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2.7 业绩不满足最低要求;
2.8 申请人提出的分包计划不符合申请人须知第9.1款规定; 2.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可以确定的虚假材料;
2.10 申请人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11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标段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标段不一致; 2.12 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资审保证金; 2.13 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2.14 申请人存在申请人须知第1.4.3款所述情况;
2.15 拒绝对上述“审查标准”中需要澄清的内容进行澄清。 3.澄清和公示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2 资格预审结果的公示
招标人将按申请人须知第6款规定进行公示。 4.审查结果
4.1 提交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标段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5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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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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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连霍国道主干线郑州至洛阳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
绿化工程施工招标
第 标段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编号:TC10JL15-6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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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资审保证金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六、拟投入关键人员承诺书 七、拟投入关键设备承诺书 八、申请人工程业绩汇总表 九、申请人工程业绩表
十、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汇总表 十一、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履历表 十二、目标承诺书
十三、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图 十四、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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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郑洛段改建工程项目部: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随同本申请函提交资审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在此承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电 话: 传 真: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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