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留了一扇窗。
因此,产权改革仍旧是必要且重要的。对国企进行产权改革后,政府的直接干预就会受到很大限制,政府只能通过参与董事会或通过宏观调控来影响企业行为。将对经理人的监督职能由政府转移到市场上来。企业的股东不仅仅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有其他股东,对企业经理的监督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综上分析,我国国企产权改革的思路应体现为这样一条主线:剥离国有企业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辅助工作,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进入竞争机制,分割垄断的国有企业,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进行股份制改革,使变革后的国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王道明《科斯定理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 2004.6
郑伟林《新制度经济学产权观的博弈分析》2003.8
冯兵熊丽敏徐轶奕《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2006.4
王振中主编《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梁正等著《中国十位著名经济学家批判》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