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七篇-精选模板(2)

2019-01-19 16:42

3、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执行工作合力。有协助执行义务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研究完善协助法院执行的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联动机制、信息共享体系共同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有关部门和全市法院要加大执行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典型案件的报道,广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增强当事人依法履行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群众和当事人正确、理性认识执行工作,营造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 4、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处理好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法院要研究建立执行工作激励机制,在人员配置、教育培训和后勤保障上给予执行工作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执行干警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有效调动执行干警和执行辅助人员工作积极性。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不断加强司法良知和司法职业操守教育,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打造一支忠诚、担当的执行队伍,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篇三】

近期,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学林的带领下,我委对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介绍,走访了区国土局、苏州银行等单位,大家对执行工作是比较满意的。近年来,区人民法院严肃执法,文明执行,坚决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通过不断的探索改革,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管理,建立起符合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执行机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了缓解,执行工作的社会认可度逐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区人民法院以公平公正为宗旨,注重促进民生和谐,不断规范执行工作流程,逐步化解执行难问题,案件执结率、执行和解率逐年提高。具体做法: 重视执行工作,建立制度保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行难”问题,精准分析案情,注重协商沟通,争取各有关部门配合,不断强化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其中包括流程管理、期限管理、绩效管理和质量管理等考核体系,内容涵盖全面,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创新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执行质量。

坚持惩打并重,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区人民法院充分借力执行信息化建设

平台,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惩戒性。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限制其高消费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并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以及遍布城乡的电子显示屏,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高清照片公之于众,全方位打击老赖的生存空间,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综合运用执行威慑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净化吴江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建立和维护安定有序、诚实守信的社会秩序。

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执行公正。针对执行工作中执行权过度集中的问题,区人民法院采取了两权分离的措施,即裁判权与实施权相分离。承办人不再“一包到底”,执行局裁决科以合议的形式对案件进行法律裁决,在必要时举行当事人听证会,根据双方诉求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区人民法院加强了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实行执行与执行监督相分离,执行机构与执行款物相分离,使执行中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监督,大大强化了执行的监督力度。

加强作风建设,预防执行腐败。加强队伍政治理论、廉政教育,强化拒腐防变的意识。通过出台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规范、约束了执行干警的执行权力和行为,使执行的实施权与裁决权、确认权、兑付权分权制衡。同时,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学会换位思考,防止言语冲突。执行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案件流程管理,流转畅通,透明度强,避免了暗箱操作,达到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目的,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区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面对执行案件数量不断增加、被执行人及财产的隐蔽性增大等不利情况,我区的执行工作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

1.执行环境尚不理想。部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缺失,社会上存在重审判轻执行的观念,区人民法院面临着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困难,这直接导致了赢得案件的当事人无法实现其利益。而这些问题仅靠法院单方面很难有效解决,必须借助于社会各方面力量,目前社会信息的共享度及各部门的配合度都不高,影响了执行效果。

2.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执行案件压力大,风险大,仅凭目前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力量很难应对迅速攀升的大量案件数量。在经济下行态势下,案件数还将继续增加,仅依靠现有的执行人员很难达到执结的平衡,执行积案的压力不断增大,给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3.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财产变现困难案件占比较大。此类案件法院无法执行到位,部分当事人缺乏理性科学认识,往往归咎于法院执行不力,影响执

行工作权威性。 三、几点建议

区人民法院要积极主动探寻破解“执行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继续坚持公正高效廉洁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和保障。

要强化法治思维,进一步重视执行工作。要着眼于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重视和抓好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公民、法人了解和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使社会公众对执行工作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动员全社会力量增强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共同惩戒力度,加大其失信成本,挤压其社会活动空间,对被执行人起到警示效应,提高其自觉意识,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工作中要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推进审执结合,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要加大对诉讼案件在立案、审判过程中的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发挥诉前和解优势,加大立案前息诉工作的力度,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注重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措施的及时应用,便于执行阶段的财产控制。审判部门及执行部门应就执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一致意见,注重判决的可执行性,避免出现司法白条。理顺审判与执行、判决与调解、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与促进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保障立、审、执的整体性、可操作性,使当事人的现实利益得以实现。要进一步加大对已无可供执行财产、生活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提高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率。

