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题(4)

2019-01-10 15:25

唐朝的藩镇势力非常大,藩镇的军长官拥有当地的军政大权,而且权力可以世袭,不听中央政府的指挥。这主要是唐朝的后期府兵制的瓦解,而采取了“募兵制”,军队归地方军事长官指挥,外重内轻,导致中央实力弱小,无法控制地方。再加上中央政治腐败,失掉了统驭全国的能力。地方还拥有经济自主权,最终导致藩镇割据的形成。 第二个原因是黄巢起义。

黄巢起义大大加速了唐王朝的灭亡。进一步打击了中央实力和地方门阀大族的势力,使得一批新军阀打着镇压黄巢、勤王的旗号纷纷崛起,从此开始,地方割据势力形成。这有点像东汉末年群雄并起的形势,都是打着维护中央政权的旗号搞地方割据。

907年,朱温废掉了唐朝最后一个皇帝——唐哀帝,建立了“梁”政权,史称“后梁”。五代十国正式开始。

影响;影响:①政权更迭频繁,政局不稳。②各割据政权之间的混战不休,使人民蒙受了深重的灾难。

简述北宋阶级关系状况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社会情况发生剧烈变化的时代,主要反映在阶级关系的变化上。自唐中叶以后,藩镇的割据与战乱,尤其是唐末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和清扫了世族地主阶层。土地自由买卖成了地主阶级获得土地的主要途径,宋初的“不立田制”,正是最高统治者承认这种状况的反映。租佃制成为地主剥削的主要形式,佃户通常以一半甚至更多的收获物,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佃户在户籍上主要是客户,这已不是唐代专指外来的人户,而是指没有土地或房产的“客居”之户,对于拥有土地或房产的城乡居民则称为主户,而不问其是本地户还是外来户。

农村主户分为五等,通常一、二、三等户称为上户,二、三等户也称中户,属于地主阶级;四、五等户称为下户,属于农民阶级。其中三等户则既有小地主,也有富裕农民;而五等户则有相当一部分户的财产很少,需要租佃部分土地,其地位与客户相近。客户中极大多数为佃户,但也有很少一部分有了田产,甚至还比较富裕成了佃富农,也有的成为商贩,极少数的户还成了富商。宋代的城镇户口单列,称为坊郭户,也分为主、客户,主要依据有无常产来区分,主户依据财产多少划分为十等。

主客户在户籍中所占的比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阶级关系,凡是在封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主户所占的比例通常是比较大,占近80%至90%的,如江南的苏州、杭州;而封建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常常是主户所占的比例较小,有的仅占25%左右,甚至不到17%,如川中的嘉州(今四川乐山)、昌州(今重庆大足)。虽然宋代总的来说封建租佃制占主导地位,但是,川蜀地区除川西平原以外,许多山区的住户还处于封建农奴制的阶级关系时期。

由于五代十国时期各个统治者或想扩张、或图保境,都要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需要大量的军费;而且各国统治者几乎无不称王称帝,大多穷奢极欲。于是纷纷巧立名目,加紧剥削境内人民,阶级矛盾已十分尖锐。宋朝对于新征服地区,总的来说继承了原统治者的各种剥削制度,被取消的苛捐杂税不多,有的地方还乘机掠夺,促使阶级矛盾进一步恶化。宋朝在进行统一战争期间,各地就不断发生过农民起义,大多发生在宋朝征服之后不久,新旧政权交替,封建统治相对削弱之际。开宝三年(970)南汉灭亡后,岭南地区农民起义相继发生,到开宝六年才平定。开宝八年南唐灭亡后,宣州(今属安徽)也发生过小股农民起义。太平兴国三年(978)泉漳、吴越归附后,仙游、莆田(今皆属福建),爆发了规模较大的农民起义,常州(今属江苏)等地也有小股农民起义。

