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2.2.2.1
经营风格
违规处理的报告等措施,对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待风险的态度 电力行业的公用事业特性和公司多年的稳健经营思想共同决定了公司对风险 采取较为保守的态度。
公司风险包括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舞弊风险四种类型。为控制风 险,公司建立和健全了风险管理机制。(详见 “企业风险管理”)
公司保守的经营风格体现于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中。
例如,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投资计划、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弥补 亏损、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等业务,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报送股东大 会批准,并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短期投资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及 收益性分析,将研究、分析结果上报总办会审核批准后实施,总办会对短期投 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考核(定期存款投资不适用,其管理流程参见“投资管理 流程”)。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贷款由公司本部统一谈判签约,实行统借统还、统 一管理的原则。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准对外提供担保。公司担保事宜,根据《公 司章程》,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5%和 20%之间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长联合副董事长有权决定金额在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 5%以下的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程序规定》,长期投资中的大中型基建项目由公司计 划部负责项目的核准工作(包括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及可行性研究),并根据 华能集团公司《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规定》,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经 公司批准后,向集团公司上报核准项目的申请文件。项目的后评估工作由华能 集团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
现有《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办法(HZD-71-CW01)》、《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程 序规定(HZD-26-GC01)》、《基建工程投资管理办法(HZD-27-GC02)》、《电 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ZD-33-GC08》》等制度规定相关事宜。
2.2.2.2 关注关键业务部门的人员流动
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财务、监察审计、人力资源、信息等部门为关键业务 部门。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初对关键业务部门的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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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报送总经理或经理(厂长),并保存相 关记录。公司所属各单位须将统计分析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公司每年从管理人员中选拔优秀员工到后备干部岗位,作为各主要岗位的后备 力量,以保证各主要岗位有充足的员工。公司《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公司管理 干部的管理办法》规定,关键业务部门负责人辞职需提前 3 个月向人力资源部 门提出申请,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 1 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 部门审查批准后,员工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以减少员工突然离职带来的风险。
现有《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公司管理干部的管理办法(HZD-78-RL01)》、《分 支机构和下属单位员工录用管理办法(HZD-161-RL27)》、《分支机构和下 属单位后备干部管理办法(HZD-79-RL02)》等制度规定相关事宜。
2.2.2.3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职能和数据处理的态度,以及对财务报告和资产安全可靠 性的关注程度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财务工作,要求财务部门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公司 和公司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并健 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积极参 加项目可行性研究,做好财务评估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为降低工 程造价创造条件;参加设备合同谈判,合理筹集资金,确保还本付息;负责编 制财务预算,实施成本控制,分析考核经营成果,参与经营决策,实行财务监 督;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本部设立财务部,财务部下设会计处、资金处、资金结算中心、基建财务 处、内控处、综合处,分别负责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基建核算、内部控制、 指标管理业务;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单位财务工作(详见“组 织结构”),每月编制财务情况分析报告,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对公 司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此外,公司所属各单位还通过电话、传 真、会议等形式向公司汇报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工作指导。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由 3~7 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一人为主任委员。公司 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必须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接受审计委员会质询,并就 公司的经营状况、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重大诉讼、或有事项、内部 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等做出答复。如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要求公司 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提供公司财务资料,并就公司的重大财务事项、非常规 事项、异常变动等书面提供合理解释。(详见 “审计委员会”)
公司所属各单位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经理(厂长)在季度、半年度、年 度纸质财务报表上签字,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公允予以确认,财务报表(包括 电子报表和纸质报表)按照公司财务部通知的时间上报公司。(详见“合并报 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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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对季度、半年度、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复核 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字,对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公允予以负责。
公司所属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岗位变动,所在单位应对拟任人选业务知识、政治 素质等进行充分评估,经综合分析确认并经经理(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 向公司进行请示,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并批复 后,由各单位对财务部负责人进行任免。(详见 “人力资源政策及程序”)
