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进旅游业与一产融合发展,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加强了与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合作,以标准为指导,以政策为引领,以活动为平台,以培训为支撑,推进乡村旅游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积极推动旅游业与二产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重庆、上海、山东、天津、海南、广东、福建等地加快培育邮轮经济,推进游轮游艇制造和邮轮母港建设。北京、广西、吉林、海南等地加快房车制造和自驾车露营地建设,北京、河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山西、江西等省市推出了一批旅游必购商品。切实加强旅游业与三产融合发展,重点推动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意见》;加快与现代金融相结合,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推动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中国旅游卡”以及广东、山东等地旅游金融产品的研发应用,进一步丰富覆盖旅游活动各环节的旅游保险产品。
——信息化带动作用日趋明显。确立了以信息化带动旅游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的基本途径,制定发布了《中国旅游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了《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湖北等省市启动了智慧旅游城市试点工作,在江苏省批准设立了首个“中国智慧旅游服务中心”。各地积极推动将智慧旅游初期成果直接应用于旅游产业要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快速成长,旅游电子商务业务成为多数旅游企业新的赢利方式。注重运用最新科技成果提升旅游服务和行业监管水平,积极推进“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建设,转变旅游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编制完成了《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确定了以人才队伍建设引领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方向。推动了旅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学科建设,成立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快了旅游复合型人才和急需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全国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全年培训总量约460万人次,其中培训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1.5万人次。继续实施“名导进课堂”工程,开展了全国中级导游员考试,恢复了高级导游员考试,促进了导游队伍素质提升和结构优化。组织了全国第九批导游援藏工作。开展了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鼓励和促进旅游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素质,增强服务旅游业发展的能力。
(六)加强基础建设,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旅游法起草进展顺利。在国家层面制定旅游法,是全国旅游业界热切期盼的一件大事。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全国旅游行业积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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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旅游法起草工作,总体进展顺利。起草小组第五次会议原则通过后的旅游法草案第三稿,拟于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全国人大委员长会议审议提出法律案。
——安全工作得到加强。制定了《旅游者安全保障办法》,完善了旅游安全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了埃及局势动荡、日本特大地震复合型灾害、台湾阿里山小火车翻车事故等旅游突发事件。制定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统保项目覆盖率达64%,对旅游突发事件善后处置发挥了有效作用。强化旅游安全信息服务,国家旅游局全年发布旅游安全提示信息120多条。加强旅游安全培训,编制了旅游安全管理培训系列丛书和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手册,游客安全意识和旅游业应急处置能力增强。
——国内旅游统计试点工作启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七省区市开展了国内旅游接待统计试点工作,在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以“接待国内过夜旅游人天数”为核心指标、以“住宿业基础情况”为校核指标的试点方案,初步实现了试点省区市之间旅游统计数据横向可比,为国内旅游统计实现全国横向可比提供了技术支撑。
——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推进。组织动员各方面专家,历时两年,基本完成了《中国旅游大辞典》编纂工作,共录入3000个词条,约140万字,填补了我国大型旅游辞典的空白。完成了导游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全国游客满意度测评、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与预警等重要课题研究,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课题成果获得世界旅游组织尤利西斯奖。完成了2011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科研评奖工作,举办了第三届中国旅游科学年会。
(七)深入落实41号文件,形成了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旅游产业战略定位更加明确。截止目前,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都对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做出明确部署。24个省区市以党委政府或政府名义召开了旅游发展大会,25个省区市以党委政府或政府名义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的具体意见或决定。31个省区市都对旅游业作出明确的战略定位,28个省区市定位为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其中13个省区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
——各地对旅游业支持力度明显加大。28个省区市成立了党委或政府领导牵头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协调机构,其中12个省区市由主要领导牵头。28个省级旅游部门成为政府直属行政机构,海南、北京旅游委成为政府组成部门。22个省区市旅游部门增加了行政编制或内设机构。29个省区市增加了旅游发展资金,其中省级旅游发展资金过亿元的有20个省区市。
——重点政策措施得到较好落实。20个省区市落实了“宾馆饭店与一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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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17个省区市落实了“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政策。20个省区市落实了“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政策。13个省区市落实了“排污达标旅游企业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政策。云南、海南和广西桂林等开展了旅游用地先行先试。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旅游行业广大干部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旅游局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各部门的全力支持和旅游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影响旅游业健康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旅游产品供给不足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既不利于有效满足快速增长的旅游需求,也不利于充分释放巨大的旅游消费潜力,同时对资源环境保护带来压力。二是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三是旅游发展方式还不完全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重开发、轻保护,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较为普遍,破坏资源环境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要求,特别是缺乏适应两大战略目标要求的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投资创业人才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形成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手段,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2012年旅游业发展总体形势
