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职称外语考试有那些优惠政策?如何选择考试等级?
优惠政策有:
(1)、申报评审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的,免考外语;
(2)1955年及以前出生的,以及1977年恢复高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免考外语;
(3)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现不从事外语专业技术工作的,免考外语;
(4)1956年至1959年出生,且申报评审工程、农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成绩仅作参考;
(5)在县以下(含县)申报评市农艺、畜牧(兽医)、林业、水产的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免考外语;
(6)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免考外语。
(7)硕士学位获得者、通过BFT(I)级者申报中级,免试外语;
(8)博士学位获得者、通过BFT(A)级者申报高级,免试外语;
(9)申报评审档案、文物博物、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成绩仅作参考;
(10)转换系列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与转
岗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现资格是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可免试职称外语;
(11)上级规定免试的专业,如中、小学教师; (12)行政区划变动地区(县转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变动前报名参加了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取得有效成绩的,在有效期内,可凭合格证或外语成绩通知单,按变动前所属县及以下相关政策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过了有效期的,应按现行政区划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档次报考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
不在优惠政策范围内的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按上级规定通过职称外语考试。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如下表
考试等级 适用范围 A 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 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B 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翻译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限第二外语)。? C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外语)者。 及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1.高教、科研、1.卫生、工 程系列中2.高教、科研、卫生、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 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参考文件:
(1)粤人发[2005]177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2)粤人职[2003]178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3)人发[1998]154号《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
15.申报评审职称对计算机考核有什么要求? 申报评审职称可参加下述二种考试中的任一种考试: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在县以下单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3个(含3个,下同)以上模块的考试,评聘高级技术职务须参加4个以上模块的考试;
在地级(含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3个以上模块的考试,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4个以上模块的考试;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5个以上模块的考试。
二是《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核。2005年(包括2005
年)以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取得的考核合格证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一,有效期至2007年12月31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计算机考试:
(1)、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人员; (2)、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和获得博士学位,初次认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或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者;
(5)、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6)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系列人员、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
(7)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专业技术人员。 参考文件:
(1)粤人发[2005]177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2)粤人发〔2002〕81号《广东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3)粤人函[2005]812
号《对〈关于计算机网络应用考合
格证书有效期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1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如何规定的?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每年累计受教育时间十五天(6个课时为一天)以上的要求,其中要按规定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者除外)和1门公修课考核,成绩合格,初级自学时间可不超过三分之一,中、高级自学时间可不超过二分之一,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17.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是否可以参加认定或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答: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论其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应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除现从事刑事侦察、技术侦察、审计、会计工作的在编国家公务员可以申报评审这四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此外其他系列不充许国家公务员参加评审。 参考文件:
广东省人事厅粤人函[2005]301号《关于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