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西周官制

2019-01-12 11:41

一、政治概况

中国古代奴隶制在夏朝奠定了基础,经过商朝的大发展,至西周达到鼎盛。周朝的势力和影响远远超越前代,是一个强盛的奴隶制国家。

周人为姬姓,是帝喾后裔(帝喾生姜嫄,姜嫄生弃;弃又称后稷,是周族的祖先),原处于陕甘一带的黄土高原。当地适于种黍稷,因而是个很早就成为农业部落。到后稷的三世孙公刘时,农业更加发达,遂定居于豳(今陕西旬邑西南)。自公刘起又传9世至周太王古公亶父,周人因受戎狄的逼迫,不得不放弃豳地,迁居到岐山之南的周原。古公亶父开始臣服于商,共同对付鬼方等戎狄部落,以保障周族的生存和发展。周统治者在屡次战争中增加了大量财富和奴隶,成为显赫的奴隶主家族和商朝西方的强大方国。周人势力的日益强大加剧了与商朝的矛盾,至武王时灭商,约在公元前1027年建立了西周王朝。

为了统治广阔的被征服地区,周初曾大规模分封诸侯,即“封邦建国”(《尚书·多士》)。“封邦建国”实际上是一种较原始的部落殖民。相传武王、周公、成王先后建置71个国家,其中武王兄弟15人(一说16人)、同姓40人。周王子弟一般都得到了封地,成为大小诸侯。异姓诸侯中以姜姓贵族居多,也有其他各姓的传统贵族。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每个诸侯国既是统治种族奴隶的据点,又担负拱卫王室的职责。周王通过分封诸侯,不但牢固地统治了原来的商朝属地,而且不断扩大其势力和影响,成为远远超过商朝的强盛的奴隶制国家。周天子还建有强大的军队,戍守镐京(因有周人的宗庙故称宗周)的有“六师”,驻守洛邑(因是为保卫周朝而建故称成周)的有“八师”,每师约2500人。西周后期军制扩大,天子有六军,每军约12500人。

西周的社会结构和商代大致相同,基本的社会阶级是奴隶主和奴隶,介于两者之间的是平民。周代的等级划分得格外清楚,一般划分为六等: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包括工商);有的甚至划为十等,如《左传·昭公7年》载“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大致而言,士属于自由平民,士以上的属奴隶主阶层,其下为奴隶阶层。庶人、工、商属于生产奴隶,皂、舆、隶、僚、仆、台、圉、牧为宫廷或家用奴隶。

周王把奴隶和土地分封给诸侯,叫“建国”。诸侯把奴隶和土地赐给卿、大夫,叫“立家”,有些诸侯国的卿、大夫甚至相当于周王所封的小侯国。周朝各级奴隶主贵族的宫室或家室都包括除农业奴隶外的各种奴隶在内,有手工业奴隶、畜牧业奴隶、赶车养马奴隶、家用奴隶等。

周人是较商人后进的民族,原隶属于商,其礼乐刑政大体沿袭了商代传统。但周朝建立后,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周统治者为了进一步巩固奴隶主贵族政权、加强王室权力,在政治、军事、思想上建立了比商代更完备的制度,以保护和发展奴隶制经济。

周朝利用血缘家族关系发展了宗法制,作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及奴役平民、奴隶的政治工具。宗法制即用“大宗”和“小宗”的层层链条,把奴隶主贵族联系起来。周王自称“天子”,既是政治上的共主,又是天下的大宗,其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为大宗;其余诸子则

受封为诸侯或卿大夫,相对周王而言为小宗。诸侯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君位也由嫡长子(诸侯嫡子称世子)继承;其余诸子再分封为卿大夫,为各封国的小宗。卿大夫在其宗族的各个分支中则又为大宗,其爵位也由嫡长子(卿大夫嫡子称门子)继承,分封其余诸子为士,为小宗。