辽主要的政治制度及其特点

辽国采取了\蕃汉分治\的政治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朝中央的官制有南面官制和北面官制两种。所谓南、北面官。\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南面官沿袭唐以来的官制,中央设三省六部,官员多用汉人。北面官名称与南面官不同,执掌大体相似。北面官均由契丹贵族担任,权力远较南面官为大。 在政治体制方面,辽国是典型的一国两制,中央统治机构分为南北两个系统,“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南北各设枢密院,掌军国大政,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辽军分为御帐亲军、宫卫骑军、部族军、五京乡丁和属国军五类:御帐亲军是辽军精锐,由原来的皮室军和属珊军演变而来,兵力大约为五万骑;辽代十二宫一府共有宫户二十万五千,择其精锐组成宫卫骑军共十万一千人;辽国凡四十七部,北院掌管三十二部,南院掌管十五部,这就是部族军,但兵力不详;

三、论述题

试论周世宗的改革

五代十国,固然是安史之乱以后藩镇割据局面的延续和扩大,但同时也是中国走向统一的过渡时期。各地人民反对分立割据带来的制度不一,关卡林立,禁令繁多,商税苛重等种种灾难;又由于契丹贵族的掠夺,人民要求统一,以便集中力量进行抵御。到了五代后期,统一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周世宗(954――959年在位)继位后,在经济、政治各方面进行了整顿和改革,为统一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经济方面,首先鼓励开垦荒田,把中原无主荒田分配给逃亡人户耕种,并对逃户庄田颁布处理办法,优待从辽朝返回的逃户。其次,减轻租税。958年(显德五年)颁发均田图,派官吏均定河南六十州赋税,又下令免收以前人民所欠两税,取消两税以外的苛捐杂税和一些徭役。第三,兴修水利,恢复以开封为中心的水路交通网。再次,抑制寺院经济。他针对日益发展的寺院势力,于955年下令废除没有敕赐寺额的寺院三万三百三十六所,迫使僧侣大批还俗;并禁止私度僧尼。这是继“三武(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和唐武宗)灭佛”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抑佛运动,使后周控制的劳动力和土地大量增加。

世宗亲自出征,抗击北汉、契丹的联合入侵。在954年的“高平之战”中,世宗亲自督战,打败北汉的军队,获得大捷。战后又坚决处斩了在“高平之战”中临阵脱逃的大将樊爱能、何徽等七十多人,申明了军纪。接着,简选骑、步诸军,精锐者升为上军,赢弱者裁汰,武艺特别出众的选为“殿前诸班”。从此,中央禁军有足够的武力控制地方藩镇,成为服务于统一集权政治的武装工具。周世宗在位不到六年,但他已经为后来北宋的统一事业奠定了基础。

论北宋中央集权加强的主要措施和影响 主要措施

北宋的建立和统一 960年春,后周的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奏报北汉和辽朝会师来攻,于是奉命带兵北上,到了开封东北的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回师都城,夺取了后周政权,定国号为“宋”,史称“北宋”。赵匡胤就是宋太祖(960年―976年在位)。 963年(乾德元年),北宋首先出兵灭掉荆南(即南平)和湖南,接着,陆续灭掉后蜀、南

汉和南唐。在强大的军事、政治压力下,978(太平兴国三年),漳、泉二州的陈洪进和吴越的钱?m相继归附,南方的割据政权全被消灭,结束了五代十国分立割据的局面。

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北宋政权建立后,宋太祖、太宗以及其后继者陆续采取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首先削减州郡(府、州、军、监)一级长官的权力,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都收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997年(至道三年),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并陆续篇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四司,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差遣”)的性质。

其次,分割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权力。不但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作为副贰,而且还把唐末五代设置过的枢密使和三司使定为常设官员,以枢密使分取宰相的军政大权,以三司使(又称“计相”)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