从国际看,今年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上仍将十分严峻复杂,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从国内看,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中央确定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我国旅游市场特别是入境市场带来的挑战,又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旅游业发展良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仍然很多,我国旅游业仍处于黄金发展期。
从不利因素看,我国入境旅游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面临着几个方面的压力。一是全球市场需求走低可能成为常态,美国、法国、西班牙、日本等国失业率居高不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短期内难以解决,还可能向更多成员国扩散蔓延,日本经济受政府高债务结构问题困扰复苏态势不乐观,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加大,部分主要客源地居民收入可能减少,将抑制中远程出游意愿与旅游消费支出。二是各国政府受经济困境影响将压缩各方面开支,企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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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更趋谨慎,商务旅游、奖励旅游可能减少。同时,受人民币升值和燃油价格上涨影响,中远程来华旅游成本持续走高,对欧美等远程市场增长带来压力。三是国际旅游市场竞争更为激烈,部分国家有可能实施进一步的紧缩性出境政策与宽松的入境政策,将进一步挤压我入境旅游市场增长空间。四是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将增加旅游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时,国内旅游发展也面临不少新的挑战。受世界经济下行影响,我国外需明显减弱,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困难加重,部分员工收入相对减少,将影响居民旅游消费支出意愿。物价上涨压力将相对降低部分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旅游消费能力,股市、汇市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旅游消费预期。
在看到不利因素的同时,我们必须而且应该充分看到有利因素。一是我国旅游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格局不会改变,居民收入稳定增加、旅游需求较快增长的基本趋势不会改变。二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扩大内需的重要性,把旅游消费纳入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将加大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优势。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鼓励创新消费产品,促进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完善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旅游、健身、文化等消费”。中央和各地、各部门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旅游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将持续向好。三是我国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基础设施不断增加,宾馆饭店、景区景点等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加快,旅游投资持续升温,旅游供给不断增加,将拉动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四是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快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中等收入人群规模扩大,旅游发展大众化趋势更为明显,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农民等旅游消费人群快速扩大。五是我国作为文明古国、文化大国和新兴经济体,国际旅游吸引力仍然强劲,我主要客源市场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入境旅游发展潜力仍然很大。
总的看,2012年旅游业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要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把各种困难估计得充分一些,把克服困难的措施准备得充分一些。同时要坚定信心,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善抓机遇,加快发展。基于上述形势,我们认为2012年我国旅游业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发展格局。全年旅游业发展预期目标为:国内旅游人数29亿人次,同比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2.22万亿元,同比增长15%;入境旅游人数1.38亿人次,同比增长2%;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850万人次,增长2%;旅游外汇收入500亿美元,同比增长6%;出境旅游人数7700万人次,同比增长12%。旅游业总收入2.57万亿元,增长14%。新增旅游直接就业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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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1号文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保持旅游业持续较快发展,对实现旅游业“十二五”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今年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按照中央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坚持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的方针,继续推进国务院41号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着力扩大旅游消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发展质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要求,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旅游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积极作用。要高度重视旅游的文化和教育功能,明确旅游业承担的文化责任,大力引导和培育积极健康、内涵丰富的旅游文化,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旅游文化促进发展机制,推动构建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核心价值体系。要健全完善旅游与宣传、发改、文化、新闻等部门的合作机制,把旅游产业的优势和文化产业的优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国家旅游形象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积极健康的旅游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旅游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推动中华文化广泛传播和发展。要与文化、建设、文物等部门加强联合,探索创新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律的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模式。要创新旅游与文化共同发展的工作手段和机制,支持和推动文化旅游示范区、聚集区建设,探索旅游与文化共同发展的新途径。要加强文化旅游精品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全国性的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和活动品牌,提高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的创新、设计和制作水平,适时推出第二批全国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名录。要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和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旅游市场,培育一批需求潜力旺、市场影响大、综合效益好的文化旅游品牌企业。要加大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整治背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的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经营行为,防止我国优秀的民族民俗文化在旅游市场中被庸俗化,要大力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二)认真落实扩大内需特别是促进消费这一战略基点,加快培育旅游消费热点。要大力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支持地方举办乡村旅游推广活动,实施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引导开展全国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要大力推进度假旅游发展,认真总结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经验,启动度假区国家标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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