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拟建工程的结构类型、建设期限等实际情况,就上述内容分别作出预测,将预测结果累加就形成了该企业针对拟建工程的预测成本。这样成为评标时投标单位价格评审的主要参考依据。从严格意义上说预测成本的结果不是唯一的。最终判定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需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操作方法,结合评审的各项参考依据来综合评判。
2、影响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9]
建筑产品的期货交易性及唯一性等特性都决定了工程成本的预决算都要受到多种内外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市场因素。市场因素是项目成本确定中需考虑的首要因素。其中工程项目的市场需求状况是确定项目成本的前提。一股情况下,项目的生产成本规模应以市场预测的需求量为限,并根据工程项目产品市场的长期发展趋势作相应调整。同时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材料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等,也对工程成本的确定起着不同程度的制约作用,如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可能导致材料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项目所需投资资金的筹集困难和资金成本上升等。
其次是科技和管理因素。先进的生产技术及技术装备是工程项目成本最小化利润最大化以便获得规模效益的基础,而相应的管理技术水平则是实现规模效益的保证。若与经济规模生产相适应的先进技术及其装备的来源没有保障,或获取技术的成本过高,或管理水平跟不上,则不仅预期的工程规模效益难以实现,还会给项目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危机,导致项目投资效益低下,工程成本支出大幅增加浪费严重。
最后主要的是外部环境因素。工程项目的建设、生产和经营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项目成本规模确定中需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政策因素、燃料动力供应、协作及土地条件、运输及通讯条件。其中,政策因素包括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科技发展政策、经济政策(包括了国家财政政策和金融货币政策等),以及国家、地区及行业经济发展规划等。特别是为了取得较好的规模效益,国家对部分行业的新建项目规模作了下限规定,确定项目成本规模时应予以遵照执行。
三、投标及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评审和司法判定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有关部门、组织主要应从工程实体和措施项目价格入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充分考虑上述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根据价格判定参考依据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认定。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当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中出现任何一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报价明显低于市场最低社会平均水平或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没有提交相关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支持该价格的成立,可视为个别低于成本。
2、对于含有主要材料的分项,当投标人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单价明显低于最低控制线标准或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材料采购证明,如果没有提供证明或提供的材料采购证明资料不能说明降价理由的,该主要材料可视为个别低于成本。
3、不可竞争费用和税金出现零甚至负报价的可视为个别低于成本。
4、个别工程实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和措施项目费用之和,被评判部门认定低于成本超过最低社会平均水平一定比例(一般为招标标底或正式预算价下浮百分之三),可视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如何准确界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很多方面的环节。我国相关法规只提出了不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配套规定也缺乏实际的操作性。成本价的具体界定还应根据企业不同的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结合特定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司法部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考量影响工程成本的多种因素,公正合理地针对每个分项认真分析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其专有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各种因素再下最后结论。
投标单位在每次投标时自行采集和预测各种价格确定成本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会因为由于专业技术水平、采集或预测手段、范围等原因,造成数据不准确或代表性差。同时由于各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最终导致工程报价的差异性较大,而这会直接影响投标报价和投标策略的实施,且在评标时直接被评标专家确认或采信难度较大。因此,造价管理部门应出台一个便于操作的成本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适时发布适应市场的与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除发布合理的、适应市场的造价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材、机价格信息外,还应发布动态的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使这些都能作为评标时的依据,并且引导帮助施工企业建立自己的价格体系,这样就会为具体的工程评判做好奠基性的工作。各地区建设
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制订出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相适应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评标评分办法和标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评判在审查、借鉴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所作结论基础上,可以引入具有专业特长的司法鉴定机构或独立的公证机构予以评定,在庭审质证、认证及辩论过程中结合多方意见予以裁判以确保司法评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许高峰:《国际招投标理论与实务》,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年版 2.周承伦:《国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概算》,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
3.肖竣岭、王朝俊:《浅析低价中标的优缺点》,《江苏水利》2004年第3期
4.彭刚、李岸:《低价中标的原因及后果分析》,《中国交通信息产业》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