不断改革创新,提升执行工作合力。应充分重视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在执行过程中相互协作,使公共信息得到及时共享,破解“执行难”困境。要健全大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增强对被执行人的威慑力,通过账户信息、媒体曝光、公安监控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全方位、多元化地增大“执行合力”。全面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充实人员力量,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引进科学合理的人才进入机制,增加办案人手,充实人员编制,增加执行辅助人员,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保障。要关心执行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方式减轻执行人员精神压力。同时要保障执行的装备配置,使执行工作有备而战。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锻造一支有政治头脑、懂业务、懂执行艺术的执行队伍,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篇四】

为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内司委与省法院组成调研组,赴黔东南州凯里市、雷山县、丹寨县就法院执行工作进行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实地查看了法院执行工作有关场所,并听取黔东南州法院及各基层院开展执行工作的情况报告。总体上看,自最高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全省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立足地方实际,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题,千方百计推进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运行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所有执行案件上办理,实现对案件整体质效和个案的监督。积极配合最高院完善“总对总”络执行查控系统,全力推进本省“点对点”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查控一体化。积极推行络司法拍卖,对被执行财产处置以络拍卖方式为常态、传统拍卖方式为例外,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在全国率先实行一案一账号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全省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的机遇,运用大数据技术为执行工作提供精准。

加强联合信用惩戒,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部分人员被纳入黑名单后,主动履行义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探索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惩戒力度,贵阳市研发了“六个自动”的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自动拦截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业务办理。加大曝光力度,挤压老赖生存空间,通过社会舆论迫使其自动履行。

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规避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具有协助义务而拒不协助的单位或者个人,正确适用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定罪量刑。xx年至xx年9月,全省法院共对187人处以罚款、对6046人予以司法拘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或当事人提起自诉共69人,判处20人。

创新体制机制,以改革促执行。深化法院审执分离,强化横向制约和纵向监督,从体制上构筑抵御干扰执行的防线。强化执行警务保障,全省三级法院法警部门分别设立执行支队、大队、中队,按“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原则,由执行局对派驻法警进行日常管理和调度,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加强上级法院对

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形成上下联动、同级配合、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如黔东南州在本辖区实行战区制,合力攻克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专版报道。

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一是细化措施强抓落实。xx年,全省法院实施“四三二一”工作,全年执结了大量案件,有力推进执行工作。10月,省法院制定下发力争两年解决执行难“三十三条措施”,提出明确具体要求。xx年9月,组织全省法院开展贯彻落实省委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精神,大战一百天掀起执行工作新高潮。二是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与省社科院联手对该指标体系进行细化,制定更加细化、更为严格的指标体系,全省法院正逐项落实。三是分批次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签订责任状。今年4月7日、8月11日,省法院分别与第一批20个、第二批45个力争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法院签订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前,已对第一批20个法院进行了预评估,取得较好效果。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全省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问题依然突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藏匿行踪,千方百计逃避执行,而法院对此并无有效处置手段。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执行工作部门人员配置、车辆等装备配备不足,可利用的强制执行手段有限,跨行政区域案件执行成本大、协调联动难等。实施财产查询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的覆盖面有限,查、控一体化建设尚需完善。法院系统与住建、人社、车管、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尚未形成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另外,对被执行人的基金、股票、投资理财产品等新型财产的查询还缺乏更为简便快捷的查询机制。

义务协助执行部门不愿配合。一些部门如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不予重视,消极配合执行。以内部规定、行业规定等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导致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面临较大阻力,造成人力物力浪费、执行效率低下。

涉特殊主体案件难以推进。一是涉政府部门类案件,这一类案件的被执行主体较为特殊,在执行时,法院遇到阻力较大,不能运用适用于一般执行主体的执行措施,导致案件难以执行,需要形成化解这一类积案的有效机制。二是执行案件涉及房开、农村违章建筑等牵涉面广、影响重大的群体性案件,对地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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