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法司考习题

2019-01-05 12:55

刑法司考习题

2004年试卷二第5题 :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甲在

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A以诈骗罪论处

B以保险诈骗罪论处

C 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D 属于民事欺诈,不以犯罪论处

答案:A。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但本案中,甲并不是提供虚假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所以不能按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而单独构成诈骗罪。

1999年试卷二第66题:李某租用某建筑公司场地开了一家酒店,并为酒店财产投了10万

元人民币保险,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场地被建筑公司封锁。李某决定防火烧毁酒楼,一是报复建筑公司(因酒店旁边还有建筑公司的其他建筑),二是可以获取保险赔偿金,李某防火后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下列关于本案的意见哪些是正确的? A 李某的行为触犯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两个罪名 B 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未遂)罪应并罚 C 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相竞合,只定放火罪 D 放火罪与保险诈骗(预备)罪应并罚

答案:AB。李某以放火的行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与放火罪,应当二罪并罚。李某骗取保险金未得逞,属于未遂。

1997年试卷二第31题:某一国有保险公司理赔人季某指使他人故意虚报保险事故,由自己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余元为己有。季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 保险诈骗罪 B 虚假理赔罪 C 贪污罪 D 侵占罪

答案:C。保险公司的性质不同,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性质也不同。

2002年试卷二第5题:某外贸公司在缴纳了100万元的税款后,采取虚报出口的手段,骗得税务机关退后180万元,后被查获。对该公司如何处理? A 以偷税罪处理

B 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

C 其中的100万元按偷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 D 其中的100万元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理,余下的80万元按偷税罪处理。

答案:C。纳税人缴纳税款后,在缴纳税款的限度内才需假报出口活着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

税的,按照偷税罪定罪出发,超过缴纳税款的部分按照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2005年试卷二第10题: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

口退税单证和签证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A 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B 以偷税罪处罚

C 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D 以偷税罪和片区出口退税罪处罚 答案:D。刑法204条第2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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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试卷二第5题: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影视作品的

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B 侵犯著作权罪 C 非法经营罪

D 生产、销售伪产品罪

答案:B。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李某非法复制的影视作品可能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罪,可以看做是想象竞合犯,而适用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非法经营罪的认定有严格的限制,非法经营的主要行为是非法买卖专营专卖品、有关批文和其他和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的行为。非法专营专卖品、有关批文和其他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的行为。经营非法出版物分两种情况,一是盗版的出版物,被盗版的原出版物有版权,是合法出版物。如本题中李某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认为侵犯著作权罪。二是原出版物是非法的,不享有版权,后来复制、发行这种出版物的行为自然也谈不上侵犯著作权,因此,一般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1998年试卷二第2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下列哪种行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A. 某甲未经卢某同意即用卢某名义签订合同 B.

某已为驱动对方当事人的信任,要求自己在审计事务所工作的同学杨某为自己

出具一份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C. 某丙在签订合同后,携带对方当事人的两千元定金逃匿 D. 某丁借用其他单位的公章和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答案:D。冒用他人名义构成合同诈骗罪,但借用不够成合同诈骗罪。 2000年试卷二第71题: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A 甲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将被害人杀死。 B 乙强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C 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因不忍心杀夫而自杀身亡。 D 某男与某女相约自杀,欺骗某女先自杀后,该男逃走。

答案:ACD。在抢劫犯罪之后,为了灭口,泄愤,报复等而对杀伤被害人的,属于另起犯意,另外构成独立的犯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如果是在抢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抢劫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只认定为抢劫罪。

B 选项中被害人被强奸后自杀的,不能对犯罪人定故意杀人罪,自杀的结果是对犯罪人量刑时应考虑的一个情节。像这种因犯罪而引起被害人自杀的,一般只作为所犯之罪的情节考虑,不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C 选项属于逼人自杀的情况。逼人自杀不能一概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要看逼迫的程度是否严重。C中丙的逼迫行为可以视为达到严重的程度而构成故意杀人罪。 D选项属于诱骗他人自杀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006年试卷二4.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

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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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D选项是因果关系错误的解决方式,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构成。因果关系错误的一般情况是第一个行为是故意行为,第二个行为是过失行为,第二个行为实现了第一个行为所追求的目的。因而以第一个行为所指向的犯罪的既遂认定。但本案恰好相反,第一个行为是过失行为,过失行为是没有犯罪目的的,因而这里也不存在因果关系错误的问题。由于行为人的认识错误,又故意实施了第二个行为,实际上第二个行为无法既遂(对象不能犯)。第二个行为是主体对客体认识的错误,成立故意杀人的未遂。第一个行为和第二个行为之间是互相独立的关系,因而认定为数罪。所以最后的正确选项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故选C.

