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统一法人社申报材料目录
一、筹建
(一) 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筹建统一法人社的请示。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设立条件、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验收整改情况、净资产处置、发起人基本情况、筹建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统一法人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拟注册的资本金额和住所。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当地经济金融情况、组建 统一法人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拟设机构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机构、客户、农业贷款比率、不良贷款比例、新增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
(三) 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注册 资本数额、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股金(份)认购,组织管理架构(社员代表(股东)大会、理(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置及构成)、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内设机构、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
(四) 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同意合并为统 一法人社的决议。审议通过的内容包括与辖内其他农村信用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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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合并为统一法人社,新设立的统一法人社承继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的债权债务;清产核资和净资产处置方案并委托筹建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和确认净资产;清产核资评估基准日至开业期间经营成果的处置意见;县联社职工股金和农村信用社的社员股金在量化基础上按照自愿原则转为统一法人社股金(份);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等内容(决议内容可分开)。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应由理事签名。
(五) 发起人认股说明书。内容包括统一法人社股金(份) 概况(股权设置、每股票面金额、发行定价、股金(份)总数)、发起人条件、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基本情况(业务、内部控制、法人治理和财务会计等)、统一法人社发展预测、面临风险因素及主要对策、资金运用、未来股利分配政策、发起人认股预先登记日期、本次认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认足时发起人可撤回所认股金(份)的说明、附录和备查文件说明等。
统一法人社发起人为原县联社职工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且发起人不在新认购股金(份)的,可以不上报发起人认股说明书,并对申报材料涉及认股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六) 发起人协议书。内容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性质、 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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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入股金额和入股比例、发起人权利和义务、筹建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附则。发起人应在发起人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1.企业法人发起人名录包括发起人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认购资格股和投资股数、净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权益性投资(含本次)占净资产比例、近两年盈利、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最大十户自然人名录;
3.自然人分类汇总表。按职工、非职工自然人分类。、每类包括人数、资格股、投资股金额、转增、新认购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自然人名录,包括每个发起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拟认购资格股和投资股数(自然人名录和委托书存于统一法人社,由受理机关现场审验,不须报送决定机关)。
(七) 筹建工作小组成立文件和成员简历。
(八) 农村信用社资产评估、认定和净资产处置的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资产评估认定的对象、目的、原则,评估基准日,清产核资基本方法、清产核资程序、净资产处理意见,工作安排等。 (九) 清产核资报告。聘请中介机构清产核资的,应包括《清 产核资报告书》、《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中介机构资质证明(从事清产核资工作应有审计资格、从事整体资产评估有资产评估资格)、参与审计评估人员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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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十) 净资产的确认书和筹建工作小组的净资产处置报告。 (十一) 清产核资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评价、验收方法 及过程、验收重点、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要求附验收小组人员名单。
(十二)筹建工作小组对清产核资验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的 落实情况。涉及净资产调整的,应当重新调整和确认净资产。 (十三)境内非金融企业法人和境内金融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出资入股的决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四)境内非金融企业法人和境内金融机构关于对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关联企业入股情况、其本身与设立后统一法人社不发生违规关联关系、提供资料真实性以及向境内银行机构投资入股情况,包括所持股份与股份比例等情况出具的书面声明。
(十五)辖内农村信用社近三年的汇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清产核资后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十六)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
(十七)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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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业
(一)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统一法人社开业的请示。内容包括 发起人认购股金(份)情况、统一法人社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章程草案、创立大会、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理(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及通过的各项决议情况、经营方针及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设施等方面筹建工作情况的落实意见以及申请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对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要逐人说明审核意见,需个案审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详细说明具体原因、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情况)。
(三)筹建工作小组的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和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四)章程草案。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验资报告,应包括对法人社员(股东)投资资格的特殊审验内容;
2.附件
(1)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企业法人社员(股东)投资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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