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养教师目标
1.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和期望
要求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为: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善于钻研,乐于奉献,具有教育教学智慧与灵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经崭露头角,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龙岩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或单位推荐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师。为了将工作室构建成一个学习型共同体,期望工作室成员珍爱事业、珍爱学校、珍爱学生、珍爱同事、珍爱自己,有“永不满足、永远谦虚、永争第一”的精神境界。
2.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标
工作室采取以“课题研究”为中心的骨干教师跟踪研训策略,引导成员在自己教学实践的兴趣区、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区、课程教材的学习思考区,促进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化发展。首期目标,要求在高中政治新课程课堂探究式学习中,如何充分发挥教师作用的研究与实践方面有重要突破。
3.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1)以敬业爱岗、铸造师魂作为工作室基点,把成员培训的核心放在师德建设上。 (2)以提高成员自身的人文素养作为工作室的立足点,把成员培训的基点放在素养提高上。
(3)以促进成员开发自我教育的增长点为突破口,把成员培训的动力放在挖掘自身潜能上。
四、示范引领 1.成果辐射
工作室教学、教研成果将以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专题讲座、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外辐射、示范,引领全市政治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工作周期内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2.在线研讨
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使之成为名师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并以互动的形式面向青年教师研修者和广大学生。名师工作室将利用网站,采用论坛形式定期开展在线交流、研讨,非工作室成员可以自由参加,使不同县(市、区)的学科教师有定期交流的固定平台。
名师工作室将利用网站开展全市的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每个工作日的
6
早上8点至晚上8点,安排工作室成员轮值在线解答本市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
五、需要的保障、支持条件 1.组织机构:
建立“双层次”协同管理的组织机构。一是由龙岩市教育局成立的“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上杭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上杭一中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构成三级组织机构;二是由“学校校长——领衔人——名师工作室成员”构成三级业务网络。工作室以领衔人及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群体成员智慧为依托,对中学政治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2.专业引领:尽可能聘请省内外专家、教授作为学术顾问。 3.支持条件:
有网络支持的工作室办公室,有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扫描仪、DV摄像机等办公设备。学校尽力为工作室成员创造良好条件,提供增进交流的活动场所,包括适当减轻成员的工作负担。完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促使工作室工作目标和教师培训目标的完成,促进成员成长。工作室所有经费按要求均划入领衔人所在单位,专款专用,由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六、工作室规章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工作室成员专业发展可持续性,根据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规律和工作室成员认定条件,结合龙岩市政治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1. 工作宗旨:以名师为专业引领,以相互合作为方式,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促进中青年教师的健康快速成长,为造就名师奠基。
2.遵循原则:在龙岩市教育局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接受龙岩市 “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评估和考核。
3. 领衔人职责:
⑴制定“温华盛(政治)名师工作室方案”;
⑵确定工作室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撰写课题研究方案; ⑶制定工作室成员培养考核方案,负责对成员的评估考核; ⑷帮助成员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 ⑸完成教育局安排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培训任务; ⑹建立“温华盛(政治)名师工作室”网站;
⑺每学期开一节县级以上公开课;每学期作一次市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报告
7
会、研讨会);
⑻在一个工作周期内,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三篇以上;
⑼组织领导工作室成员开展各类培训和研究活动;每学期听工作室成员的课不少于20节;
⑽及时总结,撰写好工作报告。 4.成员条件
⑴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政治教学,有强烈的教科研意识; ⑵具有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基础和比较扎实政治专业功底; ⑶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和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⑷具有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工作的责任性强。 5.成员职责
⑴制定三年个人成长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实施计划;
⑵每人每学年至少阅读一本理论专著,撰写学习心得不少于1万字; ⑶每人每学年公开课教学不少于2节,相互之间听课每学年不少于20节; ⑷每人每学年至少有1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 ⑸完成工作室规定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⑹做好个人专业成长记录,及时撰写阶段性发展总结。 6.附则
⑴工作室领衔人和成员通过考核享受教育局规定的工作津贴;
⑵工作室成员未能通过考核即按教育局要求进行调整;成员申请退出工作室需经领衔人报请教育局审批同意;本规程经成员协商一致,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008.10.23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