2006年试卷二第56题:下列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A 甲遭受乙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方位过程中一棒将乙打倒,致乙脑部跌在一块石头上而死亡。法院认为甲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应以防卫过当追究刑事责任。

B 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C 甲因对女儿乙的恋爱对象丙不满意,阻止乙丙正常交往,乙对此十分不满,并偷偷与丙登记结婚,甲获知后对乙进行打骂,逼其离婚。乙丙不从,遂相约自杀而亡。

D 甲结婚以后,对丈夫与其前期所生之子乙十分不瞒,采取冻饿等方式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乙多出伤口腐烂,乙因未能即使救治而不幸身亡。

答:BCD。这题的考点主要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A 选项中,甲对乙是死亡后果是过失的,没想到造成这么严重的过当后果,因而对防卫过当也是过失的,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B 选项涉及非法拘禁过程中的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C 选项涉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过程中的过失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57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一下有期徒刑。因此,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D 选项涉及虐等待过程中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260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犯虐待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一下有期徒刑。因此,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BCD属于结果加重犯。

2007年试卷二 14.张某和赵某长期一起赌博。某日两人在工地发生争执,张某推了赵某一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关于张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杀人罪

B.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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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属于意外事件

答案:B

分析:意外事件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如果出现了损害结果,但不是行为人的行为造成,而是由自然现象、动物等造成,则不能称为意外事件。二是行为人没有故意与过失。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既不存在故意心理,也不存在过失态度。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损害结果而且根据当时各方面的情况,他不可能预见、不应当预见。而张某和赵某在工地发生争执,工地属于有较高危险性的场所,行为人在这里要小心谨慎,张某把赵某推倒,致使赵某头碰石头死亡,张某本没有杀害或者伤害赵某的故意,是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前面说过构成意外事件需要行为人没有故意和过失,所以本案不属于意外事件而应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B是正确选项。

1998年试卷二第63题:下列哪种行为构成强奸罪?

A 人贩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B 收买人强行与被收买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

C 运送他人越国(边)境,对被运送人有强奸行为的

D 利用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

答:BCD。根据刑法第241、259、321条的规定,BCD都构成强奸罪。 2006年试卷二第57题:下列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A 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B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

C 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

D 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迫使其卖淫的 答案:AD。在某些犯罪中,立法者将强奸作为加重事由。在这种强狂下,不再认定为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是拐卖妇女罪的加重事由,因而不能认定为强奸罪。《刑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应认定为强奸罪。根据《刑法》第300条第3款的规定,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条规定定罪处罚。因此此种情形应认定为强奸罪。根据《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的加重事由,因而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2007年试卷二12.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 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

答案:D

解析:A项中甲的行为是强奸致人重伤、死亡,强奸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行为人出于报复的动机,在强奸过程中或强奸后杀死或者伤害被害人的,应分别认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A项是错误的。《刑法》第35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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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可见B项中乙的行为构成强迫他人卖淫罪的结果加重犯,而不构成强奸罪。《刑法》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C项中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可见拐卖妇女过程中强奸妇女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结果加重犯,所以D是正确的。

2004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1题: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

持至韩某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韩某的行为 A 构成非法拘禁罪 B 构成绑架罪

C 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 D 构成敲诈勒索罪

答案:A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1997年试卷二第27题:宋某欠肖某现金3万元,肖某多次向宋某索要,但宋某以种种借口拖延不还。肖某遂与他人将宋某偏出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方法逼其还债,致使宋某左眼伤残,丧失视力。肖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A 非法拘禁罪

B 故意伤害罪

C 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D 绑架罪

答案:B 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

2003年试卷二第49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头道婴幼儿的行为可因主观母的的不同而构

成下列哪些犯罪? A 偷盗婴儿罪 B 绑架罪

C 拐卖儿童罪

D 拐骗儿童罪

答案:BCD 头道婴幼儿,因犯罪目的的不同儿构成不同的罪名。如果将婴幼儿扣作人质勒索财物的,是绑架罪;如果以出卖为目的,是拐卖儿童罪;如果以收养为目的的,构成拐骗儿童罪。刑法没有规定偷盗婴儿罪,所以A不选。

2003年试卷二第81~84题: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

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发生个争吵。王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的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气姘妇叶某的住处(当时叶某不在家),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捆绑。繁琐无门将留拘禁达一天之久。刘某在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承认与王妻有不正当关系,提出用金钱补偿,并在王的胁迫下,先后三次给家人打电话,要家人将30万元放在某公园指定场所,刘的家人并未照办。不久,叶某返回住所,王某以实情相告,叶某未加制止,并与王某一起致信其妻,信称:李某系卑鄙小人,先在我等控制之中。为示惩罚,速送30万元至某公园指定地点。钱到放人,不得报警。否则后果自负。刘妻害怕,将钱放至指定地点。并通知王。王某叫叶某去公园取钱,叶某不敢去。于是王某留下叶某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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