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察、综合执法、数字城管、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社会管理以及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等领域的政务业务协同系统建设,推动精简、高效、廉洁、公平的政府运作模式建立,向社会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管理与服务。
智能交通云工程。面向政府决策、交通管理、企业运营、百姓出行等需求,建立智能交通云服务平台。统筹全省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及管理部门的数据资源,整合公安、城管、交通、气象、铁路、民航等监控体系和信息系统,通过监控、监测、交通流量分布优化等技术,开展针对车辆属性信息和静、动态信息即时更新的运行平台,实现全网覆盖,提供交通诱导、应急指挥、智能出行、出租车和公交车管理、智能导航等服务,实现交通信息的充分共享、公路交通状况的实时监控及动态管理,全面提升监控力度和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推动构建人车路和环境协调运行的新一代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体系。
智慧物流云工程。面向物流作业与行业管理需求,建立智慧物流云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物流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流信息交换平台及第四方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商品信息、交通路网、货物运输、货物周转等行业数据,实现物流政务服务和物流商务服务的一体化。整合物流行业管理、电子口岸、危险品流通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等业务,建立仓储管理、业务协同、订单管理、运输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服务认证,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统一窗口,开展市场需求信息查询、市场供给信息查询、业务运作管理咨询等服务,满足物流系统中各个环节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和功能需求。
智慧旅游云工程。面向日益增长的旅游行业管理、旅游景区信息化发展需求及自驾、自助游爆发式增长的趋势,建立智慧旅游云服务平台。整合旅游、建设、文化、交通、公安等部门和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等单位的数据资源以及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数据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跨地区、跨景区的旅游数据资源交换体系。提供游客、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的管理信息服务,提升景点旅游信息、建设、地貌、民族文化等信息整合程度和创新业态服务水平,提升具有民族特色的个性化旅游体验。
工业云工程。以提升智能化和柔性敏捷生产水平为重点,建设工业云服务平台,面向国防工业、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等行业提供云计算服务,并逐步推广。面向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环节,提供工业设计、工艺设计、产品研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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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云服务,提升企业运营管理和研发创新能力。整合工商局、工商联、中小企业协会(联盟)等行业机构及中小企业的数据,搭建企业间数据资源交换体系,提供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客户管理、供应链管理等运营管理服务,降低企业发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电子商务云工程。面向贵州省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建立电子商务云服务平台。依托京东电商产业园、贵阳国际电商产业园等园区,加快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运输企业、消费者、电商等方面数据,实现电子商务运行“一站化”,面向中小企业和“淘宝村”建设提供信息发布、商务代理、网络支付、融资担保和技术支持等服务。面向不同行业、区域和消费者,支持支柱产业大中型骨干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等领域的普及和深化。鼓励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利用大数据资源开展互联网金融、移动电子商务等业务。大力吸引大型企业结算中心入驻。 食品安全云工程。面向政府有效监管、企业品质提升、公众知识普及科学和健康消费等需求,促进健康消费服务产业的发展,集合全省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企业、流通环节中省内外食品企业、全省餐饮行业中的数据资源,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标准及知识库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的食品安全与营养云平台,创新构建全国领先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媒体监督、消费者参与的社会管理“贵州模式”,促进健康消费,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贵州食品产业后发赶超。 (五)核心产业载体发展工程
统筹规划,集中资源,重点支持,开展大数据基地建设,加快提升大数据基地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 创建国家级大数据基地。重点支持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和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等园区开展大数据基地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云计算、大数据企业入驻,加快形成集聚效应,打造大数据产业发展高地。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省部联席会议机制,争取国家部委支持,与贵州省联合建设国家级大数据基地。
加快产业载体建设进程。创新和运用政策手段,引进国内外知名云服务、大数据企业向产业基地聚集。健全商务、资金、信息、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公共服务,打造“一站式”配套服务能力。建设大数据企业孵化器,设立创业种子资金,加强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和云计算开发平台企业的合作,打造创业型企业孵化能力。支持建设和引进大数据相关的公共技术平台和管理平台,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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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集成、专业服务支撑和应用创新推广于一体的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创新基地建设、经营和服务模式,为创新创业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供支持。 推动大数据基地智慧园区建设。面向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需求,推动大数据基地智慧园区建设。探索产业基地大数据管理机制,建立有效、便捷的数据资源汇聚机制和公平、公正的数据资源交换机制。面向管理层提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招商引资、工商、税务、质监、开发建设等服务,为开发运作层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改建、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服务。鼓励大数据企业积极参与基地建设,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六)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以平衡产业创新发展与信息安全保障间关系为目标,探索完善云计算与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管理模式与管理流程,提高产业安全保障能力。 增强大数据技术保障能力。加强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大力推广国产密码算法应用。加快大数据安全软硬件技术产品研发和标准制定,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提高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测试工具研发,开展大数据平台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服务,引导大数据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
开展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做好信息安全顶层设计,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可靠。围绕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安全、网络通信安全、数据安全、身份认证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加快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大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标准规范,明确收集数据的范围和格式、数据管理的权限和程序以及开放数据的内容、格式和访问方式等。制定出台数据资源开放指导办法和数据资源安全开放标准规范,按照“开放优先、安全例外、分类分级”的原则,对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进行梳理和开放风险评估,制定数据开放目录并及时更新。
加强大数据资源安全管理。面向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服务需求,围绕大数据资源的分级、共享、开放、交易等推进标准规范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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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大数据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力度,统筹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设立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设立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为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发展与应用及相关项目工程实施提供决策支持。 (二)强化政策扶持
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若干政策的意见》,明确大数据战略实施和大数据基地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电力供给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把云计算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鼓励政府部门购买信息服务、以租代建,推动省大数据平台为全省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三)健全投融资机制
从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引导资金,募集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贵州省大数据产业投资基金。创新基金支持方式,综合应用风险投资、股权投资、担保贷款、贷款贴息、科技保险等方式,优先支持重大应用示范类和创新研发类项目。优先支持相关企业参与申报国家专项资金项目。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大数据发展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提供贷款,拓宽大数据企业融资渠道。 (四)着力市场应用培育
加强对各行业领域重要对象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对大数据及其价值的认识。制定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大数据应用采购目录,引导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将非核心的大数据应用业务外包,培育和壮大本地市场。探索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大数据的产业发展与应用。由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牵头,跟踪整理国内外大数据典型应用案例,收集总结贵州省大数据应用示范成功案例,及时总结经验并加强宣传推广。 (五)支持技术创新
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数据分析和应用服务企业在贵州建设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持信息服务骨干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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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机构联合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或研究机构,成立“产学研用”一体的大数据专业研究院或实验室,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共同推进研究成果市场化应用。
吸引国内外大数据服务供应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硬件设备制造商落户贵州,力争引入一批大数据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支持本地中小微型信息服务提供商面向细分行业或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服务的研究和探索。
成立大数据产业和应用联盟,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共同推进面向应用的大数据相关理论研究、技术研发、数据共享、应用推广,形成开发合作、协同发展的大数据技术、产业和应用生态体系。 (六)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建立集中统一的信息安全保障管理体制,由贵州省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统筹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制定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个人隐私、数据权益和合理利用等领域的大数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探索建设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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