宗法制不仅适用于同姓贵族,也适用于周朝分封的异姓贵族。按同姓不婚的传统,异姓贵族之间由婚姻关系联系起来。同姓贵族之间是兄弟叔伯关系,异姓贵族之间是甥舅关系。此外,周朝还用昭、穆区别辈分,如文王之子为昭,武王之子为穆,借以保持贵族中的血统和等级。

宗法制的基础是奴隶制大家族,周王和各级贵族都是奴隶制大家族的族长。每个大家族是一个社会集团,具有共同的姓氏、直系祖先、宗庙和墓地,成员之间有互相保护的义务,由族长的嫡长子系世代掌握家族大权——即各个大家族中的“大宗”。同样,各诸侯在其封国内为大宗,他们不仅在奴隶制大家族中居首要地位,而且还是其封国内各个奴隶制大家族的大族长。宗法制规定了各个奴隶制大家族的内部和外部关系,借以确保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垄断地位。

宗法制和等级制互为表里。由宗法制规定的各个奴隶制大家族族长的地位,同时构成了王、公、卿、大夫的等级阶梯。周朝的国家与奴隶制大家族是二位一体的,国家就象一个庞大的奴隶制大家族,各级奴隶主组成一个贵族集团,对奴隶和平民实行统治。

周朝对奴隶和平民,按地域加以划分和编制。周王和各国诸侯都把自己的直接统治区划分为两部分:统治中心“国”;国之外的部分称“野”。在国中及其近郊,除奴隶主贵族和直接为他们服务的工商奴隶外,主要是按乡里编制的平民。鄙野中居住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种族奴隶,称野人或庶人。在周代以前就已有了这种划分和编制,至周代更加巩固和完善,成为制度。

在西周鼎盛时期,周王对诸侯拥有很大的权威。各国诸侯要定期朝见周王,报告封国内的情况,听取周王及其辅佐的指令;如临时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周王报告;诸侯还必须向周王贡献封国的物产和周王需要的物品;还有保卫王室的义务,包括为周王提供作战的军队。如果诸侯不履行义务或超越周王所赋予的特权,周王可以收回或削减其爵禄,改变其封地,也可以废除和另立国君,甚至灭掉他们。

诸侯在封国内拥有土地和奴隶,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他们不仅聚族立宗、分封卿大夫,组成强有力的宗族政治集团,而且还仿照王室官僚制度设置百官百司,统治奴隶和平民;还在封国内修建城池、征集军队,成为相对独立的政权。卿大夫在其封地内,对于诸侯的关系也是如此。

二、西周官制

西周的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是因袭夏、商,经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几代才建立起来的。《尚书·立政》载有不少周初官名,大量出土的周代铜器铭文中记载的周代职官,也与文献记载相补充。以现有的资料,可把西周职官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

西周的中央官和地方(诸侯国)各级官吏,都是由与周天子有一定关系的奴隶主贵族担任。

“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2年》),即周天子以嫡长子的身分为王,众子弟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士。各级奴隶主贵族因其与周天子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形成严格的等级,“卿、大夫、士”实际上是一族之长,父子相传、世代相袭。等级制和宗法制的相互结合是西周奴隶制国家体制的重要特征,保证了奴隶主贵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垄断地位。

在西周的每个封国内,诸侯是最高裁判者,因为他们被赋予以“专扬于国”的特权;而在整个王朝内,由周天子执掌最高权力,诸侯的争执都诉之于周天子。“百辟卿士,媚于天子”(《诗经·大雅·假乐》)、“受天子休”(金文《献簋》),都说明了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组织。“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寮、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尚书·酒诰》)。“内服”即中央政府,“百寮、庶尹”即中央官吏。以天子为首的中央政府是西周的最高权力机关,统辖各地以诸侯为首的地方政府。这种地方政府,当时称为天子的“外服”,侯、男、邦伯就是地方诸侯。

