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与家校信任的建立
何瑞珠(香港中文大学教育行政与政策学系) 《教育学报》.2008 年夏、冬.第 36 卷.第 1?2 期
摘 要 无论在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或人类学,信任关系的建立都是个愈来愈重要的研究课题(Coleman, 1990; Delhey & Newton, 2003; Huang, 2003; Newton, 2004; Putnam, 1993, 2000)。在教育上,对学校改进及改革而言,建立信任关系既是手段,亦是目的(Brown, 1998; Bryk & Schneider, 2002; Meier, 2002; Moye, Henkin, & Egley, 2005)。尤其在现行权力下放、私营化、问责制及学券制等教育改革浪潮下,不少教育改革者提倡通过家校合作,提高学生、家长及教师的互信,从而改善学习气氛及学校效能(Adams & Christenson, 1998, 2000; Epstein, 1990)。本文尝试厘清教师与家长及学生的信任关系的本质,探讨家校合作与家校信任的关系,并分析家校合作与家校信任对学校效能的可能影响。
近年有关「家长参与」的国际研究指出,家校双方的互相尊重、互信与联系对促进学校效能极为重要(Adams & Christenson,1998; Bryk & Schneider, 2002; 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1997)。在香港,师训与师资咨询委员会(2007)订出的「教师专业能力理念架构」亦有提及与家长建立互信的重要性。究竟家庭与学校双方能否建立信任关系?在华人教育传统下,学校与家庭有明确的分工,彼此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领域,历来似乎都相安无事,近年推动的家长参与对信任关系的建立有没有影响呢?而家校合作与家校信任对学校的教学效能又有没有帮助呢?
文献回顾
Tschannen-Moran(2001)界定「信任」(trust)为对另一人的善意(benevolence)、诚实(honesty)、开放(openness)、可靠(reliability)及能力(competency)的信心。在学校里,「信任」是组织运作的「润滑剂」;在具备信任关系的组织,人们毋须浪费精力于互相猜忌之中,能全情投入组织的工作。「信任」亦是人际关系的「凝聚剂」,人与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及关怀,使他们不单要完成更且要做好某项工作,而人在工作当中亦得以成长。Tschannen-Moran认为「信任」并非自然产生而是需要刻意经营的。身为教育领导者,校长及教师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学校成员(包括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互信关系。
就信任关系的发展过程而言,Rempel, Holmes, & Zanna(1985)提出三个层次:(1)可预测性(predictability)──以个体行为为基准;(2)可靠性(dependability)──以个体个人属性(attribute)为基准;(3)可信赖性(faith)──以个体信念(belief)为基准。第三个层次超越个体行为及属性,正如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一样,只要对方有需要,便会委身协助。Rotter(1980)认为「信任」存在于人与人之间,是某一个体对另一个体的承诺及可信靠的程度。Holmes & Rempel(1989)采用一个更广泛且功能性的定义,提出「信任」存在于人际关系之中,能有助达至正面成果。教育界的学者特别指出,在学校内要建立家校互信,必须透过家长、教师及校长持久而非短暂的合作,而且互信关系对和谐的学校要具有自足价值,同时亦有助促进学生的持续成长(Adams & Christenson, 1998; Weiss & Edwards, 1992)。
Adams & Christenson(1998)曾在美国进行家校信任程度的研究,调查了132名家长及152名教师,结果显示家长对学校的信任程度与家校合作活动的参与有关。他们指出,信任程度愈高的家长,更多参与学校各项的家
长活动。Adams & Christenson(2000)后来再在6所学校进行相似研究,总共调查了1,234名家长及303名教师,而研究的级别由幼儿教育、小学以至中学阶段。他们进一步发现:家长及教师在幼小学段的信任程度均比中学为高;家长对教师的信任程度比教师对家长的信任程度为高;教师对家长的信任程度与级别无显著关系,但家长的信任程度随年级增加而降低;信任程度与家校沟通的关系最大,可见正面的沟通对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至为重要。就香港而言,在现存一般学校的环境下,家长与学校双方的接触机会不多,互信的基础较薄弱(何瑞珠,2002;Ng, 1999)。双方必须及早以「正面」接触为起点,让大家对对方有良好的印象,这样才能有效建立长远的信任关系(何瑞珠,2006;庞忆华,1994;Pang, 2004)。
