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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02]77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0]32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1996]77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2004]31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2012]54号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9)《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3号); (10)《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83号令);
(1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
[2010]218号);
(12)《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13)《国土资源部 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 (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
条款的决定》(发改委第21号令);
(15)《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1
号);
(1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等,2008.8;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2015
年6月1日施行);
(19)《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20)关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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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2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
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2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23)《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 (24)《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2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2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28)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
31号);
(29)《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
(3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30)《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 (31)《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1.1地方法律、法规、规定
(1)《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 (2)《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
(3)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
2006.7;
(4)《关于加强环保审批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环办函[2006]394号,国
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5)《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
200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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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
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号;
(7)《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苏政发[2007]122号; (8)《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
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
(9)《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苏证办发[2011]108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听证制度的通知》苏环
办[2011]173号
(11)《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 监理工作试点省份的函的通知》(苏环办[2011]250号);
(12)《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 号);
(1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
发[2012]24号;
(1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
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
(15)《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园区环保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2]144号;
(16)《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 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17)《省政府关于印刷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
发[2014]1号);
(18)《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苏环办[2014]3
号);
(19)《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 知》(苏环办[2014]30号);
(20)《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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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苏环办[2014]104号);
(21)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
[2014]128号);
(2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
[2014]148号);
(23)《关于我省环评现状监测有关情况的说明》(江苏省环保厅,2015年2
月17日);
(24)《关于印发<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指南>的通
知》(苏环办[2016]95号)。 2.1.2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HJ/T 169-2004; (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
(10)《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保厅2005年5月);
2.1.3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1)《jshxskskk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二嗪磷农药原药、3600吨异丁腈、4100吨羟基嘧啶及4500吨农药制剂搬迁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
(2)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5年11月25日(见附件);
(3)《关于备案jshxskskk有限公司年产6500吨二嗪磷农药原药、36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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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丁腈、4100吨羟基嘧啶及4500吨农药制剂搬迁技改项目的通知》,备案号:3207001506429(见附件);
2.2 评价因子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评价因子见表2.2-1。
表2.2-1 评价因子表 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值、CODMn、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全盐量 影响评价因子 / 总量监控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水环境 SS、总氮、总磷、石油COD、氨类、甲苯、有机磷农药、氮 全盐量 大气环境 氨、丙酮、非甲烷总烃、SO2、NO2、PM10、氨、氨气、氯化氢、粉尘、甲苯、甲醇、硫氯化氢、甲醇、甲苯、甲苯、甲醇、非化氢、氯化氢、乙酰乙非甲烷总烃 甲烷总烃、粉尘 酸甲酯、异丁胺、异丁醇、异丁腈、VOC pH、电导率、水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铜、六价铬、锌、镍、铅、镉、汞、砷 pH、铅、铬、镉、砷、铜、锌、镍、汞 等效声级Ld(A)和Ln(A) / / 地下水环境 / / / 土壤 声环境 固体废物 风险 / 等效声级Ld(A)和Ln(A) / 氨、甲苯 / / 固废外排量 / / / / / 2.3 评价标准
2.3.1质量标准
2.3.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评价区PM10、TSP、SO2、NOx、NO2等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氯化氢、甲醇、氨气、硫化氢、丙酮参照原《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最高允许浓度‖执行;甲苯参照前苏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异丁醇、异丁胺、异丁腈、DMAC、乙酰乙酸甲酯等因子采用美国EPA工业环境实验室推荐方法及―大气中有害物质环境标准近似估算办法‖进行估算。具体标准值见表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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