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9-01-10 13:05

墨红镇江浪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2013年12月23日江浪中心小学全体教师讨论通过)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4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绩办[2009]1号)、《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云教人[2009]59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曲教人[2009]4号)、《富源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墨红镇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三个倾斜”,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绩效考核评价分配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校在职在编教师。 三、实施时间:2013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四、分配原则

(一)坚持向班主任、骨干教师、村小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先考核后分配的原则;

1

(三)注重实绩、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保持稳定的原则。 五、考核办法

以学年度(每年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分类别制定各类人员的考核办法。考核时间为每年的8月底或9月初。

(一)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的考核

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的考核工作按中心学校考核方案实施。 (二)教师的考核

教师的考核主要围绕工作量、工作表现、工作成效三部分进行。采用发放奖励性津补贴和量分两种方式。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这是教师绩效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等次必备的基本条件。若违反,视该教师绩效考核不合格或无绩效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按学校考核等次确定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职务津贴等次,不定等次的,不享受领导津贴。

2、教师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实际考核得分,核算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50%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无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下学年度基础性绩效工资。

2

3、其他有关问题

⑴工作人员岗位变动的,从岗位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⑵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探亲假、婚丧假、年休假等假期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应执行的标准计发。

⑶工作人员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含患癌症、麻风、精神病长期病休)在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70%计发;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按应执行标准的80%计发;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按应执行标准90%计发。

⑷工作人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的,从次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50%计发;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⑸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经批准离岗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其应执行标准计发;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学习时间超过12个月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⑹工作人员旷工期间按旷工工作日扣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⑺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的下月起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规定的处分期内按应执行标准的50%计发;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处罚期内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⑻属上述第1条至第7条规定情形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按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⑼工作人员因工(公)负伤在规定的离岗治疗期间,绩效工资按单位在岗正常工作人员处理。

3

六、考核评分细则 第一、奖励性津补贴:

(一)学校领导奖励性职务津贴以中心学校核发金额为准。 (二)班主任奖励性职务津贴由中心学校核发到单位,并按《江浪中心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被惩资金列入划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

(三)姑西沟小学实行奖励性补贴,其补贴标准以中心学校划拨金额为准。

(四)教学质量优秀奖。

1、优秀名次奖:语文、数学、英语列全镇第一、二、三名,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思品、科学列全镇第一、二、三名,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各科目可以累计加)。

2、上升名次奖:本学年不论上任何班级,在上学年排名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元。一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英语、思品、科学的基础名次为全镇班级数的三分之一。

(五)在考核期内,获得国家、省、市、县、镇表彰的教师,分别奖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教师的教研成果(必须是各级教育部门组织比赛,学校组织参赛的)获得国家、省、市、县、镇一等奖的,分别给予该教师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获二、三等奖的,分别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减50元、100元;教师辅导学生参赛,学生作品获得国家、省、市、县、镇表彰的,分别给予该教师300元、200元、150元、100元、50元的奖励,此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主。

第二、量分细则:

4

(一)校长及学校其他领导的评分细则按墨红镇学校工作考核评估量化表进行。

(二)教职工评分细则

1、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组成及权重:(1)工作量20%(2)出勤10%(3)师德师风10%(4)作业教案10%(5)教学效果50%。

2、评分细则 (1)工作量20%

A、语文、数学2个班、外语6个班、思品、科学9个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生教育10-12班,属包班的为达工作量。

B、足工作量的得20分。 C、不足工作量,少2节扣1分。 (2)出勤10% A、出满勤10分。

B、缺旷1天扣1分,1节扣0.2分;迟到一次扣0.05分,早退一次扣0.05分。

C、事假1天扣0.5分,1节扣0.05分。 D、病假1天扣0.3分,1节扣0.03分。 (3)师德师风10%

A、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师德师风表现好,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10分。

B、对出现或违反以下规定的教师考核分为0:(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侮辱学生人格,造成严重后果的;(3)教唆学生违法犯罪的;(4)侮辱亵渎学生的;(5)体罚学生致伤致残的;(6)其他违反师德规范,造成

5


2013-2014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金融投资顾问销售话术培训手册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