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红利成长混合2010年第3季度报告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3季度报告
2010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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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红利成长混合2010年第3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交易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 560002 契约型开放式 2006年11月21日 2,423,021,636.56 份 本基金侧重投资于具有持续高成长能力和持续高分红能力的两类公司,并且通过适度的动态资产配置和全程风险控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中等风险水平下的资本利得收益和现金分红收益的最大化。 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资金供求和估值水平的研究,综合判断股市和债市中长期运行趋势,确立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决定股票、债券、现金和权证的比例;在此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采用系统化、专业化的选股流程和方法,利用益民红利股优选系统和益民成长股优选系统,精选出具有持续高分红能力和持续高成长能力的股票进行投资。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 本基金产品定位于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和收益中等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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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本期利润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报告期( 2010年7月1日 - 2010年9月30日 ) -18,796,464.08 292,975,865.98 0.1189 1,669,702,830.88 0.689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过去三个月
净值增长率① 20.83%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1.11%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9.82%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0.85% ①-③ 11.01% ②-④ 0.26% 第 2 页 共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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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中“八、投资组合限制”的规定,本基金自2006年11月21日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 2、自2009年5月1日起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65%+新华巴克莱指数收益率×3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第 3 页 共10 页
说明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2010年第3季度报告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经济学硕士。1999年加入招商证券,任研发中心行业研究员,2005年3月加入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2005年9月加入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6年10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2007年10月20日起担任益民红利成长基金基金经理。 熊伟 基金经理 2007年10月20日 - 11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基金法》、《证券法》、《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均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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