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调度运行
7.1 光伏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1.1 光伏电站必须迅速、准确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光伏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12]。 7.1.2 属电网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光伏电站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情况,回答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询问。 7.1.3 属电网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的设备,光伏电站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网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光伏电站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1.4 光伏电站及光伏电池阵列在紧急状态或故障情况下退出运行(或通过安全自动装置切除)后,不得自行并网,须在电网调度机构的安排下有序并网恢复运行。
7.2 电网调度机构应依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光伏电站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的调整应提前____分钟(min)通知光伏电站值班人员。
7.3 光伏电站开关站及集中式运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光伏电站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可提前____小时(h)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和电网实际情况,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提前____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相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网调度机构应视情况及时答复。光伏电站应按照电网调度机构的最终批复执行。
7.4 光伏电站有义务按照调度指令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压等辅助服务。
7.5 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光伏电站正常运行时,电网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__日通知光伏电站。
7.6 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__日通知电网调度机构。
7.7 电网调度机构应商并网光伏电站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光伏电站的运行情况及有关光伏电站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8 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12]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章 发电计划
8.1 乙方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光伏电站运行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交光伏电站的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
(1) 乙方在机组首次并网日___日前及在此后每年的____月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建议。
(2) 乙方在每月的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建议,包括预测发电量、下一月多年平均日照情况等。
(3) 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的发电计划建议。
8.2 根据光伏电站预测的气象情况,结合乙方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年___月__日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分月发电参考计划通知乙方。
8.3 根据第8.2条制定的年度分月发电计划和乙方申报的月度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将编制的下一月度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4 光伏电站应根据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及气象预报,进行上网电力的预测与申报工作,于每日__时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次日发电功率申报曲线,电网调度机构综合考虑电网运行情况,编制光伏电站次日计划曲线,并在每日 时前下达给光伏电站。
8.5 光伏电站应根据超短期发电功率预测,通过光伏电站运行集中监控系统,每15分钟自动向调度机构滚动上报未来2小时至4小时的光伏发电功率申报曲线。 当天气情况与日前预测偏差较大,导致日发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偏差超过______MW(或___%)时,光伏电站应提前4小时将修改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建议汇报电网调度机构。
电网调度机构可按电网运行实际情况调整光伏电站计划曲线。 8.6 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实时滚动修正的申报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有功出力,安排光伏电站生产运行。 8.7 光伏电站的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实时太阳能监测系统及发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可用率≥__%。 (2)实时太阳能能监测系统可用率≥__%。 (3)日前发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准确率≥__%。 (4)超短期发电发电功率申报曲线准确率≥__%。 (5) 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第9章 设备检修
9.1 并网运行光伏电站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 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电网调度机构。
9.1.2 经双方协商后,电网调度机构将光伏电站设备检修计划纳入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
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 在每年 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光伏电站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光伏电站。
(2) 在每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光伏电站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通知光伏电站。
(3) 在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通知光伏电站。
9.2 如果光伏电站(电池阵列)需要临时消除缺陷,应提前___小时报电网调度机构备案;若一次性消缺容量超过____MW(或全厂容量的____%)时,应在____小时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情况尽量予以安排。
9.3 检修备案、申请与批复。
9.3.1 纳入调度范围的光伏电站升压站设备和公用设备(含一、二次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2 光伏电站机组检修前,应报调度机构备案;检修容量超过____MW(或全厂容量的____%)时,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3 检修备案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提交给电网调度机构。 9.3.4 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提交给电网调度机构。
9.3.5 检修申请(备案)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名称及数量、检修容量、检修时间、检修内容、对最大可用容量的影响、隔离措施、对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9.3.6 电网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将检修申请的批复通知光伏电站,并说明光伏电站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3.7 光伏电站应在提交检修备案的同时,制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 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检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修工作。
9.4.1 光伏电站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的,可在已批复的计划开工日前 日向电网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的申请。电网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能够安排的,应将调整后光伏电站检修计划提前 日通知光伏电站;确实无法安排的,光伏电站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网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 光伏电站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已批复的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网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4.3 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光伏电站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的,电网调度机构应提前与光伏电站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通知光伏电站。如果光伏电磁阵列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光伏电池阵列超期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商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的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9.5 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光伏电站设备检修相配合。
9.6 电网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光伏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的检修。二次设备的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否则,应尽可能与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9.7 设备检修完成后,光伏电站应及时向电网调度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 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电网调度机构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网调度机构。与光伏电站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光伏电站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光伏电站。
(5)指导和协助光伏电站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和电网调度机构提出的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___日前完成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_份给乙方
10.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光伏电站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光伏电站内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网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光伏电站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网调度机构备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相关设备的选型应征得电网调度机构的认可。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改变,光伏电站应按电网调度机构要求及时变更所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光伏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报告电网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送电网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光伏电站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报告电网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网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送电网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__日前完成上月光伏电站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__份给电网调度机构。
10.3 双方应书面明确并网界面继电保护设备的整定计算、运行维护、校验和技术管理工作范围和职责划分。
10.4 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
10.4.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相互配合,确保双方设备协调一致[13]。 10.4.2 改造设备须经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14]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5 乙方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___%。
(2) _______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正确率≥___%。 (3)故障录波完好率[15]≥___%。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___%。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___%。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0.6 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11章 调度自动化
11.1 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按设计要求为光伏电站自动化信号的接入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准确地传送至光伏电站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安装在光伏电站的考核系统及报价系统均应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会有5号令)中关于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方面的要求。
11.2 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光伏电站端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光伏电站运行集中监控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的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测试,保证数据的准确传输。光伏电站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网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2)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光伏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光伏电站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及设备应符合《电力二次 [13][14]
若双方在协调中出现分歧,应按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处理。 涉及对方的,须经双方确认。 [15]
录波完好率=录波完好次数/应评价的次数。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