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支架的拆除、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牵引区撤人、搁警戒的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规定装架平台与拆架点的最短和最远距离,严格控制拖架距离不得大于50米。
6.支架装车必须安设专用平台或使用支架铲板车,平台处的巷道净高不得低于2.6m。支架要降彻立柱行程,把侧护板与前、尾梁收回,并用定位销固定。装车必须重心居中,固定牢固。
(三)电液控支架的拆安规定。
1.所有拆安施工的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电液控支架操作规程,并遵照执行。
2.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所有操作(急停和闭锁除外)、维护、维修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3.电液控支架所用工作介质(乳化油和水)必须符合MT76-2002 标准要求。如果水的硬度超标,必须加软化装臵。并定期进行乳化油、浓缩液与矿井水相容性测试。
4.组装、调试、实验时,系统乳化液所用乳化油应与井下乳化液所用乳化油品号相同。对于无法做到一样的,应采取相关措施,保证不发生化学反应,引起介质化学污染。
5.支架组装及地面调试过程中,试验或调试系统应加装回液过滤装臵,保证系统内部污染物一次排除,确实无法安装回液过滤装臵的,应采取敞开回液等措施,使系统生产过程中残留在系统内部的污染物及时排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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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液控液压支架在运输和井下安装时,对液压系统的敞口要严格管理,禁止煤渣等污物进入系统。指派专人监督支架组装过程,确保立柱、千斤、阀件和管路等达到清洁度标准要求。
7.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电源箱、控制单元、传感器、主控计算机等电气部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维护。
8.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闭锁、急停按钮、蜂鸣器必须在工作面安装调试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可靠运行。
9.拆安操作人员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密切注意支架动作所涉及位臵及其附近的状况,防止支架动作可能导致对自身或他人的安全威胁和设备的损毁。
10.操作人员如发现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处于闭锁或急停状态时,应及时了解原因,确认危险状况解除后方可复位。
11.工作人员在任何地点发现支架动作将导致危险发生,无论此时支架是否已在动作,都应立即就近按下急停按钮,使支架停止执行的动作,并报告专职操作人员。
12.拆安支架期间,操作支架先导阀按钮时,必须确保有足够的安全空间,必须检查管路连接位臵是否正确、U 型卡是否连接紧固可靠、胶管及接头是否完好,只有在确认完好后方可操作。
13.在工作面内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支架动作所触及的危险区域,应对危险区域内的支架实施闭锁,并关闭支—22—
架进液截止阀。
14.分解液压支架时,要及时把各种管路及接口处密封好,防止灰尘进入影响支架使用效果。拆除支架时要把液压支架的电液控部分单独分解,妥善保管。
(四)通用规定
1.作业人员应熟悉周围环境、拆安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2.拆除、安装专项措施(规程)中,必须对整个工程有明晰的叙述,包括拆安前期准备、工程量(有拆安设备型号、数量)、拆安方案等;必须分别对所有设备的安装、拆除、拖、装、运、吊等工序做细致的规定;对大型设备及支架的装车方向、高度、宽度、捆绑等根据整个运输线路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必须对各类绞车、钢丝绳、起吊设备的牵引力和承载力进行校验,严禁超负荷使用。
3.拆安作业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可靠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4.使用回柱机进行拆安作业过程中,信号畅通可靠,钢丝绳牵引区和三角区严禁有人。
5.拆安作业需用单体液压支柱时,支点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严禁刚性直接接触,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操作。
6.设备装车时,重心适中,捆绑牢固,不得出现超高超宽现象。
7.拆接支架高压液管时,必须在“无压”状态下进行,确保人身安全。高压反冲洗过滤站和支架反冲洗过滤器—23—
在拆安期间要进行反冲洗。
8.支架拆安期间所用乳化液必须清洁、无污染,并保证浓缩液浓度3%-5%(折算到折射仪上的读数是1.1%-1.5%)。
9.起吊作业:
⑴ 在安设煤溜机头、采煤机、皮带机头等大型设备地点的顶板上必须补打专用起吊锚索或架设专用起吊棚梁,拆除、安装措施(规程)中,必须明确起吊锚索或棚梁的材料、规格,并要进行计算校验,确保锚索预紧拉力或棚梁载荷满足起吊要求。
⑵ 起吊前,确保所有人员退路畅通。
⑶ 必须使用验收合格的锚链或钢丝绳绳环起吊。每次起吊前必须对起吊设备和起吊锚链等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更换。
⑷ 斜坡起吊时,人员要站在设备上坡侧起吊,确需下坡侧起吊时,必须设臵护身柱等安全设施。
⑸ 起吊重物时,起吊与支垫不得同时进行,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处于起重物之下或探入兑接面之间 。
⑹ 必须使用集团公司评议认可的起吊设备和承载装臵,严禁使用U型环等自制焊接承载装臵。
五、拆安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一)拆除安装工作面使用的临时供电系统必须进行供电设计,并由矿(公司)机电业务部门审批后按图施工,验收合格后投运,投运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调试供电系统—24—
的“三大”保护,保证完整、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二)切实做好临时供电系统的每天漏电保护跳闸试验,按要求做好记录。
(三)临时供电系统的供电线缆必须按标准敷设,严禁落地、水浸、盘圈等,悬挂高度应高于运输设备高度。
(四)综采工作面安装前应有工作面供电系统的初步设计,由矿(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报集团公司机电动力部备案后方可开工安装。
(五)井下供电系统原则上一台高压开关只带一台变压器,一台高压开关串接的移动变电站不应超过3个,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系统,使每台变压器及其系统得到可靠保护。
(六)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保证在额定负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机电设备要按规定捆绑、装车、运输、起吊,坚持正规作业科学装配,严禁“三超”和野蛮作业,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完整。
(八)安装拆除电气设备必须是专职电工并持证上岗,正规操作,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和检测工器具。
(九)加强停送电管理,做到谁停电谁送电,严禁带电作业。在同一电源开关的若干分支线路上,同时进行操作时,各项工作负责人必须将本人的停电警示牌挂于电源开关手柄上,工作完毕后及时撤销各自的停电警示牌,只有当最后一个停电牌撤销后,才能合闸送电。施工期间,要指定专人看护电源开关,保证不发生误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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