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 协助安全副矿长,组织好煤矿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3.2.6 调查、分析、处理职业中毒、职业病事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3.2.7 协助各单位增设和改造尘毒、噪声治理设施,经常督促各单位搞好文明生产和环境卫生,使煤矿容貌整齐、清洁、美观,道路畅通。
3.2.8 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会议记录,在工作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列为主要课题。 3.3 地测技术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3.3.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与规程的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3.3.2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一个环节中贯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3.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质量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3.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参与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保证各种机械设备、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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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管道及工业建(构)筑物等符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3.3.5 健全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操作规程。
3.3.6 参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因素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隐患;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的环境。
3.3.7 负责煤矿范围内地测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随时掌握各作业地点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影响煤矿建设和生产的各种地测问题。
3.3.8 研究、分析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高效能预报工作;进行地质补充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工作,提供煤矿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资料。
3.3.9 做好煤矿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矿区供水、专门防治水工程、水情水害分析预测;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参与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雨季“三防”计划编制。
3.3.10 参加编制煤矿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生产计划;测绘各类图纸;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沉陷工作的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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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研究、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3.3.11 负责矿区相邻煤矿的调查工作,掌握其开采动态,及时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因素,并提出处理防范措施。
3.3.12 负责各类地测技术资料的管理、上报和存挡工作。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地测防治水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
3.3.13 负责各类地测技术仪器、工具的购买、管理、定期检测、校正和维修工作。
3.3.14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类地测技术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3.3.15 必须尽职尽责,加强“三违”管理。 3.4 调度室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3.4.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严格遵守上级单位及矿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3.4.2 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在生产副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生产进行安排指挥。
3.4.3 掌握采掘布置工作面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保证矿井生产正常衔接。
3.4.4 及时掌握全矿当班生产情况,作好各种数据的统计、记录,并对次日生产进行预测安排。
3.4.5 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反应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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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对上级的通知、文件及时接收下达。
3.4.6 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按事故程序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工作。
3.4.7 负责生产调度系统的微机监控管理,确保通讯的畅通和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3.4.8 负责本矿各类通讯、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维护。 3.4.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5 机电科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3.5.1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严格遵守上级单位及煤矿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3.5.2 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本矿各项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5.3 在机电副矿长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3.5.4 负责矿区机电电气设备的管理、规划、检查等技术工作。 3.5.5 负责本科室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工作。
3.5.6 定期进行矿区机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及处理。 3.8 工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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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组织开展劳动保护检查工作,监督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劳动保护的实施,督促隐患的整改及劳动条件的改善,对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方针、目标、实施计划进行审查。
3.8.2 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3.8.3 组织开展遵章守纪、收集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合理化建议、教育员工文明生产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加强对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3.8.4 配合有关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展览、知识竞赛等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先进事迹,及时报道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经验教训。
3.8.5 组织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的活动,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竞赛等活动。
4 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4.1 办公室人员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4.1.1 在综合办主任的领导下,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文件、精神、指示、规定和办法的上传下达负责。
4.1.2 协同煤矿各科室组织召开好各类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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