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付。
第三十三条
本次国际竞赛的奖金和设计成本费均以人民币结算。各参赛设 设计成本费和奖金将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后30日内一次性支
计单位所获成本补偿费的税金自理,往来差旅费自理。以联合体名义参加竞赛的,主办方只负责与联合体的主要设计单位联系和结算。
第三十四条
根据中国银行规定,竞赛主办方必须在收到各参赛设计单位的
收款发票正本后方可付费。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被邀请参加本次竞赛的设计单位在领取竞赛技术文件时应提交
单位法人签字同意参加本竞赛设计的有效文件。
第三十六条
本次国际竞赛若有纠纷,将按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可提交
海口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三亚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七条
参加本次设计竞赛的作品版权归竞赛主办方所有,竞赛组织单
位有权在竞赛结束后公开展示参赛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参赛成果作品及评价参赛成果,并使用参赛成果。
第三十八条
竞赛结果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参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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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方案。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 竞赛主办方有权在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建设中使用参赛设计方成果, 并根据需要对其进行调整或修改。
所用参赛设计单位的参赛设计成果不予退回。
第四十一条
竞赛组织单位发出的国际设计竞赛技术文件和设计单位提交的
设计成果文件可采用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版本,若对中、英文理解有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
第四十二条
参赛设计单位所收到的竞赛组织办发出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
的文件均为本次竞赛的有效组成文件(以竞赛组织办联系电话和邮箱为准)。
第四十三条
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项目国际设计竞赛技术文件的解
释权归本次竞赛组织单位所有。
联系方式:
海南省三亚市河东路三亚市规划局一楼“三亚火车站站前区城市设计国际竞赛组织办公室”
联系人:林斯卫
电话:86-898-88271879 传真: 86-898-88266344 E-mail:syghjsj@163.com 邮编:5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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