(一)中央官制

当时中央政府的组织极为庞大,官吏名称复杂,有“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等(《尚书·立政》)。若从其职司而言,大体可分为三类:

1.外廷政务官

三事大夫指任人、准夫、牧;任人(或称常任)负责选拔、输送人才,以便任官;准夫(或称准人),准为公平之意,执掌司法;牧(或称常伯)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虞师主管山泽。林衡主管山林。工正管理百工。陶正主管冶陶。质人主管田地及城邑的市场。里君是都家、公邑的长官。甸师(又称司甸)管理农田耕作。“作三事”与“三事大夫”(《诗经·雨无正》)、“三有司,司土、司马、司工”(金文《盠方彝》)的职司相当。从金文记载看,司徒(或称司土)不仅管理籍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有时还兼管军事和卜事;司马管军赋,还可参加周王册命典礼;司寇主管刑狱纠察;司士主管版籍爵禄;司空(或称司工)管理百工职事。

2.外廷事务官:大都是管理诸侯和国王子弟的采邑。

小伯管理卿、大夫的采邑。艺人、巫师、工师是专门的技术官员。卜是卜筮长官。祝主管祭祀祈祷。表臣百司在外廷管理政事。太史掌管文书起草,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国家大事,编著史册,兼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及祭祀诸事,其地位较崇。尹伯是众官的头目。庶常吉士是具体办事的士官。这些官员对宫室内廷的“宫内官”而言,又可称为“府中官”。

3.内廷事务官(宫内官):负责宫廷保卫和宫中事务。

大宗(也称宗伯)主管王室宗族谱系。虎贲(虎臣)是武职官,负责王室宿卫。奄尹(宦官头目)负责管理宫廷日常生活。缀衣掌管周王的衣冠服饰,其职掌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尚衣”。趣马掌管王室的车舆马匹。小尹是小臣的总管。左右攜仆管理周王日常所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百司管理王室内廷的各种事务。膳夫、宰夫主管王室膳食。钟师、籥师为乐官。庶府管理王室内廷物资贮藏仓库。这些官员都是周王侍从或近臣。此外,在金文中还出现的“服、

走马、小臣”等,也都是与周王关系密切的官员,其职司与“宫内官”基本相同。

4.百寮的首领

师、保、宰、太宰多由王族亲属担任,为辅弼之臣。所有王室官员由师、保或宰、太宰总领,而隶于周天子。周公之子伯禽就曾任周王的师、保,周王命他“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令彝》),即让他管理王朝“三事大夫”和四方诸侯,并统领王廷“百官”。由“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左传·定公4年》)可见师、保这类官和商代的“尹”职能相当。

周武王继位后,曾任命姜尚为“师”,称“师尚父”。灭商及灭商后巩固西周政权的许多大事,都是姜尚出谋划策的,所以武王“封功臣谋士,而师尚为首封”(《史记·周本纪》),为齐国始祖。成王时代,“召公为保,周公为师”。因成王年幼,应付不了周初“天下未集”的复杂局面,所以周公旦曾“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直到7年后成王长大,周公才还政于成王。在此期间,周公、召公曾奉命东征,平定了管叔、蔡叔、武庚等人的叛乱,抓获了叛乱的东方五国首领,为巩固西周王室立下了丰功伟绩。此后,在广大的王畿地区“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可见师、保在西周拥有很大的权力。

宰在商代就已出现,本为内廷事务官。“太宰”是内廷事务官的首领,实为王室大总管,主管王室奴隶及财务,其职司与后世的“相”相同,后世“宰相”的官称即由此演变而来。

(二)地方官制

(1)五服说

西周地方政府的组织,曾有“五服、五等”的说法。服即服事天子的邦国,“五服”就是依据诸侯封地的远近,分封为甸、侯、宾、要、荒五服。“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荀子·正论篇》),“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国语·周语》)。

汉代刘歆把“五服”说的范围扩大,于是出现了“九畿”说:“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甸畿;又其外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卫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五百里曰镇畿;又其外五百里曰蕃畿”(《周礼·夏官·大司马》)。

