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试行)
教务处 编
2006年6月
一、前言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尝试,其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工作程序
1.启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认证。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认证。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确定。
由教研室主任和指导教师共同协商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组织相关人员对选题进行论证。
5.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系部向学生公布可选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自主报名选题,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学生选择的题目进行协调。
6.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各系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下达任务书(附表7),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
7.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学生每人进行开题论证并填写开题报告表(附表8)。各系部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抽查。
8.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度和质量检查。
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教务处、各系部按要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附表10)。
9.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组织相关教师(或外聘专家)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填写评阅表(附表11)。 10.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由所在教研室组织批阅。系部组织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并填写答辩记录表(附表13),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组专家进行抽查并
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
1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
系部填写成绩汇总表(附表14)上报教务处。 12.毕业设计(论文)归档。
教研室依据相关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并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作品。
1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系部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书面报告等交教务处(含主要工作概况、工作经验;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优秀的和最差的学生典型情况;指导教师工作突出的和最差的情况;改革措施和工作效果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资格认证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2.初级职称人员不得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 3.获得学位的教师可直接指导专科(高职高专)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1.对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得较为深厚扎实; 2.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 3.熟悉所指导课题的研究情况;
4.熟悉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要求和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由各系根据专业特点、课题要求等确定人数。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使学生以正确的态度、饱满的情绪积极认真地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2.指导学生制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全面掌握学生的工作进度,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3.制订并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4.对学生在查阅文献、实验、调研、分析材料、处理数据、提炼观点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方面进行指导,审定学生的论文提纲或设计方案并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
5.负责考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检查记录(附表9)。 (四)、对学生的要求
1.根据所接受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查阅有关文献和社会调研,综合应用所学知识与技能,拟定毕业设计(论文)方案。
2.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程表;
3.按进程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按期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
4.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或抄袭,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不及格计;
5.要注意安全,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6.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因故请假,须事先取得指导教师同意,并报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否则以旷课论处。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一周,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两周。
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的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能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课题应尽可能与各学科相关领域的科研、生产、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室建设等实际内容相结合。
3.课题应能使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4.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应掌握在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给定时间内可以完成规定任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程度。
5.要落实外语能力和计算机能力的培养要求。
6.每位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课题;如多名学生共同做一个大课题,大课题下的小课题间应有明显的区别界限,小课题应各有明确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课题不能与以往所做过的课题雷同。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拟定课题。要说明课题性质、课题基础及对从事本课题学生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地点、阶段性成果形式等内容。
2.指导教师所在系的主任全面审核教师拟定的课题并签字确认。 3.指导教师所在系部汇总审核各系确认的选题,并向学生公布。
4.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申报选择意向,由系部协调平衡后落实课题。 5.学生选定课题后,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发给学生。 6.课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如因客观原因必须改变课题,须经系部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五、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1、毕业设计(论文)按规定进程完成后,每个学生应将自己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设计图纸、外文资料翻译材料等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在认真审阅后,按评分原则和评分标准写出评语,给出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附表11)。
2、专业答辩小组组长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指定1-2名答辩委员或答辩小组成员认真评阅,并按评分原则及评分标准写出评阅意见,提出评阅老师成绩(附表11)。评阅老师为两名的,取平均值;如两位评阅老师所给出的百分制差值达到或超过20分,需要合议或由专业答辩小组另外指定评阅老师评阅。 3、评阅指导教师要从如下几方面给出评语:
(1)是否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是否具有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是否独立按时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创造性;
(5)独立获取知识、综合概括能力以及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6)学习态度、科学素养、纪律、出勤等。 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科(高职高专)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都要通过答辩。答辩的主要程序是:
1.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可分设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应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一人,秘书一人。组长可由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可邀请生产、科研部门有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