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 纸 购 销 合 同
供方: 重庆市永川区君盛墙纸 签定地点:
需方: 签定时间:2012 年 11 月 日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及相关法律,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合同,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供货明细及合同金额 用 途 合计金额
规 格 数 量 单价(元) 13.5元/平方 小计金额(元)
二、质量标准
1、按国家标准或原厂标准; 三、交货验货地点及日期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货物应于支付订金之日起25日内交货完毕。 3、 需方验货以供需双方确认的样品为标准.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汽运(费用承担方:供方)
2、除汽运外的其它特殊运输(费用承担方:供方)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订金交付总货款30%(签署合同当日交付)
货到现场交付总货款40%(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交付) 工地施工,验收完毕交付总货款25%(施工验收合格当日起3日内交付) 剩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维修金(施工验收合格当日起一年之内交付) 六、退货约定
所有产品无质量问题,均不可退换货。 七.工程数量结算方式:
经供需双方协商决定,最终工程数量的结算方式为按照实际上墙墙纸面积再加上14%的材料损耗为最终结算面积 八.质保与维修
经供需双方协商决定,该工程的墙纸质保年限为3年(质保范围:墙纸自身发霉,色差),如若在质保年限之内出现以上问题,供方无条
件更换。该工程墙纸维修年限为8年(维修范围:翘边,气泡),如若出现上述维修问题,需方在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如若出现以上问题,需方均免费上门服务。 九、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提交重庆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壹式叁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需方: 供方:重庆市永川区君盛墙纸 签章: 签章: (签字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