“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意为:王城四周各500里的区域叫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100里的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其外100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100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100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最远的100里缴纳无壳的米。甸服以外各500里的区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100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的100里是封男爵的领域,其余300里是封大国诸侯的领域。侯服以外各500里的区域是绥服:其中靠近侯服的300里,斟酌人民的情形来施行文教,其余200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绥服以外各500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绥服的300里是夷人住的地方,其余200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要服以外各500

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300里是蛮荒地带,其余200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战国时代的儒家对《尚书》五服说又重新作了阐述,而“九畿”说则完全是汉代儒家学派的一种理想构思图。实际上,周初的封疆没有那样宽阔,也不可能如此整齐划一,所以这些论说问题不少:1.“五服”把戎狄置于蛮夷之外,与实际情况不符。因为西周的王畿在陕西,在王畿范围内就有戎狄,而蛮夷散布在淮水一带,远在南邦,与事实完全颠倒。2.若依“九畿”说,那么西周疆域东西南北都已扩展至4000里之外。而事实是西周至宣王时代,疆土始得开拓,但其地域也没有这样广大。所以《周礼》的记载也与事实不符。

在金文中并未见“五服”的说法,只是在《令彝铭》中有“者(诸)侯,侯田男”的记载。“侯田男”实际上就是“众诸侯”,并不是什么“服”。《尚书·周书》等篇也未见五服说,只在《康诰》中有“侯甸、男邦、采卫”的话。但其意为侯之甸、男之邦、采之卫而言,并非“侯、甸、男、采、卫”各为一“服”。所以,“甸、服”应是指领土而言,而“五服”、“九畿”则是泛指领土广大而已。

封在外服的是正式的国家。采称内服,封在内服的是卿大夫的食邑。服定贡赋轻重,爵定位次尊卑,受封者接受周天子的爵与服,政治、经济的正式关系才建立起来。

(2)分封制

武王灭商后,对王畿以外的广大土地进行了分封。分封对象不仅有神农、黄帝、尧、舜、禹的后裔,更多的是周王同姓和异姓功臣,当时共封“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左传·昭公28年》)。成王时,周公又进一步把文王、武王的儿子和他自己的后人分封到各地。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宗法血缘关系把诸侯和周天子紧密联系在一起,达到了“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的目的。分封制虽在商代已开先例,但当时被分封的诸侯与商王并无亲戚关系,所以时服时叛;而西周把分封制与宗法制结合起来,不仅巩固了中央政权,也加强了对广大被征服地区的控制。

为了防患诸侯叛乱,周王还派人到一些诸侯国去监视,这就是监官。如周武王把管叔、蔡叔、霍叔分封在邶、鄘、卫,“是为三监”,就是为监视商王之子武庚和殷民而采取的措施。武王死后,因成王年幼,暂由周公摄政,引起管叔的嫉妒。他便大造谣言、中伤周公,说周公有野心,摄政“将对成王不利”。为平息谣言,周公一面向重臣太公望、召公奭剖明他忠于王室的心迹,以消除其疑虑;一面礼贤下士,准备应变。不久,管叔、蔡叔与武庚一起造反。周公奉成王之命“兴师东伐”,“诛管叔,杀武庚,放蔡叔”,贬霍叔为平民,消灭“三监”,同时灭掉了随武庚作乱的徐、奄等国。至此,周人的势力才真正达到东方,这就是著名的周公东征。

西周分封诸侯的爵位,因其封地大小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礼记·王制》)。《孟子·万章》载,孟子回答北宫锜周室班爵之问时说:“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天子之地方千里,公侯之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及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依孟子所说,周初应有无数个方百里、方70里、方50里及不到50里的封区。如果有这么多封区,必然是在完成领土的开拓以后,还须事先进行土地测量,然后才能实行这样的封建,这显然是一种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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