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渎职罪)
行为 刑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关于玩忽职守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规定:(№397)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规定:(№402)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渎职罪)(№397)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构成犯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款规定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年、十年: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4)
★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
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定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罚款,并有权予以检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行政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4)
★2、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定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罚款,并有权予以检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5、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行政处罚的管辖:分为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0)
指定管辖是指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21)
移送管辖是指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
行政处罚的适用:
当事人条件:
1)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25)
2)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5)
3)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6)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不予处罚的情况: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的情况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6、行政处罚的程序的和执行: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公民50元以下,单位1000元以下,或者警告)
一般程序:除可以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通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有四种情况:一是有违法行为,二是轻微违法,三是没有违法,四是违法构成犯罪的。
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做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做出罚款决定的机关应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当事人不能履行行政处罚时,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每天加收取3%的滞纳金;查封;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