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设立公司的风险分析
公司在筹建和经营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筹备成立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筹建失败,会给出资者造成一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损失;二是公司今后各项业务活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也会存在经营方面的风险;三是公司成立初期,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企业制度及《公司法》的要求规范运作,这些风险都是可以规避的,对出现的各种新问题也会尽快适应,妥善解决。同时公司设立后还应该进行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1、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9]230号和xx省中小企业局关于《xx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川企发[2008]30号规定:应对资本金加强管理,防止挪用和抽逃资本金,实现风险基金规范化封闭式管理。
2、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应加大内部自身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应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介体系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度,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实行全程风险管理。
3、建立审保分离、分级审批、内部报告与警示、追究责任等内 控制度,设置体现科学和民主决策过程的项目决策机构,以及体现 制衡作用的项目评审和风险管理部门。
4、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的通知》(财税[2007] 27号)的规定提取“两金”,专项用于代偿和坏账处理。
因此设立xxx鸿兆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有得天独厚的政策优势,并为全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我市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xx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筹)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