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检修和搬迁设备,严禁非机电人员拆卸机电设备。
4、电缆、信号线、管路必须按要求吊挂整齐,开关要上架并靠帮安设。
5、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6、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井下使用漏电保护装置,并且灵敏可靠,坚持每天做漏电试验。
7、电缆电器设备连接要有接地线。 8、各类机电人员工作时要持证上岗。
9、 操作井下电器设备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46的规定其措施一并贯彻。
(二)、运输管理方面
1、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时,必须及时发出信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将车辆稳住。
3、电瓶车司机、绞车司机等要害工种要持证上岗。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站人,严禁扒车、跳车或坐矿车
四、“一通三防” 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通风管理:
1、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局扇必须有风电闭锁,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
2、局扇实行“三专供电”(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电器)。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风机及其开关的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3、风筒吊挂必须整齐,做到逢环必挂,不得漏风,风筒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超过8米(岩巷),煤巷、半煤巷不超过5米,迎头风筒不得落地。
4、施工作业人员应爱护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 5、严禁在无风、微风情况下作业。 (二)、瓦斯管理:
1、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0.8%或二氧化碳浓度≥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等通风区采取措施处理,瓦斯浓度小于0.8%或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时才许进入工作。
2、瓦斯检查员必须专职,持证上岗,并在井下现场交接班,坚
持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班检查瓦斯次数不得少于三次,班后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
3、距工作面20m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禁止装药放炮,瓦斯浓度达到1.3%时或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班队长、电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5、探头管理:
○1、(T1)应悬挂在距迎头3m~5m范围内的回风侧,距顶板300mm,距帮部不小于200mm的位置。
○2、(T2)应悬挂在距巷道回风口10m~15m范围内。 ○3、爆破前应将(T1)撤至安全地点保护好。 ○4、喷浆洒水时,必须加以可靠保护。 ○5、报警点及断电点,复电的CH4浓度
T1≧0.8%时报警,T1≧1.3%时断电,T1<0.8%时复电。 T2≧0.8%时报警,T2≧0.8%时断电,T2<0.8%时复电。 T1、T2断电范围:掘进工作面及中央轨道石门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断电后必须手动复电。
(三)、防尘管理:
1、坚持湿式打眼,坚持炮前、炮后、装矸前洒水除尘,炮前、炮后、喷浆时打开喷雾降尘。
2、使用水炮泥,并经常用水冲洗岩帮。
3、耙矸机后10m巷道内设3道覆盖全断面的喷雾器,喷雾之间
相距5m,放炮、喷浆前打开,结束后无尘时关上。
4、放炮前后迎头20m范围内要洒水除尘。 5、加强个人防护,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 (四)防火管理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向矿调度汇报。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许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3、不许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4、灭火人员要站在上风侧安全地点,救火时,要戴好自救器。 五、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出水预兆:工作面变潮湿、甚至有淡淡的雾气,顶板滴水或淋水,岩石膨胀、底板鼓起,工作面压力增大,片帮冒顶,巷道断面缩小,支架变形,煤层里有“吱吱”的水叫声,甚至有向外滋水现象,煤层“挂汗”“挂红”,有臭鸡蛋味。
3、掘进过程中,若出现出水预兆或涌水量过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撤人到安全地点。
4、永久水沟紧跟耙矸机后。 六、过煤层安全技术措施
1.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时,每炮前打2个探孔,探孔
深3.0m,顶眼打倾角45度,以前探瓦斯煤层情况。
2.距煤层5m时,必须采用松动爆破,每炮钻眼深度不得 超过1.5m,炮后超前距离不低于1.5m。,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且不得隔段使用。
3.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层松散等情况,严禁装药放炮。
4.过煤层时,加强“一通三防”管理,风筒口距迎头不得超过5米。
5.,过煤层时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锚索支护距紧跟迎头。
6. 见煤时人工出矸,不得使用耙斗机扒矸。 七、耙矸机使用管理措施
1、耙矸机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耙斗机作业时必须照明。
2、耙斗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3、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在拐弯巷道装岩时,必须使用可靠的双向辅助导向轮,清理好耙斗机并有专人指挥和信号联系。
4、耙斗机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板的上方。
5、耙矸机必须有4个可靠的卡轨器,每次装矸前应认真检查卡轨器是否牢固,不牢固时不得耙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