Bryk & Schneider(2002)曾在芝加哥开展学校改革研究,调查及访问了12所不同背景的小学。他们在与校长、教师、家长及小区人士深入访谈后,总括了「互相信任」是学校改革最核心的成功因素。他们继而在1991、1994及1997年进行大型调查,收集多元数据。根据多层回归分析(multilevel analysis)的结果显示:学校之间的家长信任程度差异十分显著;教师对家长、教师对同僚教师及教师对校长之间的信任程度愈高,学校的改善程度愈大;而且信任程度愈高的学校,学生在阅读及数学的成绩亦愈佳。最后,他们总括出,无论是质化或量化的证据均显示,具有高度互信的学校,在学业成绩上的改进最为显著。
家校合作与家校信任
在华人教育传统下,学校与家庭有明确的分工,彼此是两个互不相干的领域。近年,教育改革多强调家校的合作关系,家校之间由从前的分工而不合作,逐渐发展成合作、协作 1 以至互补长短的伙伴关系(何瑞珠,2002,2006;沈雪明,1995;庞忆华,1994)。Epstein(1990)提出家校协作有六个类型,包括:亲职教育,辅助子女在家学习,学校与家长沟通,家长参与义务工作,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决策,以及学校与小区协作。这六类型家校协作成为美国家校协作的国家指标(national PTA standard),而且更
于1998年成为新加坡全面推动家长参与的蓝本(Khong & Ng, 2005)。何瑞珠(2002)于1998至2001年间曾在香港进行行动研究,尝试在小学开展Epstein的六类型家校协作;根据实践及工作坊的经验,发现家长与老师必须先建立正面的联系(building relationship)才能开始各类家长活动,因此建立可信的联系可说是各类型家校协作的起点,从而在香港发展出七类型的家校协作。换句话说,老师及家长之间开始有了正面的联系,继而透过多元化的家校合作活动,家校互信的关系才得以发展。这亦即Rotter(1980)所指的:建立互信过程是透过共同参与家校活动,让家长与老师体验到与对方合作的可靠性,继而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家校合作信念,最终便能建立双方的信任关系。
正如Tschannen-Moran(2001)所言:协作(collaboration)及信任(trust)是互为因果的过程(reciprocal processes),协作双方开始时均须有良好的关系,才愿意投入时间及精力共同合作,而合作成功的经验又能巩固原有的信任关系。Tschannen-Moran(2004)采用典型相关分析(canonical correlation analysis)来评估「信任」与「协作」两组变量之间的关系。这项研究在美国一个学区内进行,共有45所学校的898名教师参与。量度「信任」程度分为三个维度(dimensions):(1)对校长的信任,(2)对(教师)同事的信任,及(3)对服务者的信任。量度「协作」程度亦分为三个维度:(1)与校长的协作,(2)与(教师)同事的协作,及(3)与家长的协作。研究结果发现:「协作程度」的变异数(variance)有40%能以「信任程度」来解释,这反映出「协作」与「信任」之间具有十分显著的关系。此外,根据典型结构相关系数(structure coefficient),「信任指针」中最大典型负荷(loading)为「对服务者的信任」(0.95),其次是「对校长的信任」(0.70),最后是「对同事的信任」(0.43)。标准化的典型系数进一步表示各变项对信任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结果显示:「对
服务者的信任」对「信任指标」的贡献最大,其次是「对校长的信任」,最后是「对同事的信任」。「协作指针」中最大典型负荷为「与家长的协作」(0.96),其次是「与同事的协作」(0.75),最后为「与校长的协作」(0.57)。由此可见,与家长协作是最重要的协作指标。总括而言,「信任」与「协作」有显著的关系,而且家校协作的开展尤以「教师对家长」的信任为基础;良好的协作成果又可进一步加深家校相方的互信程度。 就家校合作与学校效能的关系而言,Ho & Willms(1996)对美国初中学生的研究亦发现,家长参与校内的家长会及义务工作,有助改善学生的成绩,并减少不同社经阶层之间学习成果的差异,有助促进整体的学习成果及学习成效的均等。Brown(1998)在加拿大一个名为「有心学校」(Schools with Heart)的研究中提出,家校合作可改善学习风气(learning norm)及关爱气氛(caring norm)。Brown的研究发现,学校若能动员家长参与校内义务工作,贡献本身的宝贵时间及专业知识,能为学校创造出良好的关爱气氛并提高学校的学习风气。
在华人社会,有关「协作」及「信任」关系的研究一直都寥寥可数。香港自1994年全港性的家校合研究报告发表以来(Shen, Pang, Tsoi, Yip, & Yung, 1994),亦有不同学者研究不同类型的家长参与,并逐步探讨如何在学校层面规划整体性的家校协作活动(何瑞珠,2000,2002;沈雪明,1995;庞忆华,1994;Ho, 2003; Ng, 1999; Pang, 2004),可惜甚少有关于家校合作与家校互信及学校效能三者关系的研究。本文正希望填补这知识的空隙,以探索香港学校家校信任的本质,以及家校合作、家校信任及学校效能的关系。
研究方法及样本
本研究于2004年进行,样本收集自94所小学的2,800多名教师。数据分析方法包括一般描述分析、因素分析、相关分析及回归分析。表一列出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