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通则》B. 《海商法》 C. 《合同法》D. 《民事诉讼法》
12. 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 AD )。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 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 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13. 冲突规范种类有( ABCD )。 A. 单边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 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4.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ABCD ) A. 属人法B. 物之所在地法C. 行为地法D. 法院地法 15.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 ABD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 视为住所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6.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 ABD )。
A. 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 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 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 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 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17. 以下属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AC )。
A. 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 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 解决法律冲突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 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
D.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18. 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ABCD )。
A. 国内立法B. 国内判例C. 国际条约D. 国际惯例E. 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 19. 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 ABD ) A. 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 类推适用内国法
C. 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D. 适用一般法理 E. 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 20. 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 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 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 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 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 准据法
21.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CD )。 A. 萨维尼B. 孟西尼 C. 戴西 D. 库克
22. 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 BD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
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3. 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BC )。 A. 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 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 一国对另一国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效力
D.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24. 以下属于结果选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ACD )。 A. 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应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 B. 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 为实现公正目标,法院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不能视而不见
D. 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25. 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CD )。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 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 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
D.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26.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ABCD ).
A.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
B.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27. 广义的反致包括( BCD )。
A. 循环反致 B. 间接反致 C. 狭义反致 D. 转致 28. 实践中( BD )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 德国B. 奥地利C. 英国 D. 中国台湾地区
29. 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ABCD )。
A. 法则区别说 B. 国际礼让说 C. 法律关系本座说 D. 既得权说
30. 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 ACD )。 A. 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 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 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 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31.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 AD )。 A. 法国 B. 奥地利 C. 德国 D. 意大利
32.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AD ) 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 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 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 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33. 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 ABCDE )。 A. 依法院地法识别 B. 依准据法识别 C. 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 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 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34.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被称作( ABC )
A. 法律的区际冲突 B. 法律的人际冲突 C. 法律的时际冲突 D. 法律的静态冲突冲突 35. 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 ABCD )。 A. 国籍B. 法院地C. 住所或居所D. 最密切联系地 36.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以下法律特征( ABD )。 A. 涉外性B. 国际性C. 地域性D. 广泛性
37. 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 ABCD )。 A. 法则区别说B. 国际礼让说C. 法律关系本座说D. 既得权说
3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 BD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A. 任意性B. 强制性C. 规范性D. 禁止性 39. 准据法的特征包括( AC )。
A. 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B. 准据法是一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C. 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D. 准据法是一国的内国法
40.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 国内立法 B. 国内判例 C. 国际条约D. 国际惯例
41.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CD )。 A. 萨维尼B. 孟西尼 C. 戴西D. 库克
42.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 BC )。 A. 比尔B. 奇特尔曼C. 毕叶D. 贝斯特里基 43.识别可以基于以下( ABC )原因产生.
A.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 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 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
D. 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 44. 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 AB )。 A. 静态冲突B. 动态冲突C. 消极冲突D. 积极冲突 45. 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 ABCD )。
A. 冲突规范B. 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C.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D. 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46.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ABC )。
A. 法律的区际冲突B. 法律的人际冲突C. 法律的时际冲突D. 法律行为冲突 47. 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 A. 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 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 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 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48. 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 ABCD ) A. 《民法通则》B. 《海商法》C. 《合同法》D. 《民事诉讼法》 49. 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 ABC )。
A. 一国的冲突规范发生变化 B. 一国的实体规范发生变化
C. 一国政权更替,领土发生变更,或当事人国籍、住所发生变更导致法律发生变化 D. 一国的法域出现变化
50.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 ACD )
A.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 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1. 以下属于既得权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AD )。
A. 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B. 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 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D. 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52. 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 ABCD )。 A. 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B. 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 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D. 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53.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 AB ) A. 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B. 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
C. 通过制定程序规范间接调整 D. 通过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 54. 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 ABCD )。
A. 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 B. 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 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 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55. 实践中( AB )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A. 英国B. 美国C. 法国D. 德国
56. 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 AB )。
A. 每个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法域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B. 当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个法域的利益应当让位
C. 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D. 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57.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在19世纪之前。( BCD )
A. 既得权说B. 法国法则区别说C. 国际礼让说D. 法律关系本座说 58.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AD ) A.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 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 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 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59. 国际私法中的( BC )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首先得到应用的。
A. 公共秩序保留 B. 反致C. 法律规避D. 外国法的查明
60. 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 ABC )。 A. 伊拉克B. 荷兰C. 中国D. 瑞士 三、案例分析题
1. 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 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 请问:(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由该如何适用法律?
答:(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应适用中国法。我国《民法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使 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国法或者共同的住 所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3. 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间接反致。间接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4. 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