第三,禁军不再设置最高统帅,罢去殿前都点检、副都点检及侍卫马步军正副都指挥使的职位,而且把禁军两司(殿前司和侍卫马步军司)分为“三衙”(又称“三司”)大光明,即殿前司与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鼎足而立。这些将领虽统率军队,而军队的调遣和移防等事则须听命于枢密院。从此结束了武人专横跋扈的局面。

第四,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序,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

第五,北宋统治者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禁军有一半是驻防在京师及其附近,其余分戍全国各要冲地区,主要是为了镇压人民。 影响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作用,在客观上也是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这些措施虽然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定,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北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也有自身的许多弊端,造成“冗官”、“冗兵”、“冗费”。这样,北宋国力不强,内外战争胜少败多,呈现出“积贫积弱”局面。由此可见,北宋实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虽然起了巩固政权的作用,但对宋代历史的消极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评述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变法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它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王安石的缺陷和变法中的种种弊端是主要原因。北宋时期,为了抵御外敌(次要目的);巩固王权,防止皇袍加身的事件再次发生,国家的军队数量相对前朝是大大的加深了,在加上北宋的文官制度,科举中举人数剧增,国家的财政财销相对于前朝大大的加深,农民不堪繁重的苛捐杂税,阶级矛盾深化.王安石变法一是要实现富国强兵,二是要缓和阶级矛盾,减轻人民的负担,从今天的角度来看是符合实际的需求的.但是王安石的变法不可避免的触犯到了大地主和官僚阶级的利益,让他们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钱财来支援国家的财政是不可行的,加上王安石变法的急于求成和用人不当加速了变法的失败.虽然王安石变法失败了,但他的部分内容也得以保留,比如兴修水利等。 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

金 南宋

一 名词解释

阿骨打

完颜阿骨打,女真族酋长,金国建立者。12世纪初统一各部,并消灭辽国,在位期间,定制度,立刑法,造文字,加强皇权,对女真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辽代,女真为辽朝统治。辽代中后期,以完颜部为代表的女真族逐渐崛起,势力日益强大,奋起反抗并推翻辽王朝的残酷统治。后在其首领完颜阿骨打的领导下在1115年统一了女真族各个部落,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攻打下了辽国的北方首都上京。然后入侵并占领了汉人宋朝的大部分土地,并建立了齐,楚等傀儡政权。稍后,建立按照汉人的习惯建立叫做金的国家,建立了大金政权。 他创立的金国,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三个浓墨重彩的痕迹:灭辽、灭北宋、使北京第一次成为国都。

海上之盟

北宋、金国联合攻打辽国的盟约 。因为双方使节都由海上往返谈判,故名。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女真首领阿骨打建立金。随后屡败辽兵。宋徽宗等认为辽有必亡之势,决定联金攻辽,乘机收复燕云。重和元年(1118),徽宗派马植自山东登州(今山东蓬莱)渡海与金谈判攻辽。此后双方来往频繁。宣和二年(1120),北宋派马植赴金约盟,双方商定:宋金各按商定的进军路线攻打辽朝,金军攻取辽的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境),宋军攻取辽的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和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宋答应灭辽后,将原来输给辽的岁币转输给金。金则答应将燕云还于宋。双方均不得单独与辽讲和。结果宋攻辽失败,遂要求金军攻辽南京,金军取胜。双方几经交涉,宋允30万匹绢、20万两银给金,并纳燕京租税100万贯,金才答应交还燕云六州(蓟、景、涿、顺、檀、易)及燕京。金军将燕京城内财物和人口掳掠一空而去,宋接收的只是一座残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为燕山府。

靖康之变

靖康之耻是指中国历史上的一次著名事件,发生于北宋皇帝宋钦宗靖康年间(公元

1126~1127年)。靖康二年四月金军攻破东京(今河南开封),在城内搜刮数日,掳徽宗,钦宗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卿等数千人后北撤,东京城中公私积蓄为之一空。北宋灭亡。又称靖康之难、靖康之祸和靖康之变。靖康之变导致北宋的灭亡,深沉刺痛汉人的内心,南宋大将岳飞在《满江红》中提到:“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李

