姓名

教师评语: 题目: 李皓然 15级金融二班

投 资 项 目 评 估 期 末 案 例 分 析 某项目有关数据如下: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生产运营期为 6年。预计建设期第一年投资200万元,第二年投资400万元,负债率皆为50%,贷款年利率为10%,建设期投资的90%形成固定资产,按4年计提折旧。项目第三年投产,投产初始年份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80%,第四年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90%,第五年开始满负荷生产,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经营成本为700万元,满负荷时需要的流动资金为200万元,其中自有流动资金按30%配套,并且按比例投在各年。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5%。经营成本=300+生产负荷能力*400、流动资金简化为与产销量成正比。销售税金及附加率为销售收入的6%,所得税率为25%。固定资金借款建设期不用偿还利息,还款采用最大还款法,可分配利润的80%用来偿还固定资金贷款的本金。投资者的机会成本为5%,而本项目的风险补偿收益率为6%。全投资现金流量的基准收益率为9%。要求分析计算: 1.编制全投资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借款偿还平衡表,损益表,总成本费用表,并计算相应评价指标。(70分,其中计算步骤30分) 2.请做价格、经营成本的敏感性分析(不需要做有利分析),并计算价格的临界点。(25分) 3.对本项目进行财务综合评估。(5分)

一、基本报表的编制

(一)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固定资产贷款

每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本年贷款额/2)*年利率

建设期贷款累计=上年年初贷款累计+上年应计利息+上年贷款增加额 固定资产贷款本金=200/2+400/2=300 第一年固定资产贷款利息=100*0.5*10%=5

第二年固定资产贷款利息=105*10%+200*0.5*10%=20.5 建设期贷款利息=5+20.5=25.5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形成率 + 建设期利息 则固定资产原值=600*90%+25.5=565.5 固定资产折旧按4年平均折旧,

则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中的前四年折旧额=565.5/4=141.375

第三年:(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80%)

总成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固定+流动) 税前利润=销售收入-总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收入=1000*80%=800 经营成本=700*80%=560 流动资金=200*80%=160 自有资金为160*30%=48

需要贷款的流动资金=160-48=112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12*5%=5.6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80%*6%=48

固定资金贷款利息=(300+25.5)*10%=32.55 总成本=560+141.375+32.55+5.6=739.525 税前利润=800-739.525-48=12.475 所得税=12.475*25%=3.119 税后利润=12.475-3.119=9.356 未分配利润=9.356*80%=7.485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7.485+141.375=148.86

第四年:(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90%) 年初欠款=325.5-148.86=176.64

固定资金贷款利息=176.64*10%=17.664 销售收入=1000*90%=900 经营成本=700*90%=630 流动资金=200*90%=180

需要追加流动资金=180-160=20 自有流动资金=20*30%=6

需要贷款的流动资金=20-6=14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12+14)*5%=6.3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90%*6%=54

总成本=630+141.375+17.664+6.3=795.339 税前利润=900-795.339-54=50.661

所得税=50.661*25%=12.665

税后利润=50.661-12.665=37.996 未分配利润=37.996*80%=30.397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30.397+141.375=171.772

第五年:(满负荷生产)

年初欠款=176.64-171.772=4.868 固定资金贷款利息=4.868*10%=0.487 销售收入=1000 经营成本=700 流动资金=200

需要追加流动资金=200-160-20=20 自有流动资金=20*30%=6

需要贷款的流动资金=20-6=14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12+14+14)*5%=7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6%=60

总成本=700+141.375+0.487+7=848.862 税前利润=1000-848.862-60=91.138 所得税=91.138*25%=22.785

税后利润=91.138-22.785=68.354 未分配利润=68.354*80%=54.683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54.683+141.375=196.058

第六年:(满负荷生产) 年初欠款=0 销售收入=1000 经营成本=700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12+14+14)*5%=7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6%=60 总成本=700+141.375+7=848.375 税前利润=1000-848.375-60=91.625 所得税=91.625*25%=22.906

税后利润=91.625-22.906=68.719 未分配利润=68.719*80%=54.975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54.975+141.375=196.35

第七、八年:(满负荷生产、折旧已完成,即折旧费=0) 销售收入=1000 经营成本=700

流动资金贷款利息=(112+14+14)*5%=7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6%=60 总成本=700+7=707

税前利润=1000-707-60=233 所得税=233*25%=58.25

税后利润=233-58.25=174.75 未分配利润=174.75*80%=139.8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139.8+0=139.8

(二)全投资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折旧=600*90%/4=135

第三年的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三年的税前利润=1000*80%-700*80%-135-48=57 第三年的所得税=57*25%=14.25

第四年的税前利润=1000*90%-700*90%-135-54=81 第四年的所得税=57*25%=20.25

第五、六年的税前利润=1000-700-135-60=105 第五、六年的所得税=105*25%=26.25 第七、八年的税前利润=1000-700-60=240 第七、八年的所得税=240*25%=60

二、敏感性分析

(一)价格敏感性分析设产品价格下降-10%时 第三年:(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80%) 销售收入=1000*80%*90%=720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80%*90%*6%=43.2 总成本=560+141.375+32.55+5.6=739.525 税前利润=720-739.525-43.2=-62.725 所得税=0

税后利润=-62.725

未分配利润=-62.725*80%=-50.18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50.18+141.375=91.195

第四年:(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90%) 年初欠款=325.5-91.195=234.305

固定资金贷款利息=234.305*10%=23.431 销售收入=1000*90%*90%=810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90%*90%*6%=48.6 总成本=630+141.375+23.431+6.3=801.106 税前利润=810-801.106-48.6=-39.706 所得税=0

税后利润=-39.706

未分配利润=-39.706*80%=-31.764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31.764+141.375=109.611

第五年:(满负荷生产)

年初欠款=234.305-109.611=124.694 固定资金贷款利息=124.694*10%=12.469 销售收入=1000*90%=810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90%*6%=54

总成本=700+141.375+12.469+7=860.844 税前利润=900-860.844-54=-14.844 所得税=0

税后利润=-14.844

未分配利润=-14.844*80%=-11.876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11.876+141.375=129.499

第六年:(满负荷生产) 年初欠款0

销售收入=1000*90%=810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90%*6%=54 总成本=700+141.375+7=848.375 税前利润=900-848.375-54=-2.375 所得税=0

税后利润=-2.375

未分配利润=-2.375*80%=-1.9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1.9+141.375=139.475

第七年:(满负荷生产;折旧已完成,即折旧费=0;完全弥补前年亏损) 销售收入=1000*90%=810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90%*6%=54 总成本=700+7=707

税前利润=900-707-54=139 前四年累计亏损=119.65

应纳所得税=139-119.65=19.35 所得税=19.35*25%=4.838 税后利润=139-4.838=134.162 未分配利润=134.162*80%=107.33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107.33+0=107.33

第八年:(满负荷生产;折旧已完成,即折旧费=0) 销售收入=1000*90%=810

营业税金及附加=1000*90%*6%=54 总成本=700+7=707

税前利润=900-707-54=139 所得税=139*25%=34.75

税后利润=139-34.75=104.25 未分配利润=104.25*80%=83.4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83.4+0=83.4

(二)经营成本敏感性分析设产品经营成本上升+10%时

第三年:(生产能力为满负荷的80%) 经营成本=700*80%*110%=616

总成本=616+141.375+32.55+5.6=795.525 税前利润=800-795.525-48=-43.525 所得税=0

税后利润=-43.525

未分配利润=-43.525*80%=-34.82

可用来还本的资金来源=-34.82+141.375=10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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