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工程建设费用的1/3为基数考虑贷款数额,大约为1.6亿元,贷款使用年限为3年。)
8、不可预见费: (1~7)×2%=2600万元
成本合计: 129900万元 项目开发总成本:
129900万元/174.53公顷=744元/平米=50万元/亩
模式三:只建设主干道(天河北路扩宽工程及规划经五路) 1、征地费 3700万元 1.1天河北路扩宽工程西起京开高速辅路,东至小龙河,红线宽50米;规划经五路南起航天五院东侧,北至小龙河,红线宽50米。
天河北路扩宽工程及规划经五路工程共需征用国有土地129400平米(合190亩)。
190亩×15万元/亩=2850万元
1.2区内站点涉及的征地费:
区内规划有供热用地3.86公顷及供电用地2.08公顷,需征用国有土地30260平米,农用地340平米,现状河道4400平米,考虑只建设两条主干道,建议先完成供热站1.42公顷和供电站2.08公顷的建设。
农用地征地费: (340÷666.67)亩×15万元/亩=8万元 国有单位征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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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60÷666.67)亩×15万元/亩=680万元 小计: 690万元 1.3各项税费 450万元 (1.1~1.3)计: 3700万元
2、拆迁费 2640万元
2.1天河北路扩宽工程及规划经五路工程涉及国有单位拆迁21900平米:
21900建筑平米×1200元/建筑平米=2630万元
2.2区内规划供热用地及供电用地涉及国有单位拆迁100平米:
100平米×1200元/平米=12万元 (2.1~2.2)计: 2640万元
3、市政基础设施费用: 32340万元 3.1现状天河北路扩宽及规划经五路工程费: 11135万元 (说明:天河北路扩宽工程工程费(含标线、标牌、信号灯)为4873万元,经五路工程费(含标线、标牌、信号灯)为6062万元,源头费考虑200万元,合计为11135万元),但不包括因源头管线施工而发生的征地拆迁费用。
3.2六环路开口工程: 14000万元 该估算为规划经八路与六环路开口的工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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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西延工程: 7200万元 其中,西延工程征地拆迁费: 5400万元 西延工程建设费: 1800万元 4、站点的建设费用及设备费用 7600万元
4.1供电站分摊费: 估3000万元 4.2供热站分摊费: 4600万元 (4.1+4.2)小计: 7600万元 5、前期费用: 1220万元
5.1、规划、可研及环境评估报告(估): 20万元 5.2、勘察设计费(估): 600万元 5.3、工程监理费、招投标费、标底编制费(估): 400万元 5.4、场地平整及其它(估): 200万元 (5.1~5.4)小计: 1220万元
(1~5)小计: 47500万元
6、管理费: (1~5)×2%= 950万元 7、财务费用(贷款利息等): 13000万元×6%×3=2340万元 ( 注:财务费用按照完成市政基础设施的征地拆迁费用、建设费用、六环路开口工程、西延工程建设费用的1/3为基数考虑贷款数额,大约为1.3亿元,贷款使用年限为3年。)
8、不可预见费: (1~7)×2%=1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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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合计: 51800万元 项目开发总成本:
51800万元/174.53公顷=296元/平米=20万元/亩
六、 不确定因素分析
从开发成本上看,主要是征地费、拆迁费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三项。
征地拆迁费占总成本的比例最高。本测算征地标准按15万/亩计算,由于规划园区内现有企业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即大部分土地为国有土地,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与国有企业协商征地和拆迁的价格可能会有一定的浮动,对本项目的成本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由于市政专业规划未能到位,本测算依据为详规中各市政管线的规划系统图、2001年定额预算及2005年市场价,同时,源头工程数据尚不明确,本测算只做估算考虑,并且随着工程量和工程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也可能会有所波动。
七、 建议
通过详细性规划与现状相比较后,我们发现规划与现状在有些地方发生冲突和遗漏部分,建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规划予以适当修改,具体建议如下: 7.1市政
(1) 对于规划物流园区来说,人流量较小,建议将步道改为4米或3米,这样可以节约投资约40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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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规划雨水管径较大,造成投资增加,建议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做好管网规划,预计能节约投资1000万元。纬一路南侧、京开路东侧地区为天堂河农场,存在较大拆迁,并且该地区未被列入物流园区,本控规中部分雨水经该地区后横穿京开进入规划河道,实施困难较大,建议调整纬一路规划管径及流向,使纬一路雨水向东直接排入规划小龙河。
(3) 控规中表明园区内大部分污水通过经八路D700管向南流入第二污水处理厂,有5公里管线不在园区内,无法与园区同步实施,故建议实施污水管线时调整规划,本次测算将经八路污水接入纬一路污水,纬一路污水管调整为D800管,横穿京开后与生物医药基地污水管连接。 7.2地块
(1) 区内部分单位性质特殊,如监狱、部队,实施征地拆迁的难度非常大,建议保留,且穿越以上单位的规划道路对改善整个园区的交通状况作用不大,建议不实施建设,可以节约投资约4000万元。
(2) 中国化工重型机械公司所在地块在规划中为商业金融用地,建议保留现状单位,不实施穿越该单位的市政道路的建设,并将商业金融用地转移到规划经五路以东、天河北路扩宽工程(现状天河北路)以北的可实施征地拆迁的区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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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附表
1. 企业情况调查表
2. 土地规划分类及指标汇总表 3. 道路主要参数表附表
4. 相应管线统计表(给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热力、电力) 5. 道路及管线工程投资统计表 6. 市政设施投资汇总表 7. 物流园区企业现状位置图 8. 物流园区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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