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四控制”和“三加强”,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施工安全登记簿 2. 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3. 施工安全停工通知书 4、施工安全复工通知书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四控制”和“三加强”。“四控制”,即控制施工和交通责任人身伤亡事故,控制机械设备伤害事故,控制隧道施工事故,控制火灾和火工材料爆炸事故;“三加强”,即加强安全控制措施的审批、检查和考核,加强施工劳动安全防护,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过程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精神和广铁(集团)公司《广铁(集团)公司管外单位在管内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广安发[2010]94号)的规定,本工程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三条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以人为本,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有效控制施工惯性事故,实现施工安全稳定可控。即:
1.无重大施工安全事故; 2.无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4.无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
施工单位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本标段和本单位的实际情
况,制定具体、详细的安全管理目标,并根据工程进度将标段安全目标分解成年、季、月度目标和岗位目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目标。
第四条 各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第五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保障施工中的人身安全、结构安全及行车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和部门必须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施工安全监控管理网络,严把“施工前的安全准备、施工中的安全控制、施工后安全检查确认”等安全关键环节,共同保证工程安全。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工程建设安全负总责,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八条 为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逐级责任制,成立湖南城际铁路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湖南城际铁路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单位: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组员单位:各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咨询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质量部。 组织单位成立由以下成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组 员: 各部部长,安质部、工程部和物资部其他人员 第九条 湖南城际铁路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系如下图示:
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办公室 工程建设安全领导小组
站前综合一标设计单位监理一标监理二标监理三标咨询单位 站前综合二标站前综合三标站后综房建标站后四电标物资设备供应商 第十条 各组员单位必须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组长、有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小组,健全本标段(项目)安全保证和控制体系,制订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过程控制,定期不定期进行自查,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是: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奖罚机制,调动各方面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各标段的总体施工方案和大中型重点项目施工方案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审查,并对安全保障措施的安全性进行分析、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
3.定期组织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评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按照铁道部、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参加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把关;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铁道部《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文件要求,组织或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 审定工程有关的安全生产措施及办法;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检查并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2)在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铁路建设业务时,应考察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选择综合素质好、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承担本建设项目。
(3)在工程招标资格审查时,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记录和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不得接受没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或被限制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