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筹款方式
伴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随着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一种从BOT方式演变而来的BT方式正在我国被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所采用,例如:重庆的菜园坝长江大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渝大道(重庆中环快速干道经开园段)等建设工程已经或正在进行这种尝试。本文拟就BT方式和与此密切相关的招标投标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BT方式的特点
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建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建筑商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建筑商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不难看出,BT方式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BT是一种投资方式,不是招标的方式,更不是直接发包的方式。
第二,只有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才能采用BT方式。
第三,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所谓非政府资金,是指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建筑商自己筹集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出面借取的资金等)。这种资金可以是外资也可以是内资,可以是国有的也可以是私营的。
第四,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者应是建筑商。建筑商是国际通行提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施工单位。如果不是把BT项目交给建筑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那么投资商又将把项目转包给建筑商,而投资商是要追求投资利润的,建筑商是要谋取施工利润的,如此一来,项目的建设成本将会加大,政府的回购价将会更高。并且,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将会更长,这对于政府来讲是极为不利的。因此,要求承建BT项目的建筑商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第五,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立即有偿转让。这是BT与BOT最大的区别。BT只需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而不需要经营,投资者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收入;BOT既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又要投资者进行经营,其收入来源既有合同收入又有经营收入(主要是经营收入)。因此,BT项目建成后(是指按法定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后),投资者要将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以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而BOT项目建成后,投资者要通过一个固定的期限进行经营,以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一旦特许期满,便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