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保管员职责 严格履行职责,妥善管理好实物。
收集各科室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和疫苗、药品、试剂计划,盘点库实物的短缺情况,制订所需物资购进计划,配合主管会计及时购进和供应,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严格对照出入库单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盘点和发放采购物资,及时做好实物进、销、存帐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所有物资分类存放,摆放有序,保持库房清洁、整齐,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后出”的原则发放物资,注重实物的效期,防止霉烂、虫蛀、鼠咬;注重防火、防盗,通风防潮,对于报废实物要先申报,后报损。 第三十二条:收费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防疫、医疗收费标准,监督相关科室的划价计费,做到该收的要收,不错收、多收、少收、漏收。
2、门诊收费员每天必须分类统计各项收入,及时与药房核对清楚,防止差错。
3、分清帐目和金额交财务科结帐,做到日清月结,不挪用拖欠。不得坐支不得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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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款收据、发票存根及时上交。 第三十六条:消毒、杀虫、灭鼠人员职责 按工作规范要求收集、整理消、杀、灭基础资料。
掌握全县医学动物、医学昆虫的种属、分布、消长趋势和控制情况。 定期开展医院消毒和托幼机构消毒的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负责搞好疫源地的消毒工作。
开展医院感染事故的调查,配合上级收集样品和整理资料。 配合上级站做好消、杀、灭药械、医疗卫生用品生产企业的经营性卫生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全市的灭鼠、杀虫工作。 搞好消、杀、灭药物的组织和供应。
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十七条:疫情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收集、汇总统计本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疫情,按要求逐级上报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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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疫情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认真作好月、年报分析和疫情预报、预测,外地疫情及时转送,并与邻近地区交换疫情。 3、定期核对、检查本辖区(单位)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登记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组织开展疫情、疫点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经常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指导培训。
第三十八条:传染病防治人员职责
1、负责系统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传染病资料,开展部分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掌握流行动态,制订、落实相应的防治对策和措施,降低发病率。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对各医疗单位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加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制的严肃性,提高法制管理水平。
3、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人们防病意识。
4、对散发的传染病进行个案调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随时消毒或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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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减少二代发病率。 ##第三十九条:艾滋病防治人员职责
(一)负责系统收集整理本县艾滋病基础资料,开展艾滋病疫情监测,制订落实防治对策和行为预防措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艾滋病防治办法》,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预防意识和能力。
(四)严格执行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开展艾滋病主动监测,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HIV抗体初筛工作、主动监测等各项工作任务。
(五)负责国家、省关于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计划免疫工作人员职责
1、根据上级及本县工作要求和指令,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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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收集整理计划免疫基础资料(镇、村、组、户数、总人口数、0-12岁各年龄组儿童数),及时按要求统计上报各类报表。 3、负责基层防疫人员计免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结合工作开展计划免疫宣传,并组织完成“4·25”宣传活动。
4、做好冷链设备及疫苗管理,建立设备专档、设备维修记录,适时除霜化冰;建立疫苗领发帐目,搞好领发登记,做好疫苗分类,合理冷藏及温度监测记录。
5、定期组织考核接种率调查及免疫监测,评价效果,及时写出调查报告,监测结果分析、考核情况通报和信息资料。
6、健全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发现目标疾病及时进行现场个案调查和采样鉴定,指导基层防疫人员作疫点应急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7、时作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寄生虫病防治人员职责
1、掌握全县主要寄生虫病流行历史、现状和控制进展情况。 2、制定主要寄生虫病的控制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3、配合上级开展虫种分布调查。 4、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搞好疟疾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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