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井控车间必须取得集团公司资质。
2.井控车间要按集团公司井控检查考核表建立健全井控装置配套、维修、试压、检验、巡检、质量回访、现场服务等制度,并按制度做好井控装备管理及现场服务工作。
3.井下作业队伍应执行本细则所列有关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试压、维护等条款。
4.其它要求
(1)防喷器、防喷管线、节流管汇、压井管汇、旋塞阀、放喷阀等每年进行试压检验。
(2)处理过Ⅲ级及以上井喷突发事件的防喷器及井控管汇,使用完后应送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再次使用。
(3)井控装置的维修和判废,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装备判废管理规定》(中油工程字〔2006〕408号)。
(四)开工及井控装置安装验收制度 1.小修作业队的现场验收
(1)年度首轮井和I类风险井由作业单位及油气生产单位井下作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其它作业井由作业单位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油气生产单位相关部门现场抽查验收情况。
(2)小修I类风险井井控装置现场试压应由油气生产单位监督现场验收合格确认签字后方可开工;其它井井控装置现场试压可由作业单位现场带班干部验收合格确认签字,方可开工,油
气生产单位相关部门现场抽查验收情况。
2.大修作业队的现场验收
(1)年度首轮井和I类风险井由监理公司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2)井控装置现场试压,由监理公司验收合格确认签字后方可开工。
(五)防喷演习制度
作业队应对起下管柱(包括大直径管柱)、冲洗旋转作业、电缆射孔、空井筒工况按防喷演习程序进行防喷演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1.Ⅰ类风险井作业前应进行防喷演习。
2.作业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喷演习,做好防喷演习讲评和记录。
3.轮休上井后,必须进行防喷演习。
4.没有安装放喷管线的井按硬关井进行防喷演习。 5.防喷演习的时间要求,旋转作业2min以内;起下管柱、电缆射孔、空井筒3min以内;起下大直径管柱5min以内。
6.防喷演习遵循“以班长为中心,班自为战,从实战出发”的原则。
7.报警器规定
选用保持式气喇叭作为发现溢流的报警器,喇叭开关安装在司钻操作台上,由司钻或操作手负责操作。
8.报警声规定
(1)发现溢流的报警声为一声长鸣笛(时间15s以上); (2)关闭防喷器的报警声为两声短鸣笛(时间2s左右,间隔1s左右);
(3)解除信号为三声短鸣笛(时间2s左右,间隔1s左右)。 9.现场演习关井程序规定
(1)关闭放喷阀时为演习关井程序结束时间。
(2)进行防喷演习关井程序时,可不在井口安装立压表。 (六)作业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小修作业队在Ⅰ类风险井施工期间,队干部应现场24小时值班,并挂牌上岗,可在班报表上填写值班记录。
2.大修作业队施工期间,队干部现场24小时值班,并挂牌上岗,可在班报表上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干部应监督检查各岗位井控职责落实及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发生溢流、井喷、井下复杂等情况,值班干部必须亲自组织、指挥处理。
(七)井喷事件逐级汇报制度 1.井喷事件分级 (1)一级井喷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级井喷突发事件:
① 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并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
② 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二级井喷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二级井喷突发事件: ①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 ②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在12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企业自身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
(3)三级井喷事件(Ⅲ级)
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能够在12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企业自身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
2.井喷事件报告要求
(1)发生井喷事件后由下至上逐级上报。发生井喷事件要立即报告本单位上级有关部门,同时通报业主单位。井下作业单位、油气生产单位要在3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报告公司生产运行处总值班室,由其通知相关领导及部门;与此同时,根据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应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立即向属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井喷突发事件后,情况紧急时,企业事发生产单位可越级直接向公司生产运行处总值班室报告。
(2)公司接到事件报告后,要进行初步评估确定事件级别: 经初步评估确定为Ⅰ级、Ⅱ级井喷突发事件时,在启动公司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在30分钟内,由公司井控应急办公室以电
话形式上报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应急协调办公室),同时报告工程技术分公司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其中Ⅰ级在4小时内由公司井控应急办公室向集团续报信息,并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续报后续相关信息;每日7:00前报告最新情况。Ⅱ级井喷突发事件由公司在处置结束后7天内将事件处置报告报集团公司井喷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经初步评估确定为Ⅲ级井喷突发事件时,公司启动本单位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处理。在事件处置结束后7天内将事件处置报告报集团公司井喷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生井喷或井喷失控事件后,应有专人收集资料,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系统畅通无阻,有专人值班。信息报告和通信联络,应采用有效方式。发送图文传真和电子邮件时,应确认对方已收到。
井喷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以附件2内容向公司汇报,首先以快报内容进行汇报,以便公司领导在最短时间内掌握现场情况,然后再以附件3(续报)内容进行汇报,使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4)报告和记录的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以及存在的社会、环境敏感因素;事件造成的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周边影响;事件的原因分析,已经采取的措施,下步处置方案,生产恢复期判断;舆情监测和媒体应对情况;事件涉及的装置、设施等基础数据和背景资料、请求上级部门支持和协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