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桥梁景观品质建设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九月
2018年桥梁景观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建市政[2018]123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2018年桥梁景观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2018年桥梁景观品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6304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6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对广州市中心城区的人民桥、解放大桥、海印桥、东风路农林立交桥以及珠江大桥进行景观品质化提升以及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对人民桥、解放大桥、海印桥、东风路农林立交桥进行景观品质化提升工程,设计内容为场地勘察、原有停车场拆除、交通附属设施、立面美化、人行道铺装、绿化、城市家具、照明、排水等道路全要素品质化提升工程;对珠江大桥进行桥面维修工程,设计内容为桥梁病害检测、部分沥青刨铺、交通附属设施、防撞墙病害处理和涂装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666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1)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测量长度约6KM,勘察成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技术要求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和《工程测量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
2.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初步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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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
3.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上述工作及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0937.18 万元,其中:
10451.47 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
(1)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件要求自行填报下浮率。
(2)设计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71.09 万元(已含投标补偿费),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报下浮率。
(3)勘察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要求自行填报下浮率。
(五)本工程最终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26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9月26日10时30分,截止时间:2018年9月26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开标时间:2018年9月26日11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3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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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2 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
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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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要求:具备市政或路桥或桥梁工程(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6、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5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6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打印页,不提供打印页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②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③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④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主体任务的一家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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