李纲(1083—1140),字伯纪,邵武(今属福建)人,北宋末南宋初为抗金英雄。政和元年(1112年)高中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宣和七年(1125年),为太常少卿。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第一次围攻开封。他力主坚守,反对迁都,以尚书左丞、亲征行营使负责战备,

激励士兵,奋勇杀敌。使军民团结,金兵闻风而退,钦宗以康王赵构、张邦昌为人质,愿割地赔款求和,他率兵袭敌营不胜,便罢却官职;后经太学陈东等恳求,复职,并升知枢密院事。因极力主战,被贬远方。靖康二年,金兵又围开封,他领兵勤王,但都城已失。宋高宗赵构登基后,他出任右相。给皇帝上书,提出十条抗金建国的建议,反和主战,并请求严惩张邦昌等汉奸,破格任用抗战将士。疏中,李纲还提出改革军制,整顿纪律,重新部署防御力量和募兵买马等一系列革新主张,目的在于挽救宋朝“靖康之变”以来的危重局势。在李纲的强烈要求下,宋高宗总算对一些投敌官员作了适度处置。上任后,即整顿军队,部署战备,荐张所招抚河北,傅亮治兵河朔,命宗泽渡河。可惜李纲任宰相七十天后,又被贬官。绍兴二年(1132年),任湖广宣抚使兼知潭州。后多次上书论攻战守备方略,均未被采纳。

八字军

八字军起于义军,后转隶为官军,多次击败金军,是南宋初期功绩卓著的一支抗金义军。南宋初河北﹑河东地区人民组织的抗金义军。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王彦率抗金部队入太行山﹐因面部刺\赤心报国﹐誓杀金贼\或作\誓竭心力﹐不负赵王\八字而得名。其后傅选﹑孟德﹑刘泽﹑焦文通等十九寨义军相继加入﹐人数发展至十馀万﹐多次击败金兵。其中一万多人后由王彦率领南下﹐受宗泽等人节制﹐抗击金兵﹐屡建战功。

绍兴议和

中国南宋与金订立的和约。宋军在反击金的入侵中已取得一定的胜利,但宋高宗与宰相秦桧唯恐有碍对金议和,解除了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的兵权,甚至制造岳飞冤狱,使抗战派对投降议和活动无法进行反对。绍兴十一年(1141)双方达成和约:①宋向金称臣,金册宋康王赵构为皇帝。②划定疆界,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以南属宋,以北属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邓(今河南邓州)二州及商(今陕西商县)、秦(今甘肃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③宋每年向金纳贡银、绢各25万两、匹,自绍兴十二年开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纳。绍兴和议确定了宋金之间政治上的不平等关系,结束了长达10余年的战争状态,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秦桧

秦桧:(1090~1155) 中国南宋权奸,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官至御史中丞。曾主张抗金,反对割地求和。金军攻占开封后,欲立张邦昌为帝,秦桧进议状,主张另立宋宗室为帝,遂被金军驱掳北去,旋即降敌在金廷大倡和议,故于建炎四年(1130)被放回南宋。秦桧得宋高宗信任,官至宰相,因提出“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罢相闲居。绍兴七年(1137),秦桧任枢密使,与宰相张浚劝说宋高宗收回由岳飞并统淮西等军的成命,招致淮西军的哗变投敌,八年,秦桧重新拜相,力主和议,代表宋高宗向金使跪接诏书。十年,金朝都元帅完颜宗弼领兵南侵,岳飞等军大举北伐,屡破金军,进逼开封,秦桧却怂恿宋高宗迫令班师。十一年,宋高宗与秦桧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军权,诬构谋反罪状,杀害岳飞,与金朝再次签订屈辱的和约。宋向金称臣、纳贡、割地,金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秦桧再次任相18年,独揽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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