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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水泥砂浆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5项,合格5项;水泥砂浆面层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1.3 砖面层分项
3.1.3.1 本工程采用寰宇牌瓷砖其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铺贴前基层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铺贴时纵横拉线,确保留缝一致、顺直;砖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无空鼓。 3.1.3.2 阳台、卫生间铺设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与地漏管道结合处严密牢固无渗漏。 3.1.3.3 砖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16项,合格16项;砖面层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1.4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分项 3.1.4.1花岗岩面层所用的广西红麻牌花岗岩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铺贴前基层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铺贴时纵横拉线,确保灰缝顺直;花岗岩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无空鼓。 3.1.4.2 踢脚线表面洁净,高度一致,结合牢固,出墙厚度一致。 3.1.4.3 大理石面层所用的花岗岩品种、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1.4.4 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13项,合格13项;大理石面层和花岗岩面层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1.5 实木地板面层分项
3.1.5.1 实木地板面层刨平、磨光,无明显刨痕和毛刺等现象;图案清晰、颜色均匀一致。 3.1.5.2 面层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3.1.5.3 踢脚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高度一致。
3.1.5.4 实木地板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1项,合格1项;实木地板面层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1.6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分项
3.1.6.1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所采用蒋氏牌,其条材,其技术的等级及材料的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
3.1.6.2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图案和颜色符合设计要求,图案清晰,颜色一致,板面无翘曲。 3.1.6.3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分项工程检验批9项,合格9项;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分项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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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监理评定合格。
3.1.7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各个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功能检测及观感质量验收均符合要求,因此该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合格。 3.2 抹灰子分部工程
抹灰子分部工程有一般抹灰分项共一个分项。 3.2.1 一般抹灰分项
3.2.1.1 所有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缝、起皮现象,所有阴、阳角垂直、方正,大面平整,不同基层搭接处均采取加强措施。
3.2.1.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等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
3.2.1.3 抹灰工程分层进行,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
3.2.1.4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已做滴水槽,滴水槽整齐顺直,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符合要求。 3.2.1.5 砖墙与砼交接处增加钢丝网加强措施,砼墙面用界面剂处理。
3.2.1.6 一般抹灰分项工程检验批19项,合格19项;一般抹灰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2.2 抹灰子分部工程各个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功能检测及观感质量验收均符合要求,因此该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合格。 3.3 门窗子分部工程
门窗子分部工程有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分项、金属门窗安装分项、特种门安装分项、门窗玻璃安装分行共四各分项。 3.3.1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分项
3.3.1.1木门窗的木材品种、材质等级、规格、尺寸、框扇的线型及人造板的甲醇含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所有木门均做防火、防腐、防虫处理;所有木门安装牢固,开关灵活。
3.3.1.2 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3项,合格3项;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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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金属门窗安装分项
3.3.2.1 所有门窗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3.3.2.2 窗表面洁净,无划痕,窗与墙体之间缝隙填嵌饱满采用密封胶密封。 3.3.2.3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平整、无卷边、脱槽。
3.3.2.4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3.3.2.5 金属门窗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7项,合格7项;金属门窗安装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3.3 特种门安装分项
3.3.3.1 选用灯塔牌特种门,品种类型、规格尺寸、类型、品种开启方向安装位置防腐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3.3.3.2 特种门配件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功能满足使用要求和各项性能要求。 3.3.3.3 特种门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4项,合格4项;特种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3.4 门窗玻璃安装分项
3.3.4.1 玻璃尺寸正确,安装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安封条与玻璃贴紧。 3.3.4.2 玻璃表面质量洁净无油污,涂料污渍。
3.3.4.3 门窗玻璃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6项,合格6项;门窗玻璃安装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3.5 该子分部的四个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测及观感质量验收均符合要求。因此该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合格。 3.4 吊顶子分部工程
吊顶子分部工程有暗龙骨吊顶分项、明龙骨吊顶分项共二个分项。 3.4.1 暗龙骨吊顶分项
3.4.1.1 吊顶的标高、尺寸和造型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材料的材质、颜色、品种和规格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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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要求;暗龙骨吊顶的殿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牢固;饰面石膏板的接缝均进行防裂处理。
3.4.1.2 暗龙骨吊顶分项工程检验批4项,合格4项;暗龙骨吊顶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4.2 明龙骨吊顶分项
3.4.2.1 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2 采用杭州宝塔牌吊杆,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3.4.2.3 金属龙骨的接缝平整、吻合、颜色一致,没有划伤及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平整、顺直,无劈裂。
3.4.2.4 明龙骨吊顶分项工程检验批4项,合格4项;明龙骨吊顶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4.3 该子分部的二个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测及观感质量验收均符合要求。因此该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合格。 3.5 轻质隔墙子分部工程
轻质隔墙子分部有板材隔墙分项、骨架隔墙分项、玻璃隔墙分项共三个分项 3.5.1 骨架隔墙分项
3.5.1.1 骨架隔墙所用宝塔牌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符合设计要求。
3.5.1.2 骨架隔墙表面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均匀、顺直。 3.5.1.3 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3.5.1.4骨架隔墙分项工程检验批15项,合格15项;骨架隔墙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5.2 玻璃隔墙分项
3.5.2.1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3.5.2.2 玻璃隔墙表面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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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3 玻璃板隔墙的安装牢固。玻璃隔墙胶垫的安装正确。
3.5.2.4 玻璃隔墙分项工程检验批1项,合格1项;玻璃隔墙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5.3 板材隔墙分项
3.5.3.1 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 3.5.3.2 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3.5.3.3 板材隔墙分项工程检验批1项,合格1项;板材隔墙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5.4 该子分部的三个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测及观感质量验收均符合要求。因此该子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合格。 3.6 饰面板(砖)子分部工程
饰面板(砖)分部包含饰面板安装、饰面砖粘贴二个分项工程。 3.6.1 饰面板安装分项
3.6.1.1 选用寰宇牌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工程的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拉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饰面板安装牢固。 3.6.1.2 饰面板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1项,合格1项;饰面板安装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6.2 饰面砖粘贴分项
3.6.2.1面砖品种颜色图案,经业主同意设计认可,材料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检测报告,并经进场检验合格。
3.6.2.2 粘结材料选用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并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 3.6.2.3 饰面砖粘结牢固,无空鼓,表面平一致,接缝一直光滑。
3.6.2.4 经现均检查,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阴阳角方面等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6.2.5 饰面砖粘贴分项工程检验批16项,合格16项;饰面砖粘贴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定合格。
3.6.3 该子分部的二个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安全和功能检测及观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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