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2)

2019-01-19 13:56

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留了一扇窗。

因此,产权改革仍旧是必要且重要的。对国企进行产权改革后,政府的直接干预就会受到很大限制,政府只能通过参与董事会或通过宏观调控来影响企业行为。将对经理人的监督职能由政府转移到市场上来。企业的股东不仅仅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还有其他股东,对企业经理的监督效率将会大大提高。

综上分析,我国国企产权改革的思路应体现为这样一条主线:剥离国有企业承担的政策性负担,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辅助工作,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进入竞争机制,分割垄断的国有企业,形成有效的竞争局面→进行股份制改革,使变革后的国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形成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参考文献:

王道明《科斯定理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 2004.6

郑伟林《新制度经济学产权观的博弈分析》2003.8

冯兵熊丽敏徐轶奕《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2006.4

王振中主编《政治经济学研究报告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梁正等著《中国十位著名经济学家批判》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


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补肾茶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