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1 2 3 1 标高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边坡 表面平整度 -50 +200 -50 设计要求 20 水准仪 用钢尺量 观察和用坡度尺检查 用2m靠尺和楔型塞尺检查 基底土性 2 设计要求 观察和土样分析 7.2施工质量注意事项
1、避免基底超挖,机械挖至设计标高以上300mm时,采用人工开挖,在开挖过程中,测量人员跟踪监测开挖标高和基坑尺寸。
2、严格按施工方案自北向南进行土方开挖,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的坡度,以利排水。
3、要严格按开挖尺寸线线下开挖,不得超挖,也不得少挖。 4、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复杂地质,应采取有效措施;若发现有老基础、防空洞等均要全部挖除,并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5、若施工中发现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勘查报告不符,会同各参建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研究讨论,按研究后的方案进行处理。
八、 成品保护措施
1、开挖时应注意保护测量控制定位桩、轴线桩、水准点,防止运土机械设备碰撞、破坏。
2、基坑外侧设挡水台,防止基坑外侧的流水流入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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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防止地基、边坡超挖。 4、基坑的支护结构,在开挖过程中要严格按基坑支护方案进行保护,不得随意拆除或损坏。
九、 安全注意事项
1、在开挖前,应取得基坑外侧市政管道布置图,由甲、乙、监理三方确认边坡支护及开挖方案,然后向作业队做出详细的口头及书面交底,基坑开挖时和支护后,应有专人负责巡视边坡的稳定性,确保施工安全。
2、开挖边坡时,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倒塌。 3、基坑清底,挖土至最后一层时,必须由专人监挖挖土深度,留足清底土层,以防超挖。
4、挖掘机开挖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防止机械碰撞。 5、机械挖桩间土时,应采用小挖斗施工,及时调整车位,不得碰撞桩基,凿桩人员应及时配合,截断露出作业面的桩头,以利机械施工。
6、清底、凿桩人员与挖土机械分作业面施工,应有专人负责协调作业顺序以保障施工安全。
7、进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8、挖土时要注意坑壁止水帷幕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现场并及时处理。
9、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距坑边要在l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0、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严禁在施工中碰桩头,以免影响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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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的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防护栏杆,要设置临时上下施工爬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杂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6、加强安全监控:由于土性及施工工程的复杂性,施工过程中常存在许多影响安全的不可知因素。然而基坑和周边环境的稳定和安全,集中体现在土体的变化情况,因此加强动态信息化跟踪,以数据分析对比观测值指导和控制施工进度,必要时根据基坑支护方案中的相应应急措施加以补救,确保基坑和周边建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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