财务部门对货币、有价证券等资产实行安全的实物保护程序,防止未经授权的 接触;对原始凭证、账簿做好实物保护工作,具体参见《财务管理办法》、《固 定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等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盘点,并及时对盘点差 异进行账务处理。( 详见“4.4 生产成本及存货管理流程”、“4.9 固定资产 管理流程”)
公司管理层重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工作,并从以下五方面对信息系统风险进行 规避。(详见 “2.9 信息系统控制环境”及“4.20 信息系统管理流程”)
在控制环境方面,从培养员工树立诚信价值观、选拔优秀信息管理人员、经营 风格、组织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职责五方面对信息系统数据处理进行了严格规 定。如在职责方面,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 织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负责管理决策、资源配置、人员安排以及资金落实。 各级信息中心是信息化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同时也是相应信息化管理领导小 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本单位信息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各级业务部门配合信息中 心进行信息化工作。
在程序开发方面,公司规定了启动、分析、设计等程序,新项目必须经过规划、 设计、商务和技术可行性分析;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测试,并编制测试报告; 员工使用新系统前,必须经过培训。
在程序更新变动方面,信息系统更新、变动前,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信息中心 进行评估,系统更新后,进行测试,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在程序和数据的访问方面,为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等的安全,公司对信息系 统建立了密码制度、授权登陆制度以及备份制度,限制未经授权的员工接触, 按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盘另行保存。
在计算机运行方面,为保证公司信息系统良好运行,减少运行中的风险,公司 成立了各级信息中心,每月或每周对本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检验,负责日常维 护管理,把风险控制在萌芽中,提前采取规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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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有 《 信 息 化 工 作 管 理 办 法 ( HZD-15-XX01 ) 》 、 《 财 务 管 理 办 法 (HZD-71-CW01)》、《成本管理办法(HZD-72-CW02)》、《固定资产管 理 办 法 ( HZD-73-CW03 ) 》 、 《 基 本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决 算 报 告 编 制 办 法 (HZD-74-CW04)》、关于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HZD-75-CW05)》、 《 《 综 合 统 计 管 理 办法(HZD-25-JH04 ) 》 、《 电 厂 财 产 保 险 工作管 理 办 法 (HZD-66-SW03)》等制度规定相关事宜。
2.2.2.4
公司管理层适时与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 公司每年三月份或四月份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职能部门 负责人、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厂长)、党委书记等,主要议题是总结公司 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部署工作任务及当年的生产经营任务,公司总经理与各 公司所属各单位经理(厂长)签订安全生产、经营、党风廉政三项责任书。会 议资料由公司经理工作部保存,存期 3 年以上。
公司每年七月份召开年中经济活动分析会,参加人员为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 责人、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厂长)、党委书记等,主要议题是总结公司上 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会议资料由公司经理工作部保 存,存期 3 年以上。
公司管理层与公司所属各单位管理层还不定期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公司内部网 络、专业会议等渠道和方式下达指示并听取意见反馈。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年递 交年度工作总结,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收集,以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随时审阅。
现有《工作规则(HZD-06-XZ06)》等制度规定相关事宜。
2.2.2.5 公司管理层对待财务报告的态度和行动,包括对采取的会计处理的争议(例 如:采取保守或激进的会计政策;是否滥用会计原则;是否披露了关键的财务 信息;是否粉饰或篡改了会计记录等)
公司注重财务报告的真实与公允,会计处理遵循会计准则,选择谨慎性会计估 计原则。例如,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进行竣工验 收的更改工程项目,在完工当月暂估转作固定资产(详见“更新改造流程”); 对应收款项以个别认定法为主计提坏账准备。(详见《会计核算办法》)
公司聘请声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半年度、年度),审计委员 会每年至少与外部审计师单独会谈两次。(详见 “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严禁操纵、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其指定的 职能部门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详见“2.8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触犯 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将处理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职能部门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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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刊物上进行公示,以示惩戒。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保存相关记录,存 期 3 年以上。
公司监察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规定,不定期对公司所属各单 位、公司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形成内部审计报告,在报送总办公会审批 后,以审计决定及建议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将内部审计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公司监察审计部。公司监察审 计部通过后续审计对整改情况进行监控。内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及建议文件 由公司监察审计部保存,存期 3 年以上。
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对财 务信息的正确性及披露财务信息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现有《财务管理办法(HZD-71-CW01)》、《成本管理办法(HZD-72-CW02)》、 《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 HZD-73-CW03 ) 》 、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办 法 (HZD-76-ZQ01)》、《关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的管理规定(HZD-77-ZQ02)》、《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管理规定》、《涉及 对外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规定》、《综合计划管理办法(HZD-22-JH01)》、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HZD-100-JS01)》等制度规定相关事宜。
2.2.3
公司对管理理念和经营风格的评估及修订
每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政工处负责审阅管理基调是否符合公司现有发展目标 和外部市场形势的要求,如在环境因素(如市场因素、经营策略等)变化的情 况下对其进行重新修订,以保证其能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详见“5.1 政策与程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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