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用电梯、消防货用电梯、自动扶梯。 4、水卫工程
给排水系统、生活冷水处理系统、中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卫生间设备与给排水、厨房洗涤设备与给排水、生活热水交换系统、雨水系统、市政、公建配套工程。
5、一次能源工程
燃气管道系统、燃油储油系统、热力入户工程。 6、暖通与空调工程
热交换系统、采暖系统、制冷机组、空气调节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水质处理系统、通风系统。 7、安保工程
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防火监控系统(FAS)、保安自动化系统(SAS)、公共广播与应急广播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中央保安闭路电视监察系统、消防对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巡更系统、远红外防范系统。 8、系统集成工程
楼宇自动化系统(BAS系统)、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SCS)。
9、有线电视、卫星天线及调频天线工程。 10、电讯接入工程
语音通讯接入系统、数字通讯接入系统。 11、户外工程
围墙、车辆人行道路、消防车通道、交通管理设施、雨水泄水设施、绿化、广场照明、泛光照明、停车场、绿化水源。 (九) 新建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细则
1、检索提交的资料
(1) 产权资料
A、 项目批准文件; B、 占地批准文件;
C、 规划说明书; D、 环境预评价书; E、 建筑执照; F、 开工许可证书;
G、 规划总平面图、道路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市政设施管网、综合规划图、
绿地规划图。 H、 供用电合同; I、 供用水合同;
J、 供用热源(热水、蒸汽)合同; K、 供用天然气合同; L、 污水排放协议; M、 通讯协议;
N、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2) 技术资料
A、 设计说明; B、 施工说明;
C、 设备明细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功能); D、 竣工图——含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隐蔽工程红线内
与市政管网连结相关图纸;(注:因竣工图需物业竣工后6个月之内绘制完成,所以在接管验收日建设单位需提供有效设计图纸(专业图纸为主),以供管理部门熟悉物业、管理物业之用。) E、 地质勘察报告;
F、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G、 工程预决算; H、 图纸会审记录;
I、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含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J、 隐检验收签证; K、 沉降观察记录; L、 竣工质量核定证明书;
M、 消防验收报告; N、 饮用水检测证书;
O、 钢材、水泥等主材质量保证书; P、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Q、 水、电、采暖、空调、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及配套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图纸、安装使用说明、维修保养程序、维保合同及供货单位、生产单位明细表。
R、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S、 供水、供暖、空调试压报告; T、 水平衡、风平衡测试报告;
U、 高低压供配电系统绝缘测试报告,继电保护测试报告、统调发电检测报
告;
V、 避雷系统测试报告; W、 接地系统测试报告; X、 排水系统试验报告; Y、 楼宇自控试验报告;
Z、 卫星电视、无线与闭路电视系统测试报告、保安系统(监视、对讲、巡
更、安全防范)验收、测试报告。
2、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1) 参照建标(1991)第69号文 4.5条进行。 (2) 机电设备接管验收参照规范:
A、 GBJ(66-84)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B、 GBJ(242-8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 GBJ(243-8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 GBJ(302-88)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E、 GBJ(304-88)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F、 GBJ(310-88)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 GBJ(303-88)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使用功能的检验
A、 无故障运行的检验
规范验收是静态验收,另新安装系统需安全无故障带负荷运行后才能交付使用,一般无故障带负荷运行时间如下:
a、 热交换系统:72小时 b、供配电系统:48小时 c、 垂直运输系统:72小时 d、空调系统:72小时 e、 生活冷水系统:72小时 f、 消防水系统:出水试验 B、 完善使用功能
根据设计提供的各项技术参数,根据设备性能,根据季节与功能变化,在使用中进行动态调试,直至达到设计指标,满足物业运行需要。 C、 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条例》要求,建设工程最低保
修期限内完善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D、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均以监理、建筑工
程质量监督站的签署文件为依据。
注:1、以上系统交接含其主设备、附属设备、控制柜、配电柜及管道阀门等物。
2、接工作中,双方交接人员应根据设备明细表进行逐项清点,并进行运转试验。接收方应将运转检查状况详细记录,汇总后报总工程师。
3、交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双方应认真记录、确认后签字,汇总后报有关部门。 4、以上系统交接一项,接管一项,并将钥匙全部收回(必要时可更换门锁),除留用人员外,不允许其它人员进入机房。
(4) 物管公司设备、财产、维修工具的接收:
A、 物管公司设备、财产、维修工具的接收; B、 工程机械(固定资产)交接; C、 维修工具(低值易耗); D、 维修材料清点盘库交接。
注:1、所有工具(含办公工具)需将数量、品牌、规格、损坏程度交接清楚。
3、清点登